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家族病史,隨年紀增長,只是想有個空間種菜,過健康的生活,希望過個有品質的晚年。但在台灣擁有一塊專屬自己的土地何其困難!

我三年前到政府的市民農園,租借一塊

這次打擊,讓我開始有想找自己地的想法,看了20幾塊土地後發現,一般農地動輒數千萬,市井小民哪有這麼多閒錢,我認真思索後找了幾個朋友合資找了塊地來一起規劃。找了許多資料,發現先進國家像是日本、美國早在19世紀初針對市民農園就有很完善的規劃跟做法,1919年的「市民農園法」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土地必須栽種收成作物,如青菜、花卉,果樹等等, 而剩餘三分之二則供休閒使用,如設置鞦韆、翹翹板等等,而在每一個單位中都必備小木屋供休憩使用。
日本之住宿型市民農園也已經相當普遍,現在已成為促進城鄉交流的一項重要策略。1990年制定「市民農園整備促進法」,以排除都市計畫法或農業振興法上的開設許可。日本的住宿型市民農園,負有解除荒廢農地與促進地域活性化之重大任務。在「市民農園整備促進法」概要第二條第二項,為活化農地及符合使用需求,也規範了收納農機具及休閒設施的條例。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我們沒有家財萬貫,不像林百里有4億能投資自己的健康,但我們有一些積蓄,想過一點健康的日子,有個地方能耕種,能休息,我老婆不用在花30分鐘找下一個加油站的洗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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