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包容
2013/06/09 14:06
瀏覽431
迴響0
推薦6
引用0

人有自由意志,不同人的思想與行為難免存有差異與矛盾。問題在,我如何處理。除非有重大的利益衝突,要活得和諧,免受無謂的鬥爭所紛擾,我們需要包容。

包容的對象有幾種:

包容喜歡的人
每個人都有缺點,自己喜歡的人(包括伴侶、朋友、家人)也不例外。我們不用愛他們的缺點,只需要容許他們有自己的缺點,不讓大家的感情受到影響。情的價值很高,我們應好好珍惜,避免因小失大。

包容不相干的人
我們每天都與大量不相干的人互動,這些人有時不可理喻,可能令我們動怒。然而,世上不相干的人何其眾多,每次都與其計較是虛耗生命。為了不讓寶貴的時間被其佔據,除非事關重大,我們最好予以打發,或置了不理,此乃因時間有限而包容。

包容對頭人
包容對頭人的難度最高,故包容的限度亦最低。只要做到相安無事,河水不犯井水便可。為了避免衝突而招致無謂的損失,包容對頭人是一種權宜之計。但假如其得寸進尺,令包容的損失高於衝突的損失,便屬超越包容的底線。

「包容」的天敵是「好勝心」。假如我們好勝,凡事計較勝負得失,與他人之紛爭自然多,遑論包容。因此我們必須注意自己好勝心有否在無意間被誘發,並須將其抑制在低水平。其次是培養同理心,即對他人的感知。一個人如果對他人的處境、思想及情感漠不關心,是無法做到包容的。我們應從他人的行為、表現及說話,設身處地去思考其背後原因,同情地理解。

但說到底,包容與否是個人的選擇。要做到包容,在權衡得失下,或許需要包容他人的不包容。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心靈
自訂分類:生存與生活
上一則: 人與虛榮
下一則: 利他與利己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