在外就餐,為避免浪費,顧客要求將剩餘的飯菜打包,可是餐廳為啥還收餐盒費用?這不是與目前提倡的「文明餐桌」行動相左嗎?7月28日,熱心讀者陳先生就此向本報求解。
7月29日中午,正值飯口時間,記者對金鳳萬達廣場的多家餐廳進行實地走訪。記者看到,金鳳萬達廣場3樓的餐廳可謂是一家接著一家,多家餐廳門口或大廳位置都張貼或擺放有「勤儉節約」的主題海報,餐桌上擺放著「勤儉節約」的宣傳牌。「味食尚」餐廳的工作人員表示,可以給食客提供打包服務,塑料袋是免費的,但餐盒需要收費。因為該店出售的食物有湯汁,用塑料袋打包並不衛生,而餐盒成本較高需要收費。記者走訪了幾家餐廳後都得到類似的回答,「可以打包,提供的塑料袋不收費,但餐盒需要收費。」記者瞭解到,這些餐盒有的是紙質圓狀餐盒,有的是半透明的方形塑料餐盒,費用大致為1元1個。
採訪中瞭解到,並非所有的餐廳都要收取餐盒費用。一家提供中式快餐的經營人士坦言,「文明餐桌」行動開展後,尤其是宣傳力度的加大,確實有助於遏制用餐的浪費。在為消費者提供打包服務時,餐廳一直在提供免費餐盒,因為這不僅有助於減少舌尖上的浪費,也是餐廳經營者的社會責任。記者從銀川市餐飲協會瞭解到,我市百家餐企承諾,為消費者提供免費餐盒。如果餐廳沒有公開承諾過,也就沒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免費餐盒。
2012年,銀川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印發《銀川市文明餐桌行動實施方案》,其中明確要求,點餐時服務員應引導消費者「科學飲食,文明用餐,剩菜打包,避免浪費」。顧客用完餐後,服務員應向顧客建議將未用完的餐點打包,並免費提供環保打包餐盒。採訪中,個別餐廳的做法與此《方案》相左。
對餐廳是否自覺遵守「文明餐桌」行為,記者分別從銀川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銀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關主管人士處瞭解到,《方案》中提到的「提供免費餐盒」是一種倡導,並不具有法律約束性。餐廳提供的餐盒是有成本的,收不收費取決於餐廳,這是一種市場行為。在沒有任何法規明文要求餐廳必須提供免費餐盒的前提下,行政主管部門不能對此行為進行行政干預或處罰。
本報記者 束蓉 實習生 李炳融
資料來源:銀川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