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之所以不能在放學後跟著同學們去玩,並不是因為父母親的規定,而是自己心裡急著要趕回家。
當時僅十歲的我,總是先掃庭院再整理屋內,凡有木頭的地方必定每天都擦,榻榻米則隔天擦一次,等房子都打掃過後,我就一邊寫功課一邊燒洗澡水。
我們住在一個有庭院的日式大房子,家裡的書房緊鄰工作間,拉開隔門,我可以在書桌寫功課,同時照看那個巨大的火爐。爐裡燒著的焦煤是我們家磚工廠的剩餘燃料,就堆放在書房地板下的開放儲藏室;每當焦煤儲存得滿滿的時候,我就有一種莫名的安心。
功課都做完後,在洗澡前我也會先把白米飯煮起來,還會洗切備妥母親晚上要煮的菜。母親平日無意中就教導過我許多工作習慣,所以我會分配不同的勞務,把可能會弄髒衣物或流汗的工作都做完了再去洗澡,洗過澡後我很愉快地把爸媽回家沐浴要用的換洗衣物都放到澡間去。
我喜歡細心摺疊父母衣物的感覺,慎重的心情難以形容,也許,當時幻想著自己是個經營旅店的人,所有的用心都能帶給他人愉快,因此百做不厭;那年,我小學四年級。
在這之前,所有的工作是由哥哥與我合作完成的,後來因為哥哥去台北住校了,所以我的家事管理遊戲就不得不從「合夥」變成「獨營」。如果「去玩」,當然就會減少原本可以用來做事的時間。事實上,我並沒有經過與「貪玩」拔河的過程,之所以能夠輕鬆地做出選擇,是因為我清楚自己的願望。
很多人認為兒童不可能早熟,如果早熟,也必定過得非常沉重。我並不覺得成長一定這麼複雜,對於兒童,能滿足深層希望的生活就有快樂。在還是小女孩的時候,我的希望就是不要母親終日勞累,那是我的本能之愛;對我來說,家庭之愛比朋友之愛更為重要,所以「選擇」與「捨棄」在小小心靈的思考中就開始運作了。這兩者其實永遠是連動的,每一次,我只要清楚自己的「選擇」是什麼,要「捨棄」其餘的就不難。
直到今天,我的想法還是:在人際互動中,我不是捨棄一種關係的價值,而是不能不捨棄它既定的維護方式。
以友誼來說,有些人認為用來維護感情的方式便是陪伴與相聚,無論情況允不允許,都要想辦法舉辦固定的聚會,互動與饋贈十分重要。「形式表達意義」是他們對友誼的選擇,因此就不能「捨棄」自己在建立家庭之前與朋友相處的方式。
我的選擇不同,首先:我希望婚姻的伴侶就是此生最要好的朋友,因此,我總是願意為了與伴侶相處而放棄與朋友共處的機會;其次,每個人在人生不同的階段各有責任,我選擇要先盡義務。
我同時也相信好朋友如果無法常常見面,彼此會諒解是因為生活有困難而不是「誠意不夠」。因為清楚自己的選擇,所以對於每一次的「不得不捨棄」我不感覺遺憾;一如小學為趕回家做家事而在校門口揮別結伴去玩的同學一樣;我有一點孤獨,但不覺得寂寞。
因為能維護友誼的時間總是如此有限,所以我在付出的時候更真誠地對待每一個時刻;在分別的時候則更珍惜朋友給我的生命滋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