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踏進軍公教年終慰問金,弄到現在無法收拾;原本要大刪慰問金以為改革,現在是畫虎不成反類犬;藍營高層提的案,現在是綠營大力支持,這真的是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年終慰問金,不管有無法源,成為數十年來的種種現像,絕不能說刪就刪!舉例言之,曾有一公營單位的判例,一位一年一約的約聘人員,二十年後被告知離職,雖然他是約聘,雇主認為沒有退休金可給,之後法院的判例可見,因長達二十年的主從關係,不能只用一年一聘來推遲,判給了退休金。
這例子可以推論,如有軍公教退休人員,領了二十年慰問金後,突然被刪了,情何以堪,那如何來解決這個問題?
再舉一例,社會新聞上,當有通輯犯在「法律追訴期」到前被捕,才能將其入罪,追訴期是對法律的時程認定,雖讓人覺得不公平,總是有法條理可循。
年終慰問金的發放,被說成沒有法源基礎,所以才能說刪就刪,這與追訴期不同,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怎麼刪,一開始是政策一出,大刀一揮,說刪就刪,說砍就砍,不聽民眾的反應,不論歷史的因果,更不管當事人的想法,只有一個原因,當初發放時,沒有「法源」,還有國家財政不佳!
可是已經施行了數十年!一個政府施行數十年的「政策」,到現在叫沒「法源」,雖然不能說過了追訴期,可是也應該讓「就地合法」較合宜吧!
與此不是來生事或再吃政府的豆腐,而是這些問題與人民觀感,才是問題所在,是解決問題的重心。
有沒有法源很重要,有法源有依據好辦事,沒法源就得立,現況而言,不能只是依法論法,而是必需情理法兼顧。
一, 就算沒有法源,問題也是出在給的沒法源,但行之數十年後,
這個說法就不近人情,因此今年一定不能刪,一塊都不能刪。
二, 即刻就發放標準訂出方法與細則,即誰該拿,該不該拿,拿 多少的辦法與數字,就政府、軍公教與社會觀感,尋找專家,開公聽會或辦研討會,訂出辦法,即是給或不給,或是給或刪多少的法源依據。(即是慰問性質,可以訂個統一固定數額?)
三, 如果要趕進度,最好在年底前完成立法,送總統公佈施行之,有了法源,該怎麼處理,才有所本,因為是年底前完成,今年度的慰問金當然在明年初必需發放,明年度的,也就是在後年,就必需依新辦法來施行。
爭取到緩衝時間,對政府與軍公教的感受會好些,有了法源,未來要刪要給有了依據,這才是法治國家所當為之!
單是慰問金一事,讓人又看到政策的粗糙,反覆行事之結果,傷了政府,傷了軍公教,也傷了民心;如果此事在自已的體制內都沒做好,談年金或反對國是會議,恐怕政府籌碼將愈來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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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2012/12/08 10:01破四舊, 立四新!炮打軍公教, 發動新文革,
國民兩黨從未鬥 只是二人轉 演戲撈錢
如果真鬥, 當然清算不法, 以去劣績, 而利民生,
但政權易手, 不見清算, 反而和氣生財!
龜山扁坐牢是意外, 人算不如天算,
但他家族仍逍遙法外,享犯罪所得, 如無蓄意保護, 怎可能?
真相是,國民兩黨撈不休, 吃垮政府, 債留子孫!
否則如何解釋"滿街凍死骨, 中研院天文預算,探宇宙起源?" - 7樓. royn2012/12/06 21:30傷民心?
至少我這一票沒傷到!
- 6樓. Marcel1262012/12/06 18:00要動軍公教,比登天還難.
只要提到軍公教,就不能刪. 台灣的勞工真的很不值. 為何勞保說變就變. 要動軍公教,比登天還難. 難怪,大家擠破頭考高考......... 肥了各類沒有實際生產力的補習班. 執政者,應該痛下決心,確實整頓不合理事項. 包括,台灣過多無用的大學......... - 5樓. 88792012/12/05 22:59軍公教慰問金
如文中的約僱二十年的雇員依法告其老闆。 - 4樓. chiaolida2012/12/05 17:50改革需要再接再厲
那裡有傷民心?人民開心地很勒,要不要作個民意調查就知.
- 3樓.2012/12/05 16:44替國家刪除自肥預算,好事一件
替國家刪除自肥預算,好事一件
行政院應該要再找出更多,自肥狀況,好好刪除
根據銓敘部的統計
2010年人事費用佔中央預算66%達1.14兆
結果政府居然要舉債將近3000億,才有錢建設國家
目前中央公共建設預算已經少於2000億
想想看,有哪個國家因為養了一堆公務員,還可以進步,不破產的
希望刪除年終慰問金是一個好的開始,接下來18%,13%,退休人員加薪
教育補助刪除,所得替代率降到國外水準60%以下...還有公務員開除法制化
無論如何,至少要砍掉人事費用3000億,這樣政府才不用再舉債 - 2樓.2012/12/05 12:35感想二
而且
政府老拿軍公教慰問金施行數十年,叫做政策已行之有年,所以合法?
而勞工勞保(由政府管理,由政府制定),也是已行之有年;還不是說要縮減就縮減.(勞保不合法?沒法源嗎?)
其實,最終的重點
在於 政府別在提出勞工勞保破產議題時,又讓人民感覺到,這麼深/這麼嚴重的剝削感.
人民也知道不可能完全公平,但也別差這麼多?
而且還是拿人民納稅錢去補... - 1樓.2012/12/05 12:23感想
今天 軍公教慰問金 出發點與立足點本來就已不符現在社會要求.
如今 引述 公營單位對於一位一年一約的約聘人員的判例,只能說是用個案表達,但不能代表絕對.
尤其公營單位帶頭違法,造成約聘人員損失;跟 軍公教慰問金 沒有關係吧!
這應該檢討公營單位帶頭違法原因與追究公營單位負責人的責任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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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無藍綠色彩(本人討厭政治人物)
但對於已退休人員又拿非退休金名目外的福利,實在無法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