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權與公益孰重?
2013/09/15 16:42
瀏覽439
迴響1
推薦5
引用0
民事訴訟本來是處理人民私法上權利的制度,
報載王金平先生聲請假處分獲准。
維護了王先生個人的黨權,私法上權利;
卻讓關說的人續任立法院長,掌握國家名器。
保障了私權,卻害了公益。
真的防止了重大損害,還是造成了更大損害?
是避免了王先生個人的急迫危險,還是造成爭議人士掌權的立即危險?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民事訴訟本來是處理人民私法上權利的制度,
報載王金平先生聲請假處分獲准。
維護了王先生個人的黨權,私法上權利;
卻讓關說的人續任立法院長,掌握國家名器。
保障了私權,卻害了公益。
真的防止了重大損害,還是造成了更大損害?
是避免了王先生個人的急迫危險,還是造成爭議人士掌權的立即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