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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有那麼難嗎
2009/03/27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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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2009.03.17 【聯合報╱本報記者賴昭穎】
  
  財政部各國稅局多年來便宜行事,未依規定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納稅人,多數納稅人也不知可利用這項漏洞重新申請有利的退稅權利。如今問題浮上檯面,財政部忙於補破網之際,更需加強「依法行政」觀念,否則未來恐怕會有更多的「陳長文冤稅案」出現。

  律師陳長文之前被稅捐機關長期多課房屋稅的消息曝光後,原本政府只願退五年溢繳的稅,激起各界公憤後,財政部才修法同意全額退還。

  這次國稅局未寄稅額核定通知書給納稅人,情況如出一轍。以往有納稅人因此主張退還溢繳的稅款,大多被財稅單位以似是而非的理由駁回,納稅人最後只能吃悶虧。不過,隨著類似個案不斷出現,自知理虧的財政部為避免事態擴大,不得不找出方案尋求一次解決。

  政府願意正視問題,是好事一件,但這也凸顯政府機關長久以來的通病:同樣的法律,政府在要求老百姓時是從嚴貫徹、高度嚴格,政府機關自己卻連基本的「守法」都做不到,而且還因循苟且了數十年。

  當然,政府機關可以辯解,因為成本太高、業務量太大…,才會不依法行政;但納稅人是否也可以提出千奇百怪的理由,作為不依法誠實繳稅的理由。政府若是不改「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偏差態度,光是嘴巴會說「苦民所苦」,又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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