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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5年股東常會
2016/07/1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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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悅來國際會議中心近悅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4樓)4.召集事由:(一)承認及討論事項(一)(1)增修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提請討論案(二)報告事項(1)民國104年度營業報告(2)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3)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4)民國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三)承認及討論事項(二)(2)民國104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提請承認案(3)民國104年度盈餘分配,提請討論案(4)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提請討論案(5)變更民國103年度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提請承認案(四)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 1000股之股東,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另依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常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 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05年4月11日起至民國 105年4月21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申請, 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股務室(台北市復興北路369號7樓之5),其他 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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