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歷史上有沒有包公包龍圖
祇知道
廢死刑就代表有人權嗎?正正當當地依法處決罪證確鑿,罪無可赦 天理難容的人犯是不人道嗎?值得思考!職司法務的政務人員,努力把治安做好,沒有罪犯,老百姓能免於恐懼樂業安居,生活品質良好,照顧到絕大多數人的人權,這樣的社會才是有人權的社會吧!
除非廢死刑的目的是要擠進世界潮流,但是.潮流一定正確嗎?對壞人寬容就是對絕對多數的好人殘忍,仁慈不要用錯地方!儘管這位政務主管的個人操守和私德一等一的良好,但是因為認知和觀點偏差,言行不當,沒能在職務上兼善天下 依法行政,這樣的政務官應該下台(不用下地獄) ,才會順天應人!!!
要不然,解套方案也很簡單:
解套方案一:公投.廢或不廢,直接訴諸民意公決.
解套方案二:保留死刑(不廢),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修法加上"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條款),擴大判決裁量空間,也是可行辦法吧? 那麼,會判決犯人死刑的法官自然會大大減少吧?法官若錯判誤判而造成死刑冤獄,法官自負其責,要受到追究.
100313加註:
看昨天的東森和中天電視的電話投票加總 十一萬多票,贊成廢死刑的不及上萬,不到一成大約8-9% ,下台也是順天應人吧!期望繼任者要是一個法家和儒家思想兼容並蓄的公僕,不光是個慈善家,至少要依法行政兼善天下.
下台風爆也許是肇因於議題祇呈現了一半:
廢除死刑.....廢除死刑......頭頭尾尾都祇聽到在爭議死刑廢或不廢
而廢除死刑之後如何呢?沒下文?
如果能出現
要維持死刑還是要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還是兩者並存?的完整議題
這樣就有討論空間
大概就不會有一面倒的反對聲浪
不過政務官坐上那位子
修法之前仍應依法執行既定案件
我想她是因堅持"不殺死囚"的信念而坐錯位子吧
下台收場也是必然
- 17樓. 阿璋2010/08/24 11:55大快人心?
上天有好生之德,以暴制暴只是因為大快人心?
天下沒有不公平的事,每一個罪惡之懲罰,就在他犯過的當下就已經得到了,不需等法律制裁他就已經在付出代價,至於法律制裁那又是更加的添重,所以以暴制暴就是因為大快人心?這樣感覺太恐怖了,難道說,世間人都是這麼脆弱嗎?以暴制暴反而讓人有同情死刑犯的情節生出.
- 16樓. kennery分身用22010/04/06 13:20人權團體廢死立場的可悲之處
想告訴各位真相,也許各位認為是假象
.人權團體廢死立場的可悲之處:1.對犯罪的認識不清;2.對受害者的冷漠無情。
在廢死團(人權團體)眼裡,殺人犯只是牠們出名的工具,終身監禁只是替代死刑的幌子,依照《國際人權憲章》-《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盟約》第三部分- 第六條
四、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
所以牠們所說的「終身監禁但不得假釋」的配套措施,只是牠們的第一步(緩衝手段),牠們的終極目標才是「終身監禁可假釋」的標準呢!比照歐盟與《國際人權憲章》內容才是。至於假釋是否有效?請看看國內性犯罪者假釋做得好不好就可預知了。
在我兩個blog與一個udn城市裡,收集了許許多多廢死團的真面目文章與連結,讓大家了解真相為何?別再受騙了!
.人生中最重要的兩天,是出生那天和發現人生目標的那天~馬克吐溫。電影:私刑教育
.人最重要的體悟,就是認清正在過的人生,以及想要過的人生之間的差距~銀翼殺手2049-等35年也值得~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Lessons from Movies~ - 15樓. 俗子2010/04/02 09:51王清風當了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就是瀆職,想廢死刑還是回到人權律師職位才稱職。
- 14樓. 小新(心)~2010/03/25 08:31
「台灣民眾太過迂腐,強幹,缺乏悲天憫人之心是實也。」
呵呵!看到這句話,會令我想噴飯!
不住在台灣,就可以給「全台灣民眾」扣上這麼一頂大帽子?!!!
好笑!
離題了吧?
不是說「...所抒針對死刑的存廢, 至於王清峰是否失職,不在討論之內。 」??
個人非常認同格主這段話~
「談死刑該廢還是不該廢
不宜從宗教寬容和尊重生命的觀點出發
人的世界就要 人的觀點
或說
"你不是神你無權奪人之命你無權判人於死" "神才有權定人生死"
天啊 人類歷史從來不曾出現神的審判 」 - 13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0/03/23 11:52刀下且慢'
謝謝牧谷格友的回應。 珍珠所抒針對死刑的存廢, 至於王清峰是否失職,不在討論之內。 既然提起, 個人的看法是,官員在其職權內重新審識份內工作,有何不可? 官員因貪污而怠慢職務才是罪不可赦。 如果以包拯為例,包拯也有權利說,'刀下且慢'。台灣民眾太過迂腐,強幹,缺乏悲天憫人之心是實也。
'刀下且慢'是怕發生冤獄吧!不是為了悲天憫人吧?
'刀下且慢'是必須暫不執行,因另有案情待查吧!不是為了悲天憫人吧?
台灣民眾太過迂腐,強幹,缺乏悲天憫人之心???此言差啊!反對廢止死刑 正是對無辜受害人而發悲天憫人之心吧!悲天憫人之心怎用錯對象?用在將被執刑者身上才算有悲天憫人之心?不會吧!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0/03/23 16:36回覆很高興pearlz (pearlz01)格友 對此標題表達熱衷的看法
其實現代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權
在不違背法律之情況下
應對議題表達看法
介紹妳看看Gail 格友的回應http://blog.udn.com/GAIL/3854509?raid=3231741#rep3231741Gail 格友的文章主題是 「廢除死刑」的偽善在於將好人壞人都一起「雞兔同籠」其回應也精彩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0/03/23 16:57回覆 - 12樓. 牧谷(Pokemon總動員)2010/03/23 11:29惡法亦法
死刑的存廢是一個嚴肅而爭議性的題目,值得好好辯論。我對王清峰的慈悲心腸,敬佩萬分。不過惡法亦法,從法治的觀點來看,一個不依法行政的官員,顯然已經違法失職。這與死刑的存廢與否,似無關聯。我的看法與閣下相同
但不知有司(監院)是否已介入查處 未"依法行政"的 歷任公僕?如果不查?也會有失職之嫌吧?
蓄意違背"依法行政"有瀆職之罪吧?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0/03/23 16:22回覆 - 11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0/03/23 09:46一般人誤以為
一般人誤以為不處死刑就是寬恕.我們這裡提到的是死刑存廢問題,不是寬恕問題.寬恕是個人的權利與涵養,不是別人可以代替受害人行寬恕之實.就事論事,死刑是否是唯一的,最佳的懲罰手段,還有死刑是否可以杜絕犯罪.我提出來的角度是,死刑帶給國人的追加的精神迫害.除了Saddam Hussein 這樣的殺人狂外,一般人有誰願意殺人? 有殺人意願的人除了精神有問題之外,就是弱勢階級,生活到了極端的困境,無路可走的人,或尋求自殺,或洩恨求死.這些人的造成是國家社會的責任.對這樣的人,死刑對他/她並不可怕.
對一般正常的人,囚禁20年,30年比死刑還可怕,更何況無期徒刑.
當一個國家,人人高舉著旗桿吶喊一命償一命的時候,這個國家社會根本就不是一個太平的社會.當然台灣人是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的接受者,還活在中國古帝國時代裡,包青天的時代裡,還沒有趕上新時代,感情上是可以了解,但是理智上是很鄉愿的.
想想大家看一個科幻電影阿凡達的激動,想想真實世界global warming帶來的天災人禍,近在眼前,幾千幾萬人的生命可以在一瞬間消失.我們自己都不能確保我們自己的生命,竟然同聲吶喊,對一個已經無路可走的生命喊殺,我覺得是很可笑的.
妳我都是平凡人
平凡人的思考和觀點
自然不可能有四海皆準之立論
何況
這樣的大題目
人言言殊
見仁見智
互相不會同意對方的說法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也可以有折衷之議
就是把議題改為"要維持死刑還是要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還是兩者並存:保留死刑(不廢),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修法加上"終生監禁?"
妳的高見?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0/03/23 16:11回覆 - 10樓.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2010/03/22 20:11推介閱讀
引用文章日本第1個未成年的死刑案例
日本第1個未成年的死刑案例
harutyann (Harumomo) 2010/03/20 16:48
日本第1個未成年的死刑案例
前陣子,我們為了 廢不廢死刑?大家吵得天翻地覆。......,法律之前雖說是人人平等,但長久以來給民眾的感覺,總覺得法律是在保護壞人、財團、有錢人、特權等等。
除此之外,加上一些說著冠冕堂皇又道貌岸然的人權團體鼓吹和宣傳,似乎加害者的人權是神聖不可侵犯,而被害者的人權呢?卻無人聞問。
如此本末倒置的做法,實在讓人匪夷所思。........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本村7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
.......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從信的內容裡,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可是,在裁定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行的嚴重性,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
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
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全文請詳http://blog.udn.com/Harumomo/3870644 - 9樓.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2010/03/22 19:46推介閱讀
Gail 2010/03/15 07:02:39 引用文章「廢除死刑」的偽善在於將好人壞人都一起「雞兔同籠」........ 「冤獄」問題在扯上「廢除死刑」之前,人人都忘了「程序正義」這一回事--當案件發生,第一時間檢調人員要做的是現場採證,是保持證據「完整」「乾淨」,是充分收集證據,對嫌疑人不利的與有利的證據。再來是依據證據充分陳述,釐清何者為最重要何者不重要,案件偵辦有無搞錯方向。三來若案件「沒有搞錯方向」(幸運的話)才能夠進入法律交叉質詢。最後才是法官判決「有罪」與「無罪」。走到「有罪」這一階段,才有「資格」談及刑罰該不該上溯到死刑。
沒有跑過這一整套完整的程序正義,而直接談論廢除死刑,那是破壞程序正義,不犯小惡卻犯大惡。
.........這些因為檢調人員自己的自由心證、入人於罪的心態被調查被審判了嗎!?
那些動不動採取有色眼鏡、自以為是包青天的法官,被彈劾、被調查了嗎!?
「冤獄」不要說是嫌疑人本身無辜,「冤獄」跟「廢除死刑」掛勾不就等於放棄了去追究那些製造冤獄的法官與檢調人員!?
既然是冤獄,當然不能被判處死刑,但是,把人關在牢裡延遲執行死刑就不冤了嗎!?拖個二三十年讓一個無辜者蹲在監獄等待還他清白就不冤了嗎!?
若非「冤獄」,而是罪證確鑿,那麼執行死刑沒那樣嚴重。.......http://blog.udn.com/GAIL/3854509thy回應
思路清晰
2010/03/22 19:13 寫得太好了 - 8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0/03/22 11:22矛盾
天道運行
自在日常之中
獎善罰惡
由不得你我 - 依閣下言, 獎善罰惡是由庶民決定. 這批庶民夠資格替天行道嗎? 殺人可是了不得的行動啊!
天指自然
道是法則
天道者
自然法則也
所謂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時間到了
不會不報
這是天道
庶民指普通老百姓
普通就是平凡
既然平凡
就無法替天行道
普通老百姓是無法替天行道
獎善罰惡這等大事
完全由天道運作的
當然不可能是由庶民決定
而是由替天行道的現代包公們
裁審定奪的
現代包公們既然職司法憲
就要執法如山
不能違背責任
何矛盾之有?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0/03/22 14:3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