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這一生一定會浪費很多時間在想那些有的沒的,好像是與生俱來的習慣,註定我是這種人。
只要一個人,就會想起誰曾經對我說過什麼話。
哪些話曾讓我神傷、哪些話讓我想起總是會掛上淺淺的微笑。
闔上眼睛的我,看起來就像是做了一生的美夢。
可你知道嗎?當我睜開眼睛,就像是被人打醒一樣,美好的微笑瞬間扭曲。
其實你一直置身在滿室的黑暗。
於是,為了避免這種循環一直下去,你只好開始逼自己一定要遺忘些什麼。
那些不在你身邊的人事,記著做什麼用呢?扔吧。
也許你因此輕盈了些,但又開始覺得自己沒有活過,人就是這麼矛盾嗎?
妳哭了又笑了,而我笑了又哭了。
「你在ㄒㄧㄤˇㄋ一ㄢˋㄓㄜ˙誰?」妳在我耳邊喃喃地問著。
那時候,連Kenny G的薩克斯風樂都好像飄著淚水。
我什麼也沒說。
任憑寂寞把我吃掉。任憑時光流逝的分秒,會好心地伸出手幫我把這些東西帶走。
我已經習慣了,習慣無法處理的時候就扔給時間去解決。
所以我什麼也沒說。
只是突發奇想地問,如果世界上還有另一個我,是不是就不會寂寞了?
只是習慣性用一種不比中文熟悉的語言喃喃著一些不太明顯的字句。
i do miss you,事實上我想念的人沒幾個有看到。
越是難過的時候,我越是沉默;越是脆弱的時候,我越是不要人碰。
所以我什麼都沒說。
2006 春天快到的二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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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是一年前的日記。
最近幾次翻了以前寫的東西。高一、高二,都可以看見那些不快樂,卻又想一個人努力撐下去的痕跡。
逼自己一個人,是因為不想要太過依賴誰。
但卻又無時不刻想念過去那些美好的回憶:跟誰在一起的自己最真?跟誰在一起的笑聲最好聽?只因為感到痛苦而質疑眼前的校園竟是自己最初的憧憬。第一次確切地明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句話的真正意涵。
很多事情都是在那個時候才體會到的。那些關於人生且流傳已久的句子,原來不僅僅只是用來寫作文的漂亮話,而是實質地存在於我的生活當中。一段很深的體悟。
十六歲,我給自己下的定義是轉變與試煉。
但期間的心境轉換也不是那麼迅速的事。痛苦依舊,只是盡力地淡化與適應。到了十七歲,我的定義是回顧與反省。
直到高三的十八歲開始,記憶中的那些痛苦回憶才有慢慢淡去的跡象。然後我也才明白,有些事要說出來才會懂得放下。
最近一、兩個月,可以說是高中校園生活最快樂的時間了(在心裡偷偷感謝著那些欠打的同學們)。
所以我的高三不僅不苦,而且還有點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