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主旨: 以舉辦社會福利事業為宗旨--以救急不救貧為原則。
聖仁急難救助辦法
第一條:為辦理急難救助事宜,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之救助範圍如下:
(一)喪葬補助
(二)醫療救助
(三)生活救助
(四)災害事件救助
(五)其他相關社會救助
第三條:凡須申請上列救助之一者,可經各縣、市、鄉、鎮、區公所、社福機構或各大醫療機構轉介,
向本會申請,經本會人員訪視認為有需要時,由本會核定救助金額。
第四條:各項救助申請資格如下:
(一)喪葬補助:案主死亡,其家屬無力埋葬,或無遺屬出面處理者。
(二)醫療救助:因意外患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者。
(三)生活救助:主生計者因患病、意外、天災或其他原因,
以致臨時生活陷入於困境者。
(四)災害救助:因風、火、水、震等天然災害致發生急難狀態者。
(五)其他相關社會救助:凡符合臨時性、突發性、緊急性之急難事件。
第五條:申請各項救助務請檢附以下資料影本:
(一)喪葬補助:戶口名簿、死亡證明書。
(二)醫療救助:戶口名簿、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書。
(三)生活救助:戶口名簿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災害救助:急難事件申請表。
(五)其他相關社會救助:急難事件申請表、計劃書。
※(一)(二)(三)項請各機關團體附上轉介函及其相關附件。
第六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但須經董事會議通過後,
始可實施。
『聖仁慈善救濟基金會急難濟助』個案轉介申請表
申請書及附件請依序排列後於右上角裝訂,此資料收件後恕不退還,惟將尊重個人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註:1.本表需由社會局、社會課、醫院社工室、各慈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或學校單位填寫,不接受個人申請。
2.個案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通知轉介單位。
送件地址:
北區(新竹含以北 ,宜蘭):10441台北市中山區天津街62號6樓 聯絡電話:02-2511-1473
中區(雲林含以北):台中市中區民族路92號5樓
南區(嘉義含以南、台東):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6-76號5樓
花蓮市: 花蓮市復興街40-1號
如果需電子檔請來函:san999.zn@msa.hinet.net
案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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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職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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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民國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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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別 |
□一般□原住民□榮民□新移民□其他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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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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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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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單位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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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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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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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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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
說明:請轉介單位簡述急難原因及需求等 □生活補助 □醫療補助 □喪葬補助 □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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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所 有 成 員 狀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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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 |
姓 名 |
年齡 |
存/歿 健康狀況 |
就業、收入情形 或就讀學校年級 |
稱謂 |
姓 名 |
年齡 |
存/歿 健康狀況 |
就業、收入情形 或就讀學校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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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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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狀況 |
全戶總人口數: 人,工作人口數: 人,就學人口數: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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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別(可複選) |
□全民健保 □勞保 □公保 □農保 □軍保 □眷保 □福保 □商業保險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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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資源現況 低收入戶 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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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家庭生活補助:$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兒少生活扶助:$ □低收就學生活補助:$ □婦女緊急生活扶助:$ □老人生活津貼:$ □學校仁愛基金補助:$ □學產基金急難救助:$ □公所急難救助:$ □教育部助學金補助:$ □醫院相對補助金額:$ □其他社會資源(含已轉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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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擔家計者 |
□死亡 □身心障礙者 □服刑 □重大傷病患者 □失業達半年以上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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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文件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必備)□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重大傷病卡 □診斷證明 □死亡證明 □醫療或喪葬單據影本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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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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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主管(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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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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