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位立委拼命三郎的幹勁,一天八百公里的通勤,叫人驚嘆!但我們理性思考一下,立委的工作應該這樣嗎?潘立委為什麼需要天天回到他的選區?立法院不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怎麼委員花最多時間在做選區的『里長伯』、『有應公』?他要幫選民塗銷交通違規單?路燈不亮、水溝不通、排解糾紛、扶貧濟弱都要他?怎麼看,這些都可以讓蔡坤龍這樣超讚的里長做就可。為什麼要跑紅白攤?為什麼得親自出現博感情?因為台灣選民這樣才爽,覺得被重視,自己夠份量。
兩位委員當然都是優秀認真的政治人物,如果他們不必迫於台灣的選舉生態,必須浪費這麼多時間、精力在無謂的事情上,能將全副精神放在政策監督、法案審理,做好立委真正的工作,造福的將是全體台灣人民。
加拿大的國會議員當然也有他的選區服務處,通常是很小一間辦公室,平時沒啥業務,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吧,一般人哪有啥事需要他幫忙。上軌道的社會,凡事照法律規定做,不必想鑽旁門左道,別想佔便宜,但也不會被欺負,民眾是不需要議員特別照顧的。國會議員最重要的工作當然是鎮守在首都開會,看好國家大事。我們選舉時,說真的,對候選人個人沒有太大的好惡,主要是因黨選人。競選的重任在黨魁身上,他要全國去演講說明辯論黨的重大政策,不是卑躬屈膝的整天拜託,或只惡意攻擊栽贓污衊對方。選民贊同那一黨的政策,就選該黨候選人,如是而已。所以競選期間,街道市區平靜如昔,沒有任何宣傳車的穿梭喧鬧,沒有造勢場合的人聲鼎沸,大家心平氣和,不過就是選個議員,哪需要搞得人人血脈噴張,跟對方陣營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政治人物為想當選,當然是要投民所好。如果選民是理智的、有思考能力的,競選人當然就會好好說明政策理念,當選後戮力於職權上該做的事。如果選民的層次,只聽得懂煽情的口號,只在乎候選人將來是不是能幫上自己的忙,那選舉時,當然只有空洞的『衝衝衝』,和選後優秀立委得每天花四五小時通車好服務選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