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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財團欺壓老百姓 ! 富邦建設、大陸工程建地損鄰欺負人!
2007/12/1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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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黃珊珊13()指出,位於台北市政府康寧路三段75巷口(公共電視下方),由富邦建設及大陸工程負責興建的工地「大衛營」,96年初發生工地損鄰事件,造成工地旁住家牆壁龜裂、嚴重漏水,受災民眾近一年來苦不堪言,豈料富邦建設與大陸工程不僅多次對於民眾反映置之不理,甚至在市府建管處列管此一損鄰案件過程中,多次違反法規程序,只想先把房子蓋好取得使用執照,根本是大財團欺壓老百姓!此外,建管處對於列管過程是否有涉及放水情形,也將要求建管處重新調查,還給損鄰戶一個公道。

 

黃珊珊議員表示,陳情人於年初發現家裡多處牆壁與地面磁磚龜裂、屋內多處漏水並造成屋內木質地板受潮腐爛,陳情人亦多次與工地接洽反映,工地主任多次口頭承諾會負責修復,但卻只能簡單作局部處理後就沒下文了!後來陳情人也透過市長信箱向市府反映,市府建管處於是要求富邦建設與大陸工程,依「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處理,但是「大衛營」工地(88建字第0411號及88建字第0470號建照)卻是由他們的建築師發了一個文「本所派員於96430上午10時至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XX號會勘後認定,非屬施工損害,得繼續施工。」而建管處竟然就憑這張「自行認定」的公文就放行,讓大陸工程與富邦建設,這兩個大財團繼續施工,繼續讓損鄰情況持續加劇,建管處是否瀆職市府應該介入調查!

 

後來再經陳情人抗議反映後,富邦建設與大陸工程「終於」委託第三機關代為鑑定,雖然鑑定結果結論認為「受損處卻認為新增」,也就是證實這些龜裂、漏水確為工地建築所造成,也就是前一個由他們「自行認定」的公文根本是胡說八道,而且這份委由第三機構鑑定的過程也充滿瑕疵。根據「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第五條規定,「損鄰事件雙方無法依前款達成協議時,承造人應通知受損戶於14日內指定鑑定機構辦理鑑定,受損戶不在期限內指定者,由承造人逕行選定」,但是富邦建設與大陸工程根本沒有通知受損戶指定鑑定,又一次「自行選定」鑑定機構,違反程序規定。

 

針對富邦建設與大陸工程此種多次「自行認定」的情況,不禁讓人懷疑整個工程損鄰狀況是否不只有陳情人這一件,因此,黃珊珊議員將要求建管處,針對康寧路三段75巷口「大衛營」工地週遭住家,進行訪查,瞭解是否還有其他住戶也有損鄰狀況,此外,也必須暫停該工地使用執照發放過程,先調查先前為何只憑建商一紙公文就得以繼續施工,以及委外辦理鑑定的過程,建管處是否有失職之處後,才得以後續相關流程。否則,建管處此番不合理情形,根本就是向大財團靠攏,幫大財團欺負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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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2008/02/05 13:54
我們也是受害者
我非常支持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