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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級應用不殺 WiMAX還是務實點好
2008/09/22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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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

或許由於區域電信生態的不同,長期以來,WiMAX(Worldwide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全球互通微波存取)的發展似乎總給人歐洲盛於北美的印象;事實上,原本預計在二○○八年四月上路的Sprint-Nextel Xohm WiMAX商用服務,也於當時傳聞因骨幹網路等配套措施未臻完善而延後上市,甚至不知會遞延至何時;再加上長程演進技術(LTE:Long Term Evolution)的聲勢漸隆,更令人對於WiMAX前景產生質疑。

不過,到了二○○八年八月,WiMAX市場似乎又再展現一線曙光;Sprint-Nextel於八月二十八日發佈新聞稿指出,該公司將針對Xohm用戶推出定位服務(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預計在九月於巴爾的摩(Baltimore)上市,並在年底前於芝加哥(Chicago)和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上市。至於終端裝置(CPE:Customer Premises Equipment)部分,則除了已在二月份公告的諾基亞(Nokia)N810 WiMAX上網機外,還有合勤的WiMAX家用路由器、以及中興通訊和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的網卡。不僅如此,Sprint-Nextel更在九月三日公佈下一階段的Xohm服務覆蓋範圍,包括:波士頓(Boston)、賓州(Philadelphia)、以及達拉斯(Dallas)等主要城市。

圖一:Sprint-Nextel Xohm網站首頁。(圖:http://www.xohm.com/

不僅如此,Xohm的官方網站還提到,該公司和諾基亞、三星、摩托羅拉(Motorola)等幾大知名電子產品廠商合作發展終端應用裝置,舉凡數位相機/攝影機(Digital cameras & camcorders)、個人數位助理(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s)、個人媒體裝置(PMD:Personal Media Devices)、行動電話手機(Cell Phones)、影像電話(Video-phones)、導航裝置(Navigation Devices)、車內娛樂系統(In-car Entertainment Systems)等,只要能夠支援WiMAX傳輸,均可使用其服務。尤其,用戶毋須綁約,行動上網用戶似乎在3G(3rd Generation,第三代行動通訊系統)/3.5G與Wi-Fi之間,又多了一種選擇。

黃金三、五年?

不過,或許這也正是重點所在,亦即「多一種選擇」。儘管Sprint的Xohm業務,似乎可望由黑翻紅,以往不被看好的北美WiMAX市場,也將有一番新氣象出現。不過,Frost & Sullivan在二○○八年中所公佈的一份資料卻認為,行動WiMAX恐怕還來不及在市場躍升主流,便會成為「過去式」,除非頻譜拍賣與行動WiMAX的佈建與商業化運作(符合Wave 2 Phase 2認證)能在今年年底前升溫。或者,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與LTE結合,方能確保電信業者的投資不致付諸流水。

圖二:英特爾(Intel)對於WiMAX(Worldwide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全球互通微波存取)的推動,確實是WiMAX能夠有今日成果的一大動力;然而,同樣地,英特爾何時能夠讓筆記型電腦普遍內建WiMAX,也牽動著WiMAX相關業者的心。(攝影:威利)

事實上,WiMAX Forum對此的推廣也是不遺餘力;舉例來看,該論壇在九月四日公佈其互動部署資料庫(Interactive Deployment Database),涵蓋全球三百個WiMAX部署案例相關資訊,甚至還首度附上圖解說明現有WiMAX網路的成功營運模式。

圖三:Wi-Fi不會消失,WiMAX不會獨存,行動電話網路也能上網。以後,還會有更多更多技術出現,就像看似行動通訊網路延續版的LTE(Long Term Evolution,長程演進技術),其實也是擺脫了傳統概念的不同技術。但其核心價值,都在於提供消費者另一種不同的選擇,只是到底什麼樣的族群需要什麼樣的CPE?還需要相關業者不斷地測試市場水溫。(攝影:威利)

此外,根據國外媒體報導,在中國北京所召開的WiMAX Summit 2008會議上,全球WiMAX用戶已達四百萬戶;而截至二○○八年八月,已有一百一十八個國家開始建構WiMAX網路,商業應用合約為三百個。而WiMAX Forum主席Ronald Resnick更預估,二○一二年時,全球WiMAX用戶將達到一億三千三百萬戶,遍及全球兩百多個國家地區、五百三十八個電信服務業者;同時,他更相信,WiMAX應用的關鍵,應在於做為下一代無線寬頻接取之用,而WiMAX的進度更較LTE快了三至五年。

只是,儘管國際間對WiMAX的推動似乎頗為積極,其中又以歐洲地區為最;然而,回到台灣,國內WiMAX即將開台,卻似乎如同以往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無線軟體應用協定)、3G(3rd Generation,第三代行動通訊系統)服務推出時一般,人們總必須要問:WiMAX到底有什麼殺手級應用(killer application)?有什麼應用非得要WiMAX不可,而無法以Wi-Fi或3.5G(HSPA:High Speed Packet Access,高速封包存取)、以至於長期演進技術(LTE:Long Term Evolution)來取代?尤其,目前WiMAX的發展,仍有一些不確定因素,例如:互通性測試不足、基地台佈建效率、營運模式、殺手級應用未明等,在在成為考驗。

對此,台灣國際標準電子股份有限公司(Alcatel-Lucent)無線網路研發中心資深處長張瑞琦認為,其實WiMAX並沒有什麼殺手級應用,而且也不應該從「應用」的看待這個市場,倒是應該從「族群」的角度來觀察,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應用模式,而非一種應用放諸四海而皆準。

圖四:台灣國際標準電子股份有限公司(Alcatel-Lucent)無線網路研發中心資深處長張瑞琦強調,WiMAX發展的關鍵,在於產業生態系統(eco-system)的建立,而在終端裝置部分,可以是MID(Mobile Internet Device,行動上網裝置)、EeePC、數位相框等,而M-Taiwan計畫便是希望為台灣產業在Wi-Fi之後,再度找到一片天空。(攝影:shan)
 

值得注意的是,從台灣市場來看WiMAX,或許難以理解政府持續推廣的動機,但若放眼全世界,則或許又是不同的觀點。對於所謂WiMAX服務業者腳步放緩的說法,張瑞琦就認為事實並不盡然,甚至在歐洲、非洲、美洲、俄羅斯等地,都希望在這個市場上分一杯羹,顯然其中必有獲利商機可尋。

不過,在這些地區,也確實有其市場差異。張瑞琦分析指出,以美國而言,其實台灣也有些類似,就是既有業者已有相當的固定通訊網路,對於WiMAX的建置與開通,並不急於一時;以Sprint為例,本身已建有光纖網路,自然腳步可能相對放緩。相對地,在歐洲,則有不少新興業者加入,甚至網際網路服務業者(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也有意在此分一杯羹;只是,當人們提到WiMAX的時候,常會強調其行動性(mobility),但對歐洲的使用者來說,則可能會走另一種「務實」路線,也就是可攜式上網機的型態,尤其是在年輕一代身上更為明顯,也就是「遊牧式」(nomadic)的應用形式,在某個定點。

圖五:為了促進WiMAX晶片組和終端設備供應商結合,加速終端設備的互通性,以推動WiMAX產業及早大規模商業化運轉,Alcatel-Lucent 的「開放式CPE計畫」(Open CPE Program)著眼於提供互通性測試方案。至於其802.16e WiMAX產品,則係經由WiMAX Forum主要認證實驗室合作廠商AT4 wireless執行通訊協定、無線通訊、以及互通性測試等多項嚴苛測試後取得認證。此外,Alcatel-Lucent的WiMAX解決方案支援2.3、2.5 及3.5GHz的頻譜帶,已部署於歐洲、亞洲及拉丁美洲等全球許多網路之中,而該公司並預計將在二○○八年底,取得3.5GHz設備WiMAX Forum認證。附帶一提的是,Alcatel-Lucent是WiMAX Forum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同時也是業界為促進WiMAX 4G技術所組成之開放專利聯盟(Open Patent Alliance)的創始會員。(圖:http://www.wimaxforum.org/home/http://www.at4wireless.com/web_enghttp://www.alcatel-lucent.com
  

張瑞琦指出,在歐洲等地區,服務供應商會較為多元,也傾向電信業者與ISP業者雨露均霑的模式,例如:六月份在荷蘭阿姆斯特丹,Worldmax便有全歐洲首個WiMAX投入商業運轉,初期主要覆蓋阿姆斯特丹市中心,計劃未來幾年將擴及整個荷蘭。當然,在初期會有一些挑戰必須克服,例如:網路、供裝、以及計費系統等等的整合,一開始並不容易做到。此時,或許便需要系統設備業者的諮詢服務來解決這些問題。

圖六:Worldmax於六月份成為全歐洲首個投入商業運轉的WiMAX網路,與KPN、Vodafone、以及T-Mobile展開競爭。依照該公司規劃,初期主要覆蓋阿姆斯特丹市中心,未來幾年則擴及整個荷蘭,約莫需要三千個基站,網路投資估計將達數位美元。Worldmax的股東,包括:英特爾(Intel)、格林菲爾德資本公司,但該公司並未對外透露經營或者用戶發展目標。從資費角度看,Worldmax提供用戶以筆記型電腦無限上網的包月費用為二十歐元,但不要求客戶簽署長期合約,而希望WiMAX的大容量帶頻,可以吸引行動通訊服務業者之客戶琵琶別抱。(圖:http://www.worldmax.nl/en
 

至於行動通訊服務業者為何願意分ISP等業者一杯羹?或許就如同台灣諾基亞西門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NSN:Nokia Siemens Networks)總經理王建亞所言,未來的通訊產業將會由Yahoo!、Google等業者居於主導地位,而傳統行動通訊服務業者的語音收入逐漸持平甚至下降,必須轉以數據業務做為成長的據點,轉型乃是勢所必然。

圖七:台灣諾基亞西門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NSN:Nokia Siemens Networks)總經理王建亞相信,WiMAX重視行動性(mobility),而CPE則將是影響其市場成敗的關鍵,而行動電話手機則將會成為WiMAX最重要的終端裝置之一。(本刊資料照片,攝影:shan)
 

不過,WiMAX的發展也有一些不利的聲音與看法;Frost & Sullivan指出,任何考慮採用行動WiMAX服務業者,必須了解當前的現實環境,是百分之九十七的筆記型電腦都是採用Wi-Fi做為無線上網技術,而3G LTE的標準則預估會在二○○八年底或二○○九年初獲得認可,並計劃在二○○九年或二○一○年初開始佈建,最高數據傳輸速率可達170Mbps。

此外,隨著新款行動電話手機成本降低、電池壽命增加,雙模雙模Wi-Fi/Cellular手機的數量不斷成長,日前更有Alcatel-Lucent、易利信(Ericsson)、NEC、NextWave Wireless、諾基亞(Nokia)、NSN、以及索尼愛立信(Sony Ericsson)邀集其他機構,共同針對低於百分之十零售價之行動裝置中不可或缺的LTE專利維護授權費等級達成共識。至於行動WiMAX部分,雖然台灣政府在推動WiMAX發展時,其中一項考量點便是WiMAX為開放式平台,但實際上,這並不等於沒有智慧財產權專利的問題;而在目前,WiMAX Forum會員是否對此智慧財產權達成共識則尚不明確,可是其中也確實有若干會員成立開放專利聯盟(Open Patent Alliance)來解決此一問題。

Frost & Sullivan還提到,在室內無線寬頻部分,Wi-Fi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加上包含MIMO技術在內的802.11n興起,其吞吐量較行動WiMAX大幅領先。至於戶外行動寬頻環境,使用者多半會希望,若在WiMAX無法覆蓋的環境中,行動WiMAX能夠無縫轉換至蜂巢式網路,但這在現實情境中尚無法做到,因為行動WiMAX無法反向相容於市面的蜂巢式網路技術,且WiMAX在同時處理數據和音訊的表現並未達到最佳化,故行動WiMAX應用與CPE是否能為消費者所接受,仍在未定之天。甚至,該公司認為,儘管諾基亞將在二○○八年底推出為Xohm使用者設計的Nokia N810,零售價為四百四十美元,但也不等於消費者真的需要需要一台支援語音和蜂巢式技術的行動裝置以及具備行動WiMAX功能的「個人寬頻」裝置。

或許也因為如此,吊詭之處便在於,WiMAX固然發展已臻成熟,且Wi-Fi畢竟有其距離與範圍限制,但當前仍有LTE技術常為人所提及將與之相抗衡或成為威脅。可是,雖然名為「『長期』演進」,但其實也並不真是那麼久遠的未來。王建亞估計,LTE要進入市場,約莫在二○一一、二○一二年之後,亦即自二○○八、二○○九以降,將會是WiMAX發展的黃金時代,為期約莫是三至五年左右。屆時,WiMAX不會突然消失,但或許也將逐步功成身退,這是技術發展的現實,但產業也不可能坐等LTE成熟而在目前毫無作為。

PC Internet與Mobile Internet

值得注意的是,張瑞琦相信,影響產業發展的關鍵,最重要的是產業生態系統(eco-system)之建立;尤其,WiMAX CPE更是至為關鍵,舉凡MID(Mobile Internet Device,行動上網裝置)、EeePC、數位相框等,均是可能的裝置。事實上,透過行動台灣計畫(M-Taiwan),台灣政府對於WiMAX的推動,也就是希望為國內通訊產業在Wi-Fi之後找到一片天。尤其,WiMAX主要係供數據傳輸之用,而網路內容從PC版轉換到MID,幾乎沒有成本,相信MID將會是最主要的WiMAX終端裝置。

圖八:WiMAX Forum WiMAX論壇日前宣佈多款2.5GHz頻帶的行動式WiMAX產品通過全球首次認證測試,包含基站設備與終端,亦涵蓋多重輸入輸出(MIMO:Multiple Input Multiple Output)測試;除了Alcatel-Lucnet之外,尚有以色列Alvarion、美國摩托羅拉(Motorola)、韓國三星電子(Samsung)、法國Sequans通信、以及終端設備部分的英國Airspan網路、美國Beceem通信、美國英特爾、韓國三星、法國Sequans、美國ZyXEL通信。(圖:http://www.wimaxforum.org/home
 

王建亞則從行動上網(Mobile Internet)的概念談起,他認為,個人電腦與筆記型電腦的全球出貨量合計,約在三億台左右,但行動電話手機則是一年十三億支;再從電腦上網(PC Internet)與行動上網比較,前者每人平均每天約在兩小時左右,但手機卻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可使用。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一家網路業者敢忽視行動上網的勢力。然而,原本的無線區域網路(WLAN: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除了受限於距離之外,在速度上,也只有2~10Mbps,但WiMAX則可達到40~70Mbps。

生態系統

王建亞指出,WiMAX的生態系統,從晶片、系統、終端裝置、以及應用均應涵蓋在內,尤其應該把諸如Google、Yahoo!、eBay等網路廠商融入其中,只是目前在這一塊還需要更加積極努力。

事實上,台灣的M-Taiwan計畫進入WiMAX階段,工業局要求系統供應商開放系統介接技術,以提升台灣廠商的研發能力,進而希望電信服務業者也能互通。只是,政府立意雖美,但業界也不禁要問:台灣產業要從何處切入WiMAX?是以CPE為基礎更上層樓?還是保存CPE的實力但設法創新價值?答案,或許該是後者。畢竟,如果要再上層樓,需要更多的經驗累積,但短期來說,台灣廠商缺少實戰經驗,系統設備商恐怕也不敢對台廠釋單,或許國內業者做好在CPE端的本業反倒更切實際。換言之,對於pico以上的基地台,暫時恐怕還難以取得大廠訂單。

此外,還有互通性測試(IOT:interoperability test)的問題考驗著WiMAX產業。不過,張瑞琦指出,從二月份宣佈IOT認為,以該公司的角度看,在採用開放式用戶終端(Open CPE)的原則下,在其實並沒有所謂互通性的問題存在。事實上,以Alcatel-Lucent為例,該公司已在日前宣佈,其WiMAX 802.16e 2.5GHz微型基地台已經獲得WiMAX Forum Certified認證,而其WiMAX網路架構係依據 802.16e-2005標準(又稱Rev-e)的產品所組成,支援定點、漫遊及行動服務。目前,WiMAX Forum擁有五百三十個以上的會員,包括:服務供應商、法規單位、設備廠商、晶片廠商、以及內容供應商等,而這也是張瑞琦所強調的WiMAX產業生態系統(WiMAX eco-system)。

圖九:圖中所顯示的乃是Sprint Xohm之生態系統(eco-system),而引用該公司網站的一句話,或許正足以形容其對WiMAX發展的看法:在咖啡廳上網很好,但如果到處都能上網更「殺」(Coffee shops may be cool but full mobility’s cooler.)。尤其,不僅是電腦上網,數位相機、導航裝置、車內資訊娛樂系統,也都可以WiMAX上網。(圖:http://www.xohm.com/coming-soon.html#top
 

不過,台灣諾基亞西門子客戶暨市場營運副總經理張振營指出,WiMAX互通性,確實是目前最大的問題,但就像3G、3.5G的演進一樣,都在逐步發展中;目前為1.0版,傳輸速率為40~70Mbps;二○一○年會有1.5版,速率達160Mbps;更預估到2.0版時,甚至能達到300Mbps。然而,無論是WiMAX或LTE,其實都是讓電信業者與消費者對於資料交換的技術,能夠有多重選擇,而在這整個生態系中,也還有許多其他業者在共同尋找,什麼樣的終端裝置最適合內建WiMAX?而內建WiMAX又能為這樣的CPE提供何種附加價值?

圖十:台灣諾基亞西門子客戶暨市場營運副總經理張振營指出,全球WiMAX建設已進入帶狀階段,但必須要有便宜、傳輸速度快的終端裝置,而互通性測試(IOT:interoperability test)更是至為關鍵。(攝影:shan)
 

對全球電信服務業者來說,無論是系統設備或是CPE,都不希望被單一業者所綁死,互通性當然是能令其有更多選擇的基本條件;不過,由於IEEE 802.16只針對終端設備和基地台的Layer 1實體層(PHY:physical layer)與Layer 2媒體接取控制層(MAC:Media Access Control)制訂規格,若要讓技術真正落實,還必須等關於網路管理的Lyeer 3以上規格制訂完成,包括:基地台與核心網路的互通、使用何種網路資料、安全性、覆蓋性、以及授權問題等,均由WiMAX逐步制訂。待詳細的認證規範完成,包括:一致性、互通性等,才會有大批產品導入上市。

WiMAX Forum是二○○一年四月成立的非營利性組織,其主要工作係根據IEEE802.16和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的HiperMAN無線城域網路標準,形成一個可互通的國際標準;該組織旗下設有若干個工作小組(Working Gropu),其中網路工作小組(NWG:Network Working Group)之目的係以IEEE 802.16相關標準為基礎,訂定上層網路規範,並依據服務供應商工作小組(SPWG:Service Provider Working Gropu)的需求指標,提出可行之網路架構與規範,做為網路佈建與認證審核時的參考。此外,NWG在二○○六年也成立了網路互通測試任務小組(NWIOT:Network Interoperability Testing Task Group),負責處理WiMAX網路系統互通性之相關議題。對此,張瑞琦提到,目前係為NWG 1.0版本,最新的NWG 1.5版,預計最快將在二○○九年三月底定。至於兩個版本的差異,主要在於網路互連方式的不同;一為連接服務網路(CSN:Connectivity Service Network),另一則為存取服務網路(ASN:Access Service Network)。

網路架構

對用戶來說,可透過ASN或CSN進行通訊,但對電信業者來說,則CSN多半為電信服務業者提供的IP網路,分別與使用者認證伺服器(AAA Server)、網路管理系統(NMS: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FA(Foreign Agent)、與HA(Home Agent)等系統介接以提供相關功能,但WiMAX論壇的定義範圍並不包含內部實體元件部分,也就是網路架構係由基地台接至ASN、再接至CSN,較耗費網路資源;而ASN則包含了ASN-Gateway與基地台兩種實體元件,基地台具備完整的802.16標準WiMAX MAC與PHY的能力,透過單點對多點的模式建構通訊網路,並可處理無線資源配置,與ASN-Gateway進行通訊、資料傳送。也正由於ASN-Gateway由多個控制功能所組成,負責監控、命令所屬基地台、ASN內部封包轉送、以及CSN與其他ASN間的連結溝通,甚或具有備用或負載平衡之能力,較節省網路資源。

ASN內部的關聯點,包括:R6與R8,R6規範基地台和ASN-GW間控制及承載資料協定與流程,如:支援GRE通道、無線資源管理(RRM:Radio Resource Management)、服務品質管理等功能;R8則是規範在基地台之間一連串控制訊息的通訊協定與流程,以確保快速並穩定的用戶端換手(hand-off)程序。

附帶一提的是,若再回到生態系統的角度來看,則張瑞琦認為,LTE的生態系統尚未成立,目前仍屬於一種願景(vision),預估要到二○一二年才會較為成形。再加上前述種種因素,例如:不同電信業者因區域固網佈建情況的不同考量,他相信,WiMAX與LTE兩者將各有市場;WiMAX對新興業者較具吸引力,LTE則適合3G網路已廣為佈建的國家或地區。

電信業者主導 內容有待開發

王建亞指出,從傳輸速率與各種技術的發展來看,行動上網速率由WAP時代的約為9.6Kbps,朝向14.4Kbps、32Kbps、64Kbps、384Kbps提升,自2G/、3G、3.5G、WiMAX、LTE演進,其中3.5G由二○○七年的3.6Mbps提升至二○○八年的7.2Mbps,預估二○○九年可達14.4Mbps;而WiMAX的速率為40~70Mbps,LTE則根據DoCoMo發表的數據,可達到160Mbps。甚至,預估二○一五年的LTE-Advance,更可達1Gbps。而隨著電信服務業者的角度不同,也有不同的想法;在完全沒有任何2G、3G等既有網路的處女地,可望藉由WiMAX達到全面覆蓋;但若是已有行動通訊網路,則WiMAX便可發揮互補之效。而若一定要比較WiMAX與LTE,則兩者均採用了OFDM技術,先臻成熟進入市場的WiMAX,在這三、五年期間仍可搶得先機。

以台北市的狀況為例,王建亞指出,佈建了八千至一萬個2G基地台,投入金額達到二、三十億元,而3G基地台也有四百個站,但在南港軟體科學園區,則還佈建了二十個WiMAX基地台;假使二○一○年、二○一一年發出LTE執照,則內湖將設置三十個基地台。而無論透過何種網路傳輸,最重要的是,如同Google所言,未來上網(無論PC或行動)都是免費,業者將仰賴廣告為收入。

若再進一步以中華電信為例,以往對於網路架構的投入,呈現金字塔型,由下而上依序為:網路(network)、工程(engineering)、內容(content)、應用(application);未來的網路,則應該成為倒金塔模式,全力發展應用領域。王建亞更強調,電信公司如果不轉型發展應用範疇,將會被Google等網路公司所取代。

時間帶來空間

張振營指出,台灣產業擁有相當強的組裝能力,而在行動通訊的世界裏,正逐步走向由一個可攜式裝置處理所有事情,無論WiMAX、LTE,都提供了CPE更多的選擇;一旦WiMAX Forum確定了認證的標準與流程,一、兩年時間便會成熟,甚或可能WiMAX與LTE內建於同一個裝置中,只是成本問題的考量。值得注意的是,現在是由電信服務業者予以補貼,以後或許可以由3C賣場負責補貼,因為如此將讓CPE有更多樣化的選擇,成為其附加價值。

張瑞琦也提到,現在是由電信服務業者補貼WiMAX CPE的費用,但估計也只是這一、兩年的時間;未來如果筆記型電腦裏都能內建WiMAX的話,服務業者便毋須補貼了。事實上,宏碁(acer)與華碩(ASUS)便曾與該公司合作展出內建WiMAX晶片的筆電。可是,總而言之,若是要由消費者自行吸引全部的CPE費用,那麼,WiMAX是起不來的。

到底什麼才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對於WiMAX常關注其對於移動速度的支援狀況;目前,理論值是約為時速一百二十公里,但業者實際測試的結果,多半在六十至八十公里左右。然而,在實際使用模式上,卻又是傾向於游牧式(nomadic)應用,也就是使用者會希望在幾個不同的地點能夠行動上網,但未必有需要在高速移動下持續連網。

IEEE 802.16e係屬於行動WiMAX,而其中所謂的「行動性」,包括:空閒/休眠模式和連接模式下終端跨區移區移動時的業務處理,以及空間/休眠模式下的行動性處理,如:尋呼、位置更新、省電模式等功能。當然,還必須確保在切換過程中,能夠在各種模式下都保持無縫連接。

那麼,WiMAX要能夠發展,到底是應該先改善其行動性?還是先擴大其覆蓋率?抑或提升其普及率?這個答案似乎已是不言可喻。

總括來看,張瑞琦認為,WiMAX市場的發展,已由以學術、晶片商為主,進入產品、系統供應商戮力發展的階段,而若真要區隔WiMAX與LTE,則前者屬於IT的產品、技術,後者則是電信領域的產物,但需要電信業者依照不同族群創造新的服務,而MID相信會是其中的關鍵。當然,如果要推廣WiMAX在台的普及應用,還是希望從學校教育開始。

不過,在台灣,對電信業者來說,還必須面對基地台後端接取網路(backhaul)營運費用偏高的挑戰。只是,依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規定,WiMAX開始要達到百分之七十的人口覆蓋率,並允許一個個縣市分別開台,負擔相對較輕。依照目前估計,預料大同電信在澎湖的WiMAX網路,將在二○○八年開台,也是全國第一個開台之WiMAX網路。其餘遠傳、大眾,則預計在二○○九年第三季開台。

圖十一:大同電信董事長林郭文艷表示,至於未來的應用服務方向,則將會以行動通訊、導航、監控、照護為主。希望在二○○八年底進入試開台階段,預計二○○九年正式開台。(攝影:shan)
 
針對開台時程,大同電信總經理嚴福心稍早前也指出,該公司預計將在二○○八年底完成建置,二○○年第一或二季進入商業運轉。至於目前建設進度,則約在九十個基地台左右。而對於未來應用服務,他提到了香港電訊盈科(IPTV)在行動電視方面的成功例子,認為這或許也是可供參考的方向之一。他強調,有別於傳統電信業者以語音為主要服務,對該公司來說,網路語音(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反而是一種加值服務;換言之,在開台初期,將會以提供行動寬頻上網做為最基本的服務項目,亦即是從數據服務出發,再擴及語音業務。至於內容部分,也是必不可少的項目,目前正在進行洽談之中。


不過,WiMAX雖然是全IP化的網路架構,但其營運模式,其實是電信事業的模式,涉及網路管理、空中軟體更新、動態網路診斷等等,最好不用涉及人工操作,以降低成本也更具效率,但要達到這樣的層次並不容易,除非是過去曾有從事寬頻網路產業經驗的廠商,相信國內具此實力的業者不會超過五家,台灣八成左右的傳統網路通訊廠商,都將面臨更大的考驗。因此,他更希望,如同當年帶動台灣IT產業興起一般,若政府有意扶植WiMAX產業發展,除了既有的成果之外,還必須再多一分努力,由政府出資成立類似之前資訊工業策進會的組織,如:電信產業策進會。

政府的M-Taiwan計畫,當初由Wi-Fi進入WiMAX領域,是希望帶動台灣產業升級,而CPE原本就是台灣所擅長之處;只是,從CPE角度來看,並非傳統做Wi-Fi的業者不能轉型到WiMAX,但是需要時間,由政府、資策會(電策會)協助;對廠商來說,資策會可以提供軟體,但還需要業者自行商品化,耗資約須一千多萬元,就看業者是否有此決心與意願。目前,還只是在雛型階段,仍需時間走向實際化,再由政府投資帶動一般民間投資。

只是,以往資策會或工研院,或多或少有些「與民爭利」的質疑,究竟孰是孰非也多有模糊地帶。在這種情況下,固然這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但又要如何讓這種類型的單位不致落入與民爭利的窘境,最終仍然考驗著學術界與政府的智慧。不過,這些單位的智慧,依照以往的經驗,又會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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