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生活實踐--生命使用說明書之四
2007/09/0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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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 部分是精神生命 ――佛教稱為「識、神識或真我」,這個生命無形無狀,不是物質,所以 平凡人的 我們用肉眼看不見,祂不會死,永恆存在的。
而這個不死的生命天生就賦予一個不可推卸的使命:祂必須裝載死亡以前一切言行的紀錄,然後穿越時間與空間,投胎生成另外一個身體繼續存在(佛教稱為「生命的輪迴」,或生命的「循環」――就像水遇熱變成蒸氣,蒸氣遇冷又恢復成水一樣),把前一個肉身所做的一切言行的紀錄,藉現在這個全新的身體一一承受和善後,讓每一件以前做的所有善惡行為,跨越時間、空間而有始有終(有開始、有過程、有結局,不至於懸而不決――人世間不是發生許多殺人、謀財害命、搶奪偷盜、借錢不還、欺善凌弱、虐待苦毒……,有些案件破案後,加害人被判刑或槍決――這算有明確的結局,但很多沒有破案,加害人仍逍遙法外,被害人的損失沒有被補償,沒有得到善後,就叫做「懸而未決」),達到自然界的平衡――這個肉眼看不見的真實現象稱為「因果律」,或「三世因果」――三世就是過去已死的生命、現在活著的生命、未來尚未出生的生命,這三世肉眼看似不同的生命,因為有了「識、神識」永恆不死的「真我」銜接串聯,很多生、死無解的迷,是不是就明朗多了。
註:「因果律」的因就是「前因」,果就是「結果、後果」,因與果的關係是:之前發生那一件事,所以才會發生這一件事,由此可知「因與果」是相生相隨,永不分離的哥倆好、孿生詞。
相信「生命的輪迴」一定會讓人們眼界拉長,眼光放得很遠很遠,因為這一生沒完成的,還有下一期幾十年的生命繼續完成――相信「生命的輪迴」對我並沒有傷害或損失啊!為什麼就有人一定要自作聰明呢?
「因果律」忠告我們:自己做的,最終還是自己要承受,不論時間空間隔多久多遠,不論行為的人跑到北極、喜馬拉雅或外太空――行善的福氣還是你的……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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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2007/09/18 21:45八識田中
但不論善業惡業,皆在吾人八識田中
熏成種子(所謂宿生習氣),
此稱為業力。
菩薩畏因 眾生畏果
- 1樓. 梁老師2007/09/08 05:13法喜充滿
真我是主人,神識是旅客.旅客來來去去,旅店主人永遠不變!願佛法興!世界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