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官員表示,原本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在依法辦理變更用地編定或使用分區前,變更作非農業使用,將從實際變更使用的隔年起改課地價稅。
官員說,農地上建築房屋而領有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開工報告書上開工日期為準;未領取建造執照而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例如整地開發供高爾夫球場使用、興建工廠或體育館場等,則依實際動工年期自次年度起改課地價稅。
原來,違法使用農地可以就地合法ㄚ!!!!
這種可笑的政府,一定會在歷史上留下紀錄
非法毀壞農地移作他用,結果只要「改課地價稅」而已?!!!
這豈不等於就地合法?!!!
(稅都繳了還不合法嗎?!)
還需要政府來管理嗎?
連變更地目的手續都免了
農地所有權人想要挖水井、灌水泥、蓋民宿、建豪宅、蓋工廠...都行!
連問一下都是多餘的
反正被查到時,頂多改課地價稅而已
等到地層下陷、土壤液化、天災人禍那一天
或許還可以向政府申請農損補助呢!
日本在經歷海嘯、地震、核污染之後,一定更加珍視自己寶貴的土地
或許台灣還沒走到這一步...
只是,如果日本人看到台灣的政府如此對待自己的土地
不知道日本人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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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官員表示,原本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在依法辦理變更用地編定或使用分區前,變更作非農業使用,將從實際變更使用的隔年起改課地價稅。 官員說,農地上建築房屋而領有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開工報告書上開工日期為準;未領取建造執照而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例如整地開發供高爾夫球場使用、興建工廠或體育館場等,則依實際動工年期自次年度起改課地價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