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權還是特權?
2009/09/11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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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被判刑了
馬英九老師孔傑榮:「盼有條件釋扁」
蔡英文:「阿扁必須面對自己的貪污,但須還給陳前總統一個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他們兩個都訴求現行法律檢察官羈押權的部分,但是這部法律的制定歷經民進黨主政
當時不修法,關到陳水扁才在大聲抗議,難免說服力不足,好像就是要為陳水扁開脫
再說,現行法律還未修正,所有嫌疑犯都適用
就算要放阿扁,也應該等到法律修正通過
否則!就是又為陳水扁開一條後門
所以蔡英文說的這些話仍然是在替阿扁開脫,民進黨哪裡有切割?
他在看守所裡享受的特權已經夠多了
不應該再開此例,尤其是他是一個善於以言詞煽動群眾又死不認錯的人
藏錢之處都還不完全明朗,甚多證據尚在調查
憑甚麼放他呢?
奇怪的是
為什麼台灣司法會有個外國人在指指點點的,這難道不是干預內政嗎?
台灣人怎麼是事都要靠老美阿!救災靠老美,難道內政也要靠老美嗎?
憑甚麼一個外國人可以跑到我們國家對我們的司法頤指氣使?
國格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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