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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我要前去抗爭嗎?
2010/07/08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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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抗爭事由

       桃園市公所於91年間為解決水患淹水,在典藏龍邸社區大樓旁增設一條公用溝渠,因不當的施工,導致大樓地下室漏水,大雨過後尤其嚴重,長久下去對整個大樓的整體安全結構恐怕會有危險,但市公所一直不承認是其缺失,經該社區向各民意代表陳情後,市公所才同意讓步,由公所聘請專家進行鑑定,月前鑑定報告出爐後,確定大樓漏水為市公所施工不當,漏水修復理由市公所全部負責,但市公所再次推拖,認為此案已逾追訴年限不願負擔任何賠償,實有罔顧大樓住戶生命財產之情形,難道只有等大樓倒塌人命死傷後才要學得教訓嗎?

今天社區主委邀請我於7月9日到市公所抗爭,我要前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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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小比利---
2010/07/08 23:52
為社區盡份關心

這是住戶的責任

我發的新聞稿已獲得自由時報記者重視

1樓. 弄潮兒
2010/07/08 12:29
不是抗爭

而是表達意見

畢竟是你們住在裡面

受害的是你們

討論中找出可行之道

恢復舒適的住家

對呀

我會一直努力下去

小比利---2010/07/08 23:53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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