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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1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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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洋基隊今日﹙4日﹚在客場對上堪薩斯皇家隊,洋基全場雖掃出13支安打,但得分效率過低、打擊不夠連貫,僅攻下3分,終場就以3比4敗給皇家。洋基原第五號先發Freddy Garcia開季後的表現不如預期,4場先發繳出2敗、自責分率高達10.91的成績,球團因此決定改由菜鳥投手David Phelps頂替其位置底特律老虎隊今日﹙29日﹚持續作客紐約,和洋基進行三連戰的第二場比賽,老虎在1、2兩局合計攻下6分取得領先優勢的情況下,終場就以7比5擊敗洋基,在這系列賽中扳回一城。

首局老虎打者就給洋基先發投手Freddy Garcia一個下馬威,2出局一、二壘有人,輪到Andy Dirks的打擊,他相中Garcia一顆偏高的滑球,一棒掃到右外野的觀眾席上,本季第1轟出爐,帶有3分打點,雖然下一半局洋基靠著Nick Swisher的陽春砲追回1分,但2局上老虎攻勢再開,總計敲出4支安打再拿下3分,這一半局也把Garcia給打退場,老虎前8局打完還以7比2領先。9局下洋基趁對手換投之際燃起反攻契機,Swisher再度開轟後,又靠著保送和2支安打,一口氣追回3分,然而Jose Valverde最後仍回穩拿下第3個出局數,結束比賽。

老虎先發Drew Smyly此役主投6局被擊出2支安打包括1發全壘打,僅失1分優質先發拿下首勝,送出7次三振和2次保送,反觀Garcia投不滿2局就丟掉6分,吞下本季第2敗,自責分率高達12.51。相隔2032天,井川慶再度在甲子園球場出賽,面對老東家阪神二軍,井川用93球投6局,最快球速139公里,被打4安打失1分,還打下兩分打點,投打俱佳,幫助歐力士二軍以6比1贏球,井川拿到回國後第一勝。同場加映:台灣好手許銘傑在第八局登板,投一局沒有失分。

這場比賽井川慶在站上投手丘之前,已經先在打擊區有好表現,一局上半,阪神二軍先發投手清原大貴遇亂流,單局狂失6分,連被排在第9棒的井川,第一局就上場打擊,敲出帶有兩分打點的二壘安打,為自己打下穩固的領先優勢。展現過打擊威力之後,一局下井川站上投手丘,雖然被對方第一棒中谷將大擊出安打,但接下來井川穩住陣腳,連續解決三位打者,沒有失分。 阪神二軍所得的那一分,出現在第四局,兩出局後井川被打兩支安打,送出一次暴投,才丟掉分數,不過五、六兩局,井川都投出三上三下,現場觀眾為他鼓掌叫好。 「聽到觀眾的鼓掌叫好,老實說,滿開心的。」井川賽後感言。 井川慶上次在甲子園出賽,是2006年10月8日的「巨阪戰」,隔年起井川挑戰大聯盟,卻成為「洋基隊近年最失敗投資」,直到今年才回到日本打球,加盟歐力士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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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ttp://blog.xuite.net/play681212/blog/27483394

詮釋規畫與展示設計:里昂匯流博物館與德國移民博物館


(本文受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博物館簡訊》78期邀稿而寫,因《博物館簡訊》有字數限制,因此刊出修改後的簡版,這裡為全文) 


 博物館展示設計是極為複雜且橫跨多種設計領域的,尤其是常設展,展示物件多元、主題豐富,傳遞的訊息也代表博物館精神與宗旨。展示設計應該扮演怎麼樣的腳色呢?在此分享兩個博物館常設展,德國移民博物館(DeutschesAuswandererhaus)以及法國里昂匯流博物館(Musée des Confluences)。  

將參觀展覽設計為移民過程 

每位參觀者在進入德國移民博物館時,會獲得一張「感應卡」。這個感應卡,代表兩個不同的移民者,一個是從德國移民到美國的德國人,一個是從他國移入德國者。這兩人都是真有其人,在參觀展覽過程當中,遇到感應標籤時,只要將手中的感應卡貼近,就能聽見手中這個人的真實故事,如圖1。



展覽會先經歷從德國移民到美國的過程,透過一個個的抽屜櫃,擺放著登船證明,訴說德國早期移民者的故事:「他們是誰,以及他們為什麼要移民到美國」。 接著告別故鄉的港口,登上階梯進入船艙,房間與走道的設計都與真正的船艙無異。透過不同時代船上設施的變化,來展現移民者船上生活的轉變,如圖2、3。

 


終於抵達美國港口之後,展覽文字和互動設計貼切地傳遞了移民者既期待又緊張的心情,包括讓參觀者回答移民檢查過程的問題、以圖文呈現無法進入美國又被遣送回德國者的故事,最後還有德國移民者在美國的生活與際遇。 

接著另一棟建築是1945年後移入德國者的故事。同樣透過情境布置的方式,打造許多移民者開設的店面,描述他們從事的行業,另外有一個戲院,撥放著部分移民者的訪談內容。 

展覽整體詮釋概念很明確,再透過「感應卡」設計和逼真的「情境布置」,讓參觀者彷彿真實經歷移民者的生活。 


透過動畫設計貫穿主題、突顯展覽理念 

相較於德國移民博物館,2014年開幕的里昂匯流博物館常設展,看來似乎顯得中規中矩,大部分的文物與展品都只是靜置於展示櫃或展示平台,互動設計只是點綴式、重點出現。 圖4:匯流博物館第一展區一景

但是,匯流博物館常設展很好地處理了當代兩個重要議題的交會,自然與人類(人文)。展覽分為四個展區,一,起源:世界的故事(Origins, the stories of the world)、二,物種:生命的網絡(Species, the web of life)、三,社會:人類劇場(Societies, human theatre)、四,永恆:未來與來世的想像(Eternities, visions of the beyond) 


雖然沒有大量活潑的設計,但是展覽議題與詮釋規畫卻起了關鍵性的作用,並運用動畫與觀眾溝通。展覽的第一個展區,又分為幾個小單元,每個小單元都有一部很簡短又有趣的動畫,介紹各種物種的起源,比如爬蟲類、哺乳類等等。這幾部動畫像是連續劇,彼此之間是接續的,而且最後都不忘提到人類與這些生物之間的關聯,以一種幽默調侃的口吻和畫面去呈現,一遍又一遍地讓你瞭解人類是動物的一部分而已。 

圖5:根據觀察,不論大人小孩,幾乎都會乖乖的坐著欣賞這個小動畫,再起身去觀看旁邊精彩的生物化石與標本。

展覽以宏觀的角度去詮釋人類與物種、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提出不同於以往的人類史展覽的敘事脈絡與問題意識,試圖交代幾個問題,包括「我們從何而來」、「我們的生命網絡」以及「我們的未來」等等,並非只是按照時間軸平鋪直敘地展示人類發展、生活情況,單元間以動畫串聯,取代說教式的敘述。雖然沒有感應卡,也沒有情境布置,但是身為人類的一份子,卻非常能夠有共鳴。參觀完展覽,對於人類與世界的思考,會有不同的視野。 

匯流博物館第二展區入口處的文字(圖6)與互動設計(圖7)。入口處的互動設計是以體感偵測技術,讓觀眾與螢幕互動,這個設計像是導航圖呈現此區展示的物種及網絡,呼應展覽主題。


什麼是觀眾最滿意的展覽?根據美國史密森機構的兩位研究者—朵林(ZahavaDoering)和皮卡利(Andrew Pekarik)的意見,他們認為觀眾最滿意的展覽是,最能讓觀眾經驗產生共鳴,為觀眾提供知識,堅定和滋養了觀眾原有世界觀的展覽(張譽騰譯,2015:253) 


展示設計為詮釋的一部分 

國內博物館著實花費不少心力與預算在展示設計,經常大量使用造景、擬真人百家樂物和互動設計,在增加娛樂城性方面不遺餘力。但是過度娛樂化,往往容易模糊原本要傳達的訊息與知識性,例如沉浸於德國移民博物館真實的移民故事時,周遭的擬真人百家樂物經常讓我驚覺眼前一切是「假的」,儘管娛樂性達到了,真實故事給予的感動也被打斷。

蕭瑞麟教授在中時電子報專欄也寫道:「由『不動』的文物展覽,邁向『互動』的聲光音效,策展模式的確有了全新的面貌。可是,感動呢?…捫心自問,花了三、四小時看完展覽,觀眾可以帶走哪些重點,卻說不太出來。」 

也許是過於害怕靜態的展示無法引起參觀者興趣,因此費心於展示設計,試圖從視覺刺激和其他感官體驗來吸引參觀者。但是,真正讓參觀者害怕的,並非靜態的展示。而是這靜態的展示所要表達的內容他們無法理解,亦或是過於枯燥且無法有共鳴。靜態的展示,毫無引起觀眾興趣的主題與觀點,搭配令人難以消化的文字或資料,特別容易讓觀眾卻步。 

參觀眾多歐洲博物館後發現,大部分的展覽是比較接近匯流博物館的樣貌,以靜態展示、文字詮釋為主,並未刻意追求娛樂性,特殊設計或互動僅重點出現,比例並不高。但是,這些展覽卻有清晰的詮釋觀點與中心思想,分區與分區之間,層層推進,都能呼應展覽主題與中心思想,再透過展示設計聚焦,突顯展覽重點、定位與價值,展覽一氣呵成。即使看完大量展品與主題,依然能夠瞭解展覽想要傳遞的中心思想為何。 


德國移民博物館雖然使用了擬真人物、情境布置,但是也是建構在整體的展覽故事線之上。展覽以移民者為中心,試圖呈現移民者的完整經歷,包括內在與外在環境的轉變,如移民者的心境、過程與移民後的生活等等。有如此明確的故事線,再透過文字、情境布置具體呈現出來,展覽故事脈絡與展示設計依舊是一整體,而且擬真人物會使用於單一個(特定)區域範圍內重點使用,不致過於混亂。 

反觀國內博物館展覽,大部分都只是很拼湊的,把各種可能與展覽主題相關的次主題聚集在一起。有些展覽主題非常吸引人,但是往往次主題與主題的關係有些勉強,又或者過於廣博龐雜,因此得到的訊息很混亂。分區之間經常是斷開、不連貫的。 

而此時若是再加上沒有故事性又五花八門的展示設計、互動科技,看似絢爛奪目,卻讓原本已經混亂的展覽主題更模糊。於是,無法讓人深刻地感受展覽核心價值,而只有片段的印象,只能說出有哪些特殊設計,說不出展覽故事的感動或核心價值。 

因此,或許應該思考的是,如何透過展示設計詮釋與溝通,把展覽故事脈絡說清楚、說得讓人感動。以及,當課本內容畫太多重點時,等於沒有重點。同樣的,一個展覽「重點設計」太多,也會失去重點,而且讓展覽訊息複雜化。展示設計不只是將資料數位化、立體化,而是應該扮演關鍵腳色,簡化訊息,突顯重點,讓資料變得易讀易懂,如里昂匯流博物館的動畫影片,不僅有趣,同時具思考性。 

展覽要給觀眾的中心思想為何,如何傳達這個訊息,傳達這個訊息的媒介是什麼,是需要一個完整的考量。每一個互動設計,都應有它的故事性,因為都是展覽故事的其中一部分,不只是單純的娛樂城,將學術知識透過展示設計轉換方式呈現,所選擇的主題與內容也必須呼應展覽中心思想與展覽故事,這是需要將展示設計納入展覽整體詮釋規畫才能達到。


布羅許(Brochu 2003)提出一個詮釋規畫基本模式—「5-M Model」,提供所有展覽、古蹟再利用或是任何需要整體思考的計畫運作時參考,「5M」分別是:  

Management: 包含使命、目標、議題以及可運作的資源、人力與後續維護。 
Message: 是指想要傳達給大眾,與觀眾溝通的訊息,包括「Big Idea」、主題、次主題、故事線等等。
Markets: 包括使用者、支持者、目標市場,以及現在與未來對此計畫會有興趣者。 
Mechanics: 是指大規模與小規模的空間規畫,包括整體設計的平衡、空間分配與舒適度等。觀眾經驗的創造,從決定參觀到回家都需納入規畫,思考「設計」對觀眾的影響。 
Media: 是所有幫助傳達訊息的媒介,包括藝術、互動裝置、音樂或影片、摺頁等鮮明有效果的方式。

 
展示設計沒有標準答案,也不能依樣畫葫蘆,因為每個博物館空間、屬性、蒐藏都不同,展示設計應該幫助博物館突顯其特色與展覽重點。將展示設計納入展覽整體詮釋規畫,在評估使用何種媒介時,可以整體思考這是否符合博物館定位、幫助傳遞訊息以及後續維護的考量,使用比例孰重孰輕、是否造成空間擁擠、模糊焦點等問題,對觀眾感受與展覽整體氛圍也應有更謹慎的評估。 

舉例來說,科博館的程延年教授在受訪中提到,國外重要的自然史博物館並未在大廳展示機械恐龍,並未讓展覽走向娛樂化,這便是關乎到博物館本身定位的問題,要堅守自己的本位,不走向娛樂化,甚至是迪士尼化(張婉真,2012)。

在程教授(2016)文章中也提到,博物館也應引領原本只是「看熱鬧」的觀眾,透過展示這座橋樑,進入到「觀門道」的殿堂。如果展覽故事是內在中心思想,那麼展示設計就是外在表達。在思考如何透過展示設計增加觀眾的共鳴或互動之前,需先思考展覽整體詮釋規畫,構思展覽故事。代表內在思想的展覽故事也必須是能引起觀眾共鳴的,而不是僅著重外在的展示設計華麗的展現。更重要的是,展覽展示設計也不該為了譁眾取寵而失去展覽原有定位和使命。


 參考資料: 

1.蕭瑞麟(2016年02月05日)。博物館策展 不動轉變感動,中時電子報。2016年10月07日,取自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205002541-260401
2.Brochu,L.(2003).Interpretive Planning: The 5-M Model for Successful Planning Projects. Fort Collins: NAI. 
3.Stephen E. Weil著,張譽騰譯,《博物館重要的事》,台北:五觀,2015。 
4.張婉真(2012)。真實與虛構――科學展覽的敘事邊界,博物館學季刊26(3),頁71。http://web2.nmns.edu.tw/PubLib/Library/quaterly/201207_61.pdf 
5.程延年(2016)。科博三十--新展示當訴諸「關鍵議題」!,科博館訊340期。 http://web2.nmns.edu.tw/PubLib/NewsLetter/105/340/5.pdf 

延伸閱讀: 
耿鳳英(2006)。虛與實:新世紀的博物館展示趨勢,博物館學季刊20(1)。 http://web2.nmns.edu.tw/PubLib/Library/quaterly/200601_81.pdf

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7:03回應(0)引用(0)詮釋/策展

August 4,2016

「想想,什麼是展覽」一文被聯合報新聞網逕自大幅引用改作,是否違法爭議討論



一直以來,都在思考著要如何讓大家能夠清楚地知道什麼是展覽,只是把物件陳列出來,並不能算是展覽。六月底的時候想到了可以分成兩階段的互動思考,而不是只有我單方面的寫文章陳述而已。

於是第一階段我先放上十多張照片,讓大家猜猜看那些不是展覽現場的照片。然後,第二階段再加以說明。經過長達一個月的構思,閱讀與反覆修改,才終於寫成「想想,什麼是展覽」這篇文章。原文網址:https://goo.gl/CioCOh

7月25日晚上赫然發現,聯合報新聞網未經我的同意就將粉絲專頁「想想,什麼是展覽」的內容寫成一篇新聞報導,內心的震驚實在難以言喻。因為全篇報導除了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引用我的文章之外,也有不當修改,以及擅自使用了我未在粉絲專頁公開使用的本名。




從此,開啟我一連串快速學習法律,與聯合報新聞網聯繫溝通,以及檢視自己的過程。很難形容這短暫又漫長的過程。短暫的是時間很短,漫長的是心裡有度日如年般地煎熬。 

親身經歷了這過程,和身邊朋友討論時發現,這裡面的爭議點非常的多,尤其是當我希望聯合報新聞網可以公開澄清或道歉時,他們表達有困難,因為有無違法還有討論的空間。難道面對媒體這樣無禮引用文章的事,我們只能接受私底下了結,無法爭取更合理的對待嗎?   另外,一般人可能完全不瞭解相關法律規定,於是決定將整件事完整陳述,讓大家一起思考討論。  

2017/02/21更新:賴芳玉律師文章:分享圖文 我該問「請借分享」嗎
內文對這種情況是否違法有詳細清楚的法律分析



我先交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與充當我法律顧問的朋友討論,以及和聯合報新聞網聯繫的過程。 

 @ 7/25 晚上發現聯合報新聞網的文章 

             除了先截圖保存內容之外,也緊急向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好友詢問,如何向聯合報新聞網抗議此事 
             朋友認為聯合報新聞網這篇文章有很多爭議之處,因此教我寫了抗議信。 

             當好友問我有何訴求?
             我說我只希望能道歉,並且移除文章。
            


         當晚寄出抗議信到聯合新聞網客服信箱,內容如下: 
         「貴公司此篇報導已侵犯到本人權益: 
            第一,未經同意就刊登本人粉絲專頁內容,已有侵害著作權之虞。 
            第二,縱使符合著作權法五十二和六十一條,仍應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發表之著作。通篇報導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引述本人的 文章再做潤飾,這樣有違合理使用之範圍,且未依六十四條註明出處。
            第三,粉絲專頁並非使用本人姓名,此篇報導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公布姓名,已涉嫌違反個資法。 

            請此篇報導負責人正式道歉並立即移除文章,下次若再犯將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 7/26 下午無得到任何回應,有朋友建議可從聯合新聞網粉絲專頁臉書私訊,會比較容易得到回應。因此,又將抗議信私訊給聯合新聞網粉絲專頁。約過沒多久,收到聯合新聞網客服信箱的回信。

      回信內容如下:
      
     「 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展覽好多好展不多 為何台灣有這麼多「似展非展」?》一文已撤下,未來若有類似情況,定會取得您的同意再撰稿。
      造成您的困擾,敬請見諒。

      聯合新聞網  敬上」


可能我修養還不夠好,看到這封信不覺得對方有道歉的誠意,而且只是一封很制式的回信,因此,看完只有更憤怒。

約莫此時,聯合新聞網粉絲專頁的小編也回覆訊息。


小編適才去詳細了解,負責單位表示已收到您的客服信且已回信了,希望您見諒。造成您的困擾非常抱歉。 udn.com 聯合新聞網

 所以,聯合新聞網覺得自己已經處理了嗎? 
 難道沒看到我原信件內容是寫"請報導負責人正式道歉嗎?"

於是,我回覆小編,


謝謝你的盡責,你不需要道歉,與你無關。還有我信中是請撰寫者或負責人正式道歉,而不是一封官方回覆信,請你代為轉達。

小編也立即回覆我,好的。

然後,此時有位常被媒體盜圖的朋友與我分享他與媒體交手的經驗。他說,通常一開始都是得到一封很制式的官方回覆而已,每次都是等到他寄出律師函,對方才會有反應。  

於是,我也順便了解了一下朋友寄律師函之後與媒體和解的過程。儘管朋友一直覺得對方態度敷衍,沒有誠意,建議我可以寄出律師函,我都還是很掙扎,畢竟我不需要任何賠償,只是想要有誠意的正式道歉而已。

但是,我非常不能接受敷衍不尊重他人的態度,所以也做好了如果非得走到寄出律師函的準備。於是,7/26晚上,我回覆了客服信箱上一封敬請見諒的那封信: 

您好 

我原信件是要求報導負責人正式道歉,而不是只有這樣一封官方回覆。
沒有道歉,如何要我"見諒"
如果無道歉誠意,不排除寄出律師函 



對於要不要公開澄清與道歉這件事我的想法是,對我來說,聯合報新聞網的這篇文章與我的原文有很大的出入,最關鍵的就是,在第二段第二行,我的名字一出現的那兩句;  

自由策展人OOO在臉書上闡述了自己對「展覽」的看法,認為假如一個展只是單純的「物件展示」,事實上是有違策展工作背後的意思,更無限擴大策展一詞的範疇。

各位,我整篇文章重點主要是在探討「物件陳列」,表達「物件陳列不是展覽」。聯合報新聞網這篇報導卻將至為關鍵的「物件陳列」一詞改為「物件展示」,而偏偏我在文章中已提到,「陳列」「展示」和「展覽」三者定義是不同的。因此,如此修改將讓我的意思完全被曲解。  

除此之外,我的文章有些用詞是用朋友的話,有些觀點是參考其他書籍而來,我都有註明。但是,聯合報新聞網一律寫成是我的說法。這點也讓我無法接受。除了我特別重視自己的名譽之外,我深深瞭解被別人引用而無註明的感受,特別不希望自己被別人誤會我是引用他人卻沒有註明的人。 

另外,我也發現中國已有一間文化娛樂公司將此篇文章貼到自己的網站上,並鑲嵌了自己公司的連結當作廣告。以及台灣也有一個討論區貼上這篇文章,尤其中國公司的網站並無聯絡方式,因此即便聯合報新聞網已經文章撤除,還是有人可以看到這篇文章,對於因為聯合報新聞網所引發的困擾,我還要自行想辦法連絡第三方移除文章,這種事讓人感到相當無奈。

希望透過這件事的公開,我也能夠讓類似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基於以上想法,我才希望聯合報新聞網能公開澄清。

@7/27 下午兩點多,再次收到小編的回覆。他表達與主管回報這件事之後,都認為應該要適切處理。因此詢問是否方便與我直接電話聯絡。我也將手機號碼提供給小編。

終於,接到來自聯合報新聞網生活版的電話。來電者是總編輯張先生。

張總編輯向我表達聯合報是一個正派且有理想理念的公司.....還說這篇報導刊出之後引起很多討論喔。(所以,我該因此感到開心或感謝嗎?)  張總編輯並表示此篇報導為一個資歷很淺,只有幾個月的年輕人所寫。本來應該要先徵求我的同意卻沒有,也不該使用我的本名,而是我用什麼稱呼發文,他們就用什麼名稱才對。

我詢問,那麼主管有無告知,以及監督或審查責任?  
他表示,當然是有的。只是因為每天事情相當多,不太可能一一細看。
他承認行政上有疏失,因此感到抱歉。

然而,在我要求希望能夠公開道歉澄清時,他卻表達這很困難。

一來是,文章已經移除,再去寫道歉文很奇怪。

二來是,如果寫了道歉文,等於承認自己違法,但是有無違法,他們認為還有討論的空間,堅持他們只有行政疏失。我說,不能用道歉二字沒關係,至少必須澄清。然而,張總編輯還是覺得有困難,希望我體諒他的難處。我心想,在我因為處理此事,生活被打亂,工作停擺,以及因為失眠造成的頭痛與精神耗弱之後,還要體諒他人,這實在太困難了....

而當我表示名譽也有受到損失時(因內容已有錯誤且未完整註明我引用他人部分),張總編輯說他不認為有,除了我指出陳列與展示不同的這點之外。他也認為雖然引用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但是都有註明出處。所謂註明出處,就是寫出我的名字了。(我心想,可是寫出我的名字本身是個錯誤啊!)

總之,我們在電話中關於是否該公開道歉或澄清這點產生爭辯而僵持不下,我堅持不接受這件事只有私下解決。最後,張總編輯表示他得再回去討論才能給我回覆。我也表示希望我們能夠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要求,讓事情化解。


掛上電話之後,我再次向朋友詢問法律上的認定問題,朋友也特地幫我詢問了智慧財產組的檢察官。而後發現,著作權的模糊地帶真的非常大。另外一位較為熟悉媒體的朋友說我實在太溫和了,如果是他早就跟蘋果爆料。(不不不,其實我內心波濤洶湧猶如火山爆發了啊)  另外也建議我將事情來龍去脈寫出,提供大家討論,因為不只是我,他也對聯合報新聞網的說法感到困惑,相信也會很多人困惑。因此,以下將一一列出,提供大家討論。


@@爭議點一:有無註明出處?


聯合報新聞網主張:按照張總編輯的說法,認為有將我名字寫出即代表註明出處。

朋友詢問過智財組檢察官之後才發現,張總編輯會有這樣的主張並非毫無依據。因為法律上一般認定,寫出作者就是註明出處。

然而,我方卻認為,即使做到一般認定的註明出處,實際上是錯誤的註明,也無達到註明出處的效用。怎麼說呢? 

一般來說,註明出處的用意有二。一個是尊重原作者,另一個更重要的是,讓想看到原文的人可以有線索去找到原文閱讀。然而,我原文並非是寫在個人臉書,而是「博物館學家的觀察與日常實踐」這個粉絲專頁。因此,聯合報新聞網這篇報導的註明出處是寫自由策展人OOO在臉書闡述....,以及全文都只有寫出我的名字,並未出現我的粉絲專頁名稱或連結。所有朋友看到時都以為我是寫在個人臉書,而認為是不是認識的人所為。然而我的臉書從未公開,也未發表此文,甚至也無法從我的臉書連結到粉絲專頁,因為我從未在個人臉書宣傳或標註粉絲專頁。請問這樣算是有註明出處嗎?  想看到原文的人找得到嗎?

因此,很遺憾地,即便做到了法律的認定,但是實際上,這個註明出處卻是錯誤的,也是無效用的。



@@爭議點二: 引用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只要有註明出處即可?

張總編輯認為他們都有註明出處,不算抄襲。

然而,除了註明出處有爭議之外,引用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也是有爭議的。

根據著作權法第52條之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粉絲專頁的文章是公開發表,因此引用是沒問題的,但是必須在合理範圍內。

何謂合理範圍? 

著作權法第65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出處: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8211&ctNode=7448&mp=1)


以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著作權Q&A,<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所定「其他正當目的」及「引用」所指為何?>,提到:第五十二條所謂「引用」係指利用他人著作,供自己創作的參證、註釋或評註等,亦即,必須係被引用的他人著作內容僅係自己著作的附屬部分而已。(出處: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84737&ctNode=7194&mp=1)

蕭雄淋律師在其部落格文章<<新聞媒體使用他人作品產生的著作權問題>>也提到了,如果引述之文獻或圖片係附屬在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內供参證或註釋之用,且在合理範圍內者,其『重製』行為就可以主張本法第52條合理使用。」引用必須以讀者或觀眾的觀點來看,全文以自己的創作為主,被引用的對象只是輔助。換句話說,自己創作的質量,必須遠遠超過被引用的質量。如果自己創作質量,小於被引用的質量,也是一種抄襲,不是引用。引用他人著作,必須屬於「必要」、「最小」的合理範圍。(出處蕭雄淋律師部落格:http://blog.udn.com/2010hsiao/18787271)

聯合報新聞網的文章引用我文章內容的比例已大幅超過自己創作的比例,我的文章並非只被當作一種評註或註釋,而是全篇以我的文章內容為主,我方認為這已不在合理使用範圍內了。

因此註明出處不等於合理使用,也不能因為註明出處就主張合理使用。


@@爭議點三: 擅自使用本人姓名是否侵犯本人權益?

依照著作人格權規定:

著作人格權包括:公開發表權(第15條)、姓名表示權(第16條)、禁止不當修改權(第17條)三種。

姓名表示權是指著作人有權利要求在作品上表示或不表示其名稱(包括:本名、筆名、藝名…等),依著作權法第16條第1項規定,「著作人於著作之原件或其重製物上或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著作人就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亦有相同之權利。」 姓名表示權是著作人格權中最容易了解的一種權利,在著作上能夠標示作者的名稱,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需求。然而,在某些情形下,作者並不希望自己的名稱與自己的著作連結在一起。(出處: 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5&ctNode=7561&mp=1#p114)

這應該非常容易理解,就好比你投稿時,有權利決定要使用本名還是筆名發表是同樣的意思。我在粉絲專頁從未使用過本名發表文章,而聯合報新聞網使用我文章時,卻擅自替我決定了使用本名。


另外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條明定: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 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第2條: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等

第5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因此,我認為即使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也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才是。


有人或許會質疑,部落格有我的姓名,因此無法證明我不想公開。我想可以查詢到我是誰,跟我想不想要名字出現在媒體上,甚至是與聯合報新聞網的這篇文章連結在一起,這應該是兩回事。可以查證到我是誰,不代表我想要名字公開曝光在媒體上。

當初會在粉絲專頁寫上學經歷,以及出版的書籍和部落格網址的想法是,我知道一定會有人很好奇,甚至是質疑我是誰,有什麼資格在粉絲專頁寫下一些評論。因此,為了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才放上可以查詢得到我的資歷作品的資訊。

更何況部落格文章或留言所出現的本人姓名,都是2014年以前的,也就是在粉絲專頁開張之前所留。當時因為沒有粉絲專頁,所以當他人以臉書帳號留言時,我也只能以個人臉書帳號回覆。等到粉絲專頁開張之後,自然也不會特別想到要去移除。


這些都不代表我想以我的姓名發表文章,如果我真的想公開,早就在粉絲專頁自行主動公開,不必等到聯合報新聞網來幫我做這件事。





除了上述的三點爭議之外,也還有著作人格權理規定的禁止不當修改權,也就是著作權法17條可討論

著作權法17條: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 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引用自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17&FLNO=17)

聯合報新聞網的報導修改我文章重要關鍵字,已造成文意有很大出入,也未完整標註我參考其他書籍或引用的話。這也是我認為損害我名譽之處。


基於上述種種法條爭議,我才希望聯合報新聞網公開道歉或澄清。然而從7/27日電話中談完,總編輯表示需回去再討論之後,時至今日已過一個禮拜,都未再得到聯合報新聞網的回覆。

我已不期待會得到回覆,對於聯合報新聞網這種相應不理的處理態度實在無法認同,也許對他們來說,我只是個不知名的小人物,不足為懼。既然他們無法公開,那就由我來公開吧!  他們所堅持的不違法,是否真的不違法?  我想是值得大家共同討論的。雖然在我的部落格和粉絲專頁公開效果很有限,但是為了捍衛我的名譽,更希望藉由討論我痛苦的親身經歷,能夠不要在出現下一個受害者。

媒體引用臉書或部落格文字似乎已成常態,最常見的引用就是臉書或粉絲專頁的發言。可是對我來說,這是一篇嘔心瀝血寫成的文章,能不能給予應有的尊重,也不要逕行修改文意。  我們也不該吞忍,讓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而如果你想保障自己公開發表的文章不會受到他人任意使用,請記得註明,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在法律模糊地帶,面對媒體巨獸,微小的個人還是要想辦法尋找自我保護之道。




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5:30回應(0)引用(0)

April 18,2016

《新世代英倫創造:走進海澤維克工作室》:像是看了一場工作室簡報,但是卻有掉漆的中文翻譯與文案






最近,一陣海澤維克旋風吹過,你們也沈醉在其中了嗎? 說實話,我沒有。雖然,對於海澤維克本身是個鬼才設計師這點我毫無異義,他的某些作品很有想法且是有趣的。 但是,卻無法喜歡北美館《新世代英倫創造:走進海澤維克工作室》特展。畢竟我以為我可以再次獲得2015年《建築之境:路易.康》的感動,或是感受到2011年《倫敦超當代設計展》裡的新奇有趣,可惜沒有。當然,每個展覽先天條件不同,難以類比。但是,無法喜歡一個展覽,絕對與它的敘事、文字、空間呈現、 甚至是整體氛圍有關。


一. 空間舒適感:

首先,不知道展覽之前,策展單位是否設想過,在如此狹窄的走道空間展出如此多的模型,當人潮過多時,所產生的不適感?畢竟在台灣,建築展與設計展一向熱門,人潮湧現是必然。展覽設計時應考量空間舒適感與動線走動的流暢,否則,一個空間要擺多少東西都可以了,不是嗎?

這樣的空間安排,實在很難讓人享受這個展覽。




二. 辭不達意的展覽說明:

北美館的展覽文字一直是我喜愛的,過去我還曾經像個粉絲打聽過,文字是如何產生的,由誰寫的。然而,請恕我愚昧,這次好幾個作品的圖文說明我實在無法理解,像是南非開普敦塞茲當代非洲藝術博物館(原為穀倉建築),英國琴酒釀酒廠以及香港太古廣場,這幾個案例,閱讀了它們的文字說明之後,覺得一知半解,一邊對照展示的模型(或展示物件)與照片,還是得不到解答。尤其,有些段落你根本不懂文字想表達什麼。


舉例來說吧!

(1)香港太古廣場



在這張照片當中的最右邊,有個咖啡色邊框的平板玻璃,平板玻璃的右下角有一個文字說明。文字說明是這麼寫著:

「工作是以平板玻璃取代商場金字塔型天窗,增加可用的公共空間。為承受貨車重量和達到防火標準,玻璃厚達7層。每層玻璃蝕刻出不同大小的卵石圓圈,形成隱密效果,讓樓下商場顧客無法直透樓上身影,同時引進自然光。」

若是只看這段文字,會覺得這個平板玻璃是像天窗一樣在商場上方,但是若是與平板玻璃前方的照片搭配來看,卻又發現平板玻璃是地板。不知道大家會不會因此感到困惑?

經過前後文的反覆思考,大概可以推測為,平板玻璃作為天窗,但它可能同時也是地板,像是頂樓露台一般。但是問題又來了!若是作為天窗,又為什麼會需要承受貨車重量呢?難道這個作為天窗,同時也是另一層樓的地板,是在一樓嗎?

總之,這段文字和照片讓我心中產生一團迷霧。


接著,還有更讓人費解的。

(2) 南非開普敦塞茲當代非洲藝術博物館(原為穀倉建築)










這個案例的文字說明是這麼寫著:

「航運現代化後,開普敦於1921年在港口旁興建的穀倉已失去原有作用,維多利亞及艾伯特海濱區的發展商邀請工作室研究穀倉的新用途,作為這區活化計劃的一部分。工作室提議改建為博物館,正好提供約亨塞茲收藏的世界級當代非洲藝術精品理想的收藏地點,成為非洲首座此類型美術館。

此區原為工業用途 -高聳的塔樓、重型機具,還有42個相連的筒形穀物貯存倉。工作室從中發現了創造空間的可能,利用筒形倉庫群的形態,帶入抽象的穀粒概念,使中央位置形成寬敞空間,既可成為整個計畫的中心點,又能成為疏導人流的地方。穀倉的樣貌仍然保留無損,自然光從頂部引入展廳,兼顧當代需求與歷史風韻。」


文字說明的第一段雖然不是非常流暢,但基本上還能理解。但是第二段開始的第一句實在太讓人費解了! 請問,何以會突然提及"此區"原為工業用途?這個區域是工業用途與這個案例的關係是?

然後 " - " 後面的文字"高聳的塔樓、重型機具,還有42個相連的筒形穀物貯存倉。"與此區原為工業用途又有什麼關係?!

這一句,簡直就是完全不知其言之何意啊!



我心中忍不住懷疑,這樣辭不達意的文字會不會是先有英文,而北美館只是翻譯而已。畢竟這個展覽早已先後在亞洲其他國家展出過了,包括新加坡、香港、北京等等。於是,我對照了英文和中文,一看到"穀倉"的英文,一切便真相大白了。穀倉第二段說明的英文相當順暢,且回答了我當時看到這個案例的疑惑,但是中文說明不僅沒有說明清楚,翻譯後和原文有些落差。

該句「此區原為工業用途 -高聳的塔樓、重型機具,還有42個相連的筒形穀物貯存倉。」的英文原文是:

「Within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a tall grading tower with heavy machinery and 42 conjoined grain storage silos- 」

非常顯而易懂的,原文並不是在說此區原為工業用途。




所以,如果這個展覽說明的文案只是按英文字面翻譯,也就難怪許多段落的含糊不清,像是英國琴酒釀酒廠的文字說明:

「 海澤維克工作室為英國琴酒商孟買藍寶設計首幢釀酒廠暨訪客中心。它坐落於造紙廠舊址,保留舊有元素外,還賦予新的身分。設計方案拓寬流經該處的河流,舊建築雖已拆除,但從保留下來的結構仍可窺見舊日痕跡。」

這裡面不斷重複出現的字句是,舊有元素、舊建築、舊日痕跡。先說保有舊有元素,賦予新身分,下一句是舊建築已拆除,保留下來的結構仍可窺見舊日痕跡。嚴格來講這兩句說來說去都是同一件事,但是卻還是沒有清楚地說明,保留的舊有元素(或是舊結構)是什麼,從照片和模型,我也看不出保留的位置在何處,拓寬的河流又在哪裡。


我不能認同這樣的展覽說明,難道翻譯的時候可以不用瞭解翻譯的案例,然後讓文句順暢一點,只要按照字面翻譯即可?翻譯完,是否有嚴謹的中英對照檢查呢?



三. 整體氛圍


和我一同前往的夥伴,以往他參觀展覽總是看得比我還認真仔細,不管是展示物件、文字或影片,他總是會從頭到尾一一觀看。可是這一次他卻看一小部份之後,就先在旁邊休息,影片也沒看完。

很難得比我早看完展覽,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這個展覽實在太像一場商業簡報了。

說起來,這樣的展覽故事線的確像極了工作簡報(presentation)。直線性的一一呈現介紹工作室作品,就像是呈現作品集。雖然展覽分有細說從頭(beginning)、構思(Thinking)、製作(Making)、敘事(storytelling)四個單元,但是,這四個分區也像是工作室向他人簡報的四個過程。


整個展覽既沒有起承轉合的故事線與分區,也沒有更深層的探索或思考,文字內容大多是作品的稱頌介紹而已,自然會給人一種商業簡報的氛圍,當然也不會有太多的感動。不過這是屬於比較見仁見智的感受,或許有些人會喜歡這樣的氛圍。

(註:沒有太多感動,我指的是展覽,而非作品,上海世博英國館設計是令人感動的,但是,在這個展覽裡,你會替這個作品感到委屈,因為沒有一個更好的空間將它展現)




看完這個展覽,心裡難掩失望。我明白每個展覽都有它的限制,比如資源、經費、合作對象的要求等等。第一點所提及的空間舒適感和第三點的展覽故事線和整體氛圍,或許都不在北美館掌握之中。但是,文字說明我就無法釋懷了,畢竟中文的文字說明是北美館該掌握好的,卻沒有展現出北美館該有的水準。


後續處理:

4/20日,反覆思索了很久,最後我決定去信北美館反應。因為作為一個忠實觀眾,真心地希望北美館的文字,不管是在品質與份量方面,都能夠有一如既往的表現啊!

4/21日,北美館回覆說:中文翻譯「此區原為工業用途 -高聳的塔樓、重型機具,還有42個相連的筒形穀物貯存倉……」應無誤,整句意思所欲表達係將閒置的工業穀倉重新活化成新用途。雖然意思無誤,但文字的確需再潤飾並貼近中文語法,本館往後在展覽文字生產及審核上定會更加謹慎。


-----

好吧!也許北美館認為只是把"此建築"翻譯成"此區"不算有誤,重點是"原為工業用途"重新活化。但我還是認為,"此區" 和 "此建築" 有很大差別,就像"這棟工業遺產",和"這區工業遺產"整個意涵是有很大不同,混淆使用容易讓人產生誤解。而且前文有提到,我原本看中文文案時心中產生一個疑惑,當時我心裡一直想著42個相連的穀倉位置究竟在哪裡?但是中文說明沒能回答我。直到看到英文原文(Within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我才瞭解,穀倉位置是在建築內。

求證於海澤維克工作室網站,看到對此案例的說明,他都是用the building,連複數都沒有。
海澤維克工作室--案例塞茲博物館:http://www.heatherwick.com/zeitz-mocaa/



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9:00回應(1)引用(0)Exhibition

January 21,2016

博物館(展覽)文案學:不只是剪剪貼貼

今年,距離我第一次為博物館寫文案已經有十年的時間。回首這十年,雖然我的工作職務、工作型態有許多轉變,從上班族到自由工作者。然而一直不曾改變的,便是撰寫博物館或展覽文案這份工作,包括展板文字、摺頁、DM文宣、語音導覽文案與相關出版書籍等等,數量甚至遠遠超過了我參與策畫的展覽。至今,我十年前寫的文案還在展牆上,那是一處市定古蹟。

十年光陰,匆匆流過,幸得這些斷簡殘編,還能為每個抽絲剝繭、奮筆疾書的日子裡留下紀錄。

如此回憶起來,便有好多好多的感想可以述說。尤其今年在歐洲參觀了好多博物館,看了好多展覽,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非常細膩、多樣化,切題又恰到好處的展覽文案。讓我不得不,再一次地正視自己從事的這份工作。

展覽是個跨領域的專業,每個細節都是一門專業,一門學問,舉凡文物修護、燈光、展場設計、教育導覽等等,即使微小的文字也不例外...


攝於阿姆斯特丹國家博物館,歐洲博物館對於每個展品的說明(文案)都十分用心。



@文字,微小卻舉足輕重的存在

展覽,簡單地說,是透過物件說故事。說故事即是一種詮釋,而詮釋的方式很多種,最基本的就是透過文字。換句話說,展覽,透過物件的展示與詮釋,訴說與傳遞,策展者想要傳達的概念。

雖然,在珍貴的文物、藝術品面前,文字似乎顯得輕如鴻毛。但是,如果失去了文字,展覽何以為展覽?

早期的展覽就像是珍物櫃,只是把蒐藏的珍奇異寶展示予大眾,然而時至今日,博物館的新趨勢逐漸以教育詮釋為重,重視的是與觀眾之間的溝通交流。

因此,文字變得舉足輕重。

文字身負傳達策展理念與展覽概念的重責大任,此外,無法自行說話的物件,需要文案來幫它們傳達。而物件與展覽概念之間的關係是什麼,以及每個展區與展覽概念的關係,都需要文案來表達與連結。展覽文案就像搭一座橋,這座橋必須能夠連接展覽概念與觀眾之間,以及物件與觀眾之間,讓展覽概念與物件背後的意義透過「文字」這座橋到達觀眾心裡。


不過,橋樑雖重要,卻不能過量。文字在展覽中扮演的角色就好像一齣戲裡的第一配角,戲份不能搶過主角(物件),但要能襯托主角,而且精彩度必須與主角相當,才能完整表現一齣戲。如果文字過多,展示物件相對來說反而不足或不夠有份量,就會讓展覽看起來像看書,只是把書做大圖輸出的感覺。

因此,如何讓文案適切地扮演好詮釋的角色,如何點到為止,而不過度、過量,卻又讓人印象深刻,將展覽想要傳達的概念精準地傳遞到觀眾心裡,其實有一定的難度。



@不是複製貼上,是一個創作,更是一門學問


攝於巴黎布利碼頭博物館,簡要的文字(雙語),搭配圖解說明,讓展覽文案更容易理解。


在歐洲參觀博物館時,有些常設展會在最後列出工作人員名單,包括策展人、研究團隊、展場設計等等,甚至會將文案的撰寫者都列出。我看了其實非常感動,這不僅代表對文案的一種重視,也是對專業的一種尊重。



對我來說,展覽文案不僅是一種專業,甚至可視為一種創作。

展覽文案,它是詮釋的一種方式,撰寫者必須經過研究展覽內容、資訊,並加以融會貫通,最後經過沈澱思考,創作出新的,並且完整傳達展覽概念,又能引起共鳴的作品來。在撰寫之前,甚至必須先定調,架構好整個展覽文案內容的起承轉合等等,這絕對不是將網路或參考資料的文字複製貼上就可以達到的。

過去十年,常常遇到找我寫文案的人對我說:這個(文案)你就把現有的資料剪剪貼貼(複製貼上)就可以。我聽完總是覺得很難過,這樣的態度不僅代表看輕文案專業,其實也是一種不尊重觀眾的行為。原來,你覺得只要端出"剪剪貼貼"的文案給觀眾就可以了。

沒有任何一件工作是可以被看輕的,也沒有一件專業是可以被隨便對待的,即使是微小的文字。如果你覺得一件事很容易,這就是一種輕忽參與者與工作專業的態度。







展覽文案,尤其是博物館裡的展覽文案,或主要目的為傳遞訊息的展覽文案,除了展示美好的事物之外,最重要的其實是,傳遞物件背後的意義與價值觀。因著傳遞對象的差異,展示物件的不同,傳遞訊息的難易,展覽目的的不同,而有不同於其他文案該注意的原則。

首先,必須建立幾個觀念,展覽文案:

--不是寫你或你們團隊自己看得懂的文案,而是寫觀眾看得懂的,尤其是完全不是這個領域的人也要能看懂。

--不是學校教科書,不需要冗長,也不要鉅細靡遺,更不要陳腔濫調、艱澀難懂。切勿喧賓奪主,展覽概念的圖文說明不該多於展品。

--不是廣告文案,不需要譁眾取寵過於華麗的詞藻、誇飾的標題或形容詞來鋪陳,需要的是言之有物,卻能夠打動人心的文字。

--不是個人部落格,不能加入個人意見評論或抒發個人情緒,需要盡量以中性的文字,陳述客觀事實,多元宏觀的角度。




所以,簡言之,你就是必須在很簡短的長度裡,把艱深的學問知識說得簡單清楚,要有組織也要有文采。

而且是每個人都能看得懂這個展覽文案。所謂「看懂」,是指能夠瞭解文案背後傳達的概念。很多時候,我在看展板文字時,會覺得明明每個字我都懂,我都認識,但我還是不懂策展者要傳達的概念到底是什麼?或是看完依然一知半解。尤其更重要的,也更難的是,並非只有單一張展板文字看懂,而是整個展覽概念都能在展板文字中清楚地被理解。



而在此之外,最好還能兼顧有趣、能引起觀眾興趣和共鳴。這其中牽涉了幾項重要的技巧與專業,包括資料蒐集與整合能力、邏輯能力、溝通表達(敘述)能力、企畫能力、文字書寫(創作)與編輯能力等等。這些能力著實缺一不可,有時,面對各種不同狀況的展覽,還要有辦法能夠符合館方的要求。


文字書寫(創作)的能力原本是基本必須具備的,但是我曾經幫忙修飾一個博物館常設展文案,就看到原本委外廠商所寫的文案竟然出現語句不通,標點符號也錯誤,讀起來實在讓人好氣又好笑。這幾年來,由於部落格和臉書的盛行,大家對好文案的標準界線已模糊,使得真正優秀的文字書寫(創作)能力也變得稀有起來。許多人都以為自己擁有書寫(創作)能力,基本上,臉書的留言和文案還是有很大的距離的。



@蒔一畝,博物館裡的文字田


在台灣,能夠讓我感到驚艷的展覽文案實在屈指可數,大部份的展覽文案總還是避免不了幾個問題:過多、過少、不好理解,以及無法引起興趣。我甚至還在某個地方美術館看到展覽總說的文字,竟然就是各區分說(複製貼上)集合成一段。展覽總說,可是一個展覽最重要的概念陳述,本應最看重才是,卻如此敷衍了事。

我的驚嚇程度與五年前看到一整篇小論文全部貼上展板是一樣的。以及,看到好多策展人所策畫的主題展,文字都還是過多,用詞雖然華麗,內容卻又分散龐雜。文字過多,徵集的物件太少,物件淪為配角,便使得展覽平面化、書本化。



文字和圖片過多,甚至多於展示物件的展覽,讓展覽過於平面。
攝於2015年底的台北設計城市展:社會設計=人民力量。



於是我才發現,原來很多年過去了,儘管展覽已蓬勃發展,展板文字依然還是沒有任何的進步(或許是策展也沒有進步)。這代表的是,台灣展覽的詮釋溝通仍與觀眾有很大的距離。根本的原因,或許是展覽文案一直並未受到太多關注與討論。

在歐洲,除了重視展覽說明之外,也十分重視個別展品標示的說明,荷蘭阿姆斯特丹國家博物館甚至將過去的說明加以反省檢討是否適當,這都顯現出歐洲博物館對詮釋說明(文案)的看重。



身為一個博物館(展覽)文案撰寫者,我將分享自己多年來的博物館研究與工作經驗,尤其是在歐洲所見識到的,博物館展覽文案的案例,如同插秧播種一般,希望能夠散播博物館文案的專業種子,對博物館文案的專業發展有一些助益。











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5:25回應(0)引用(0)詮釋/策展

July 14,2015

給,有興趣從事展覽工作的提問者





自從開始經營部落格以來,就不曾間斷地收到對策展工作有憧憬,想從事展覽或藝術工作的年輕朋友的詢問信。而去年粉絲頁開張後,這類問題越來越多,例如:

A:"我現在是一名快畢業的學生,但並不讀相關展覽規劃的科系,我該如何開始才能接觸到展覽規劃的工作呢?應該要研修相關科系嗎?"

B:"對於一個想跨入領域的學生,應該準備出國讀研究所、找國外的工作呢?還是在台灣讀研,或先工作幾年呢?"

關於此類的詢問信,對我來說,其實有些困擾。倒不是因為抽不出時間來回覆,也不是藏私不想回覆,實在是不知道怎麼回覆才好。怎麼說呢?畢竟這些問題,尤其是關於生涯規劃的問題,交給我來回答,總覺得這類問題對我來說責任太大了,實在擔心我的答覆會耽誤他人的生涯而感到惶恐,有時候光是想要怎麼回答就想到發愁。

很抱歉,關於你們的生涯規畫選擇,我實在無法告訴你們"應該"怎麼做。為了避免誤會, 我決定解釋一下為什麼我無法回覆的原因與心路歷程。


@關於問問題


為什麼像上面所舉例的A與B這類的問題我無法回答?

因為,這眾多選項裡,我也只選擇了其中一條路,也就是"讀國內研究所"而已。其他的選項,如"出國唸研究所","出國工作"我都未曾嘗試過,甚至,我也不是大學一畢業就在這個領域工作。對我來說,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責,更何況這關乎你們的人生。沒有走過的路,我實在無法回答這條路好不好,應不應該這麼做,更不要說能給予你們什麼分析或建議。所以,我總是回答,很抱歉,我無法給予你建議。然後,我會建議你們,再多蒐集相關資訊。而且,說實在的,我必須說,孩子們,這是你們該做的功課。

我想,在問問題之前,還需先有對話的基礎才行,而不是拿一張幾近空白的問題卷,要別人替你填答。尤其關於個人生涯規劃的問題,每個人都要負責任的做功課蒐集資料才行。而不是如此簡單的將自己人生如此大的問題交托到別人的手中,期望透過別人的解答來解決自己的問題。

盡你所能的,蒐集所有關於你未來想走的路的資訊,都可以幫助你瞭解與做決定。 所有的問題都必須聚焦,過大且過於籠統的問題,都表示你還沒盡力,真正徹底的瞭解。

舉例來說,我也遇過一個非常認真蒐集資料的學生。同樣是未來想從事策展工作,一個大三學生,他在蒐集相關資訊後很確定自己未來要走的路,決定要報考國內的研究所。唯一讓他舉棋不定的是,要報考博物館學研究所,還是藝術行政研究所,而他知道我是博物館學研究所畢業,因此前來詢問我博物館學研究所與藝術行政研究所不同之處。

在一問一答間,發現這位學生甚至已經對三所博物館學研究所有基本的認識,只是有些資訊過時,於是,我自是樂意地與他分享敝所更新的資訊。已經具有基礎的問題,才能有更多對話可能性。 任何問題的答覆,我都會謹慎再謹慎,畢竟這攸關著你們的未來生涯。因此,我不會輕易地回答你們的問題,我更希望你們能認真盡力地看待自己人生的問題。希望你們能夠理解。

有些時候你們會很失望,在我這裡不會立即得到你們想要的答案。尤其是有些時候你們所問的問題,只要瀏覽一下相關網站就可以得到答案時,卻只偷懶地直接來詢問我。請原諒我的直白,我實在不喜歡還沒自行蒐集資料,就急著要別人給你解答。所以,大部份的時候,我都只會告訴你們要怎麼自己找到答案。因為我龜毛又雞婆地認為,給你們釣竿,比給你們魚吃來得重要。



這個世界缺少的是,需要的也是,解決問題的人,而不是製造問題或是一遇到問題就丟給他人解決或回答的人。如何成為一個解決問題的人,就先從解決自己的問題開始。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是什麼,其實可以好好想想。第一時間就趕快去問別人自然是最快的,但也是最偷懶的。而且你只是在複製別人的經驗,而非創造自己的,完全的接收別人的答案,不自己去找尋且得到自己的見解更不是件好事。長久養成習慣,以後遇到問題便失去了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





@關於選擇

很多人對於選擇感到害怕,總怕自己選擇錯誤,浪費時間。曾經我也這麼想過,大學念師大歷史系的我,大四畢業後,還以為自己會當老師一輩子。然而,經歷過一年的教師實習,以及代課的日子,我卻很確定自己不適合當老師而決定轉行。當時,我也覺得自己浪費了大學四年,最後卻逃離教師生涯。

但後來我卻不再這麼想,因為,不管過去走過什麼,只要那當下好好的掌握,都能成為未來的養分。

因為就讀師大,修過教育學程也當過老師,讓我研究所修習博物館教育時,更能明白一些教育理論與教案的應用,也能瞭解教師教學的問題,博物館該如何成為學校教師的幫手。

而歷史,它至今都是我的一項專業,不論是策畫歷史類展覽,撰寫歷史類書籍或導覽文案,歷史系所學都給我許多幫助。而歷史系帶給我的還有更多,它讓我懂得獨立思考與融會貫通。

所以,不要害怕選擇。就算將來所做與現在的選擇無關,也不需懊悔。從來就沒有所謂"最好的選擇"或"最好的決定"。你唯一需要確定的是,現在你所選擇的,是你最想做的,最有興趣去做的,那就可以了。當然,選擇時,還要考量現實環境問題。如果環境不允許先念研究所,那麼先工作累積經驗也未嘗不是一個好選擇,因為研究所有許多同學也是如此,工作經驗也能成為助力。



@真正的關鍵不是選擇...

也許每個問出"選擇題"的人,是希望自己的選擇能讓自己在進入這個領域時能比別人更有優勢。你們或許想知道的其實是,出國念研究所是不是回來找工作比較容易?或者,念研究所是不是比直接工作來得更有優勢?

但是,很抱歉,這問題並沒有一定的答案。這也是我無法回覆你們的另一個原因。

在我身邊,有不少出國念藝術或博物館學研究所的朋友,但是,他們最後都不一定從事展覽相關工作。有的的確還留在這個領域,但是不少都已經轉行了。

念研究所的同學們,畢業後也不是全部都從事展覽或博物館工作。先工作或是先唸書,各種選擇都有人走。

這代表著任何選擇,都不盡然會有一定的結果。同樣的選擇,因著選擇的人不同,結果也不盡相同。因此,我認為重要的不是你在這時候選擇了哪一條路走,而是選擇了之後,你如何看待自己的選擇以及如何貫徹執行自己要走的路。

只要你夠努力認真,不管你選擇哪一條路,都將能夠做到你想做的。而我認為,不論念研究所或工作,出國進修或在國內進修,最重要的還是評估自己的現實條件,包括經濟條件、適應能力等等。



@別再執著於策展工作或策展人

至於要念什麼研究所?我更覺得你們應該先瞭解自己究竟喜歡策展或展覽的什麼?很多時候你只是喜歡展覽美好的氛圍,就覺得喜歡這份工作。但是,你想做的究竟是展覽的哪一部分呢?喜歡的又是哪一部分呢?是否還沒想清楚也還沒蒐集資料瞭解過?

展覽工作分很多項目,包括研究、文物保存與修復、行政、行銷、設計、教育、布展等等,喜歡的工作不同,自然要選擇的研究所或進修管道也不同。

很多人來信時表達自己想成為(專業)策展人。如果這樣回答,我想你是對策展不夠熟悉,且恐怕對策展人的角色有一些誤解。我在"何必搶當策展人“這篇文章中解釋過,策展人的原意,其實就是藏品(展品或文物)研究員。因此,所謂的專業策展人,對我來說,這工作並不獨立存在,每個策展人身上都有一個以上的學術專業,或是對某個領域有深入的研究參與,甚至是創作,比如藝術史或藝術評論等等。

所以,如果想從事藝術類展覽的展覽規畫,不妨去念藝術研究所; 想從事歷史類展覽規畫,就去念歷史相關研究所...依此類推。對博物館展覽有興趣,想瞭解博物館展覽真正的意義以及如何規畫出以觀眾為核心的展覽,可以選擇博物館學研究所。


策展人真正要做的是'研究"工作,該負的是"學術"責任,這在"何必搶當策展人"也提到過。事實上,展覽規畫工作的核心也是研究。想當策展人的你們,不妨想想,自己喜不喜歡學術研究工作,還是其實你喜歡的是其他部分?除了喜不喜歡之外,也評估自己適不適合。不過,話又說回來,當你念完這些研究所,是否就一定能成為策展人,答案又是"未必",畢竟現實與理想之間,總是有點距離。

不管從事展覽工作的哪個部分,只要你喜歡,而這工作也適合你,我想你就會得到工作的快樂與成就,並不需要執著於策展人這個頭銜。更可以大方直接的告訴別人,你所從事的工作是"展覽行銷"或"展覽行政",相信能更讓別人瞭解你的工作專業。

現在有太多的策展人,做的只是展覽行政、行銷或設計工作,或只是參與"引進"展覽的過程,卻大言不殘的自稱策展人,導致許多人誤解了策展人一詞,我真心希望你們不會成為下一個這樣的人。




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7:23回應(0)引用(0)詮釋/策展

May 7,2014

讓博物館變有趣!--咖啡、夜間活動、有趣導覽



從美國博物館協會(American Alliance of Museums, 簡稱AAM, 前身為American Association of Museum )的臉書看到其分享一篇文章連結,討論的是,如何讓博物館變得更有趣,因為內容相當新奇,因此特別寫出來與大家分享。 


這篇文章內容是寫一個為紐約許多博物館提供熱情有力的導覽公司(Museum Hack)創辦人Nick Gray提出給博物館的意見。 


 內文大要說,以蒐藏、詮釋和教育為主要任務的博物館一直以來總給予人們較為嚴肅的印象,對年輕人來說也多半有些過時,因此如何讓博物館變得更有趣以吸引更多觀眾,似乎是國內外博物館都需面對的課題。 Nick Gray提出五個變動方法,讓博物館變得更有吸引力:

 1. 更新攝影規定(Update The Photo Policies) 

現今仍有許多的博物館是禁止攝影的,然而禁止攝影讓參觀者無法留下紀念和分享,難免感到有些掃興,尤其是年輕族群。因此,開放拍照是增加樂趣的辦法之一。 

2. 增加更多咖啡或小吃吧 ( Add More Onsite Cafes (Or Bars)) 

許多大型博物館的咖啡吧太小,參觀者必須花非很長的時間排隊和等待,Nick Gray認為,咖啡因和水分都能讓人保有能量和專注力。在Museum Hack所提供夜間導覽,Nick Gray甚至鼓勵參加者喝酒,以讓(參觀者)自己在嚴肅的博物館可以放鬆與感覺舒適。 

3.增加更多的夜間活動 (Add More Evening Hours) 

晚上能夠在博物館裡是一個特別的經驗,然而大部份的博物館太早關門以至於日間工作者根本無法參訪。若是博物館夜間開放,將能吸引更多的年輕族群,或是讓想暫時離開家找個地方待著的人也有一個去處。 

4. 設置休憩小睡空間 (Install Nap Rooms) 

Nick Gray認為參觀博物館是會讓人筋疲力盡的,因此有所謂的"Gallery Fatigue"(姑且翻譯它為美術館或藝廊疲勞)。因此,Nick Gray認為有一個休憩空間,讓人可以小睡打盹再重新恢復體力是需要的。 

5. 提供付費的導覽行程 ( Offer Premium Guided Tours) 

Nick Gray相信有活力與生命力的人力導覽能帶來最好的學習和探索。博物館通常仰賴大量的志工,也安排志工進行導覽,然而有些志工並非是好的導覽人員,尤其是對那些敏銳的,和有鑑賞力的參觀者來說。因此,提供一個額外的付費導覽(在博物館外販售),讓願意付費的參觀者有不同的博物館經驗。 

 以上五點Nick Gray的建議是否適合,其實見人見智。在AAM臉書留言的人意見也未必全然贊同,尤其是第四點爭議較多,然而我認為還是有值得探討之處,以下是根據我個人所見與經驗提出一點淺見。 


第一點,關於開放或放寬攝影規定 

我相信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鳴,很多人都期待能在參觀時留下記錄,包括我自己在內,每次看到美麗的作品或是震撼人心的文字,又不想回頭就遺忘,總是希望能有一張照片留住記憶,因此,開放拍照能讓參觀更為盡興,也更有樂趣。 不過,是否開放拍照仍需考量文物本身的狀況,以及創作者本身的意願,若能在觀眾和展品(文物)之間取得一個平衡,能夠開放拍照是最好不過的,若是不能也須尊重。另外,拍照時使用閃光燈,對文物實會造成很大的傷害,就算開放拍照,也要禁止閃光燈攝影較好。 

第二點,關於更多或更寬敞的飲食空間 


我基本上也是贊同的,不僅是咖啡吧,我更期待的是博物館或美術館裡有美味的食物,讓我能夠不用擔心用餐時間到了要吃什麼。如果期待參觀者能在美術館或博物館待上較久的時間,解決參觀者的飲食問題的確是必須的,否則很容易讓參觀者為了飽餐裹腹就離開。如果能將參觀美術館與享用美食合而為一,應能讓博物館更吸引人。 

當然,飲食空間必須與展場和典藏空間有完全的隔離,畢竟食物會引來蟲害對展品文物造成傷害,所以,需要有完善周全的考量才得以行之。 

第三點,關於更多的夜間活動 

台北市立美術館邊緣地景裝置展舉辦的星夜迷航活動,邀請夾子電動大樂隊與地景藝術裝置進行情境互動式的演唱會。查看其他星夜迷航活動

這一點我也是十分贊同的,想想每次最喜歡在週六的夜晚參觀台北市立美術館,而每次到訪台南時,也總喜歡在晚餐過後,前往台灣文學館走走,因為夜晚的寧靜和氛圍更適合靜靜的享受與展覽對話。而且對不喜歡喧囂吵鬧場所的我來說,旅行中的夜晚不想太早回旅店,也不想去熱鬧人多的地方,夜間開放的博物館或美術館就成為我心中最佳去處。 

在台灣,夜間開放的博物館還是少數,畢竟需要耗費的資源以及晚上由誰來值班還是主要考量。偶一為之的特殊夜間活動或許是可以考慮的,雖然目前也還是少有,除了夜宿博物館活動,舉辦博物館之夜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國外博物館有不少夜間開放的活動,畢竟下午五點就關門,常常讓許多人來不及參觀,尤其在夏天,天黑的比較晚,因此夏天延長開放時間也是常有的。除此之外,還盛行"博物館之夜"活動,像是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博物館會輪番舉辦博物館之夜活動,活動除了提供靜態展覽之外,也包括舞蹈、音樂、戲劇演出,有時還結合美酒美食,就像參加一場派對活動。其他國家,如法國、澳洲等,也同樣有此活動。 

相信許多人看過電影--博物館驚魂夜吧!這電影讓夜晚的博物館增添了許多特別的氣氛,讓人好奇想一探究竟。而一向嚴肅莊重的博物館,如果在夜裡搖身一變成為歡樂派對呢?!相信會吸引到一些不曾參觀博物館的“非觀眾" (non-visitor),期待未來能夠看到博物館夜晚的魅力。 

更多博物館夜間開放與夜間活動的報導: 






第四點 關於休憩小睡空間 

博物館是否需要一個小睡空間?這點在AAM臉書上的討論有較多不贊同的聲音。就我來說,休息的座位是需要的,有時一整天的參觀,的確需要一個短暫坐著喘口氣的地方,除了飲食空間的座位之外,博物館裡也能提供一些座位,讓不想進入飲食空間的觀眾休息。然而,要提供一個可以睡覺的空間,我倒覺得不需要。畢竟,睡覺空間有管理上的困難,需要良好完備的管理政策,否則很容易引起更多不必要的紛擾。而且在也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才能夠為之,因此實行上恐怕是很難。 



第五點 關於付費的導覽行程 

澳洲國家海事館推出的付費導覽活動之一:海盜尋寶。活動過程中,可讓小朋友裝扮成海盜,學習海盜的語言舞蹈方式,還會透過一張藏寶圖,在博物館裡找尋寶物(展品),實際上就是帶領小朋友參觀與介紹展覽。


我相信付費導覽在台灣會引起很多爭議,但事實上在國外,付費導覽並不少見。以我曾實習過的澳洲國家海事博物館來說,付費的導覽活動多達十幾種選擇,而且是由博物館教育推廣組(也是我所實習的單位)推出,非由外在公司在博物館外販售。 

這些付費的導覽課程與台灣的導覽比較起來,較為多元也有趣。比如說,會根據不同的年齡層(年級)規劃不同課程,小至學齡前兒童一直到高中生都有適合的課程可選,而且學齡前兒童的導覽人員與小學以上的導覽員是不同的。課程涵蓋英文 、化學 、歷史地理等,而且搭配完整的學習單。其他博物館(非美術館)甚至還有美術與音樂導覽課程(詳細內容可參考之前舊文:在博物館上英文、化學課?!)。 

整個博物館就像一個活潑的學習場域,而且導覽活動不只是被動地聽導覽員演說介紹而已,還多了許多手動與參與課程,課程也十分有趣,像是角色扮演,作實驗,都讓人感到新奇有趣,也大開眼界(參考舊文:博物館裡的Role Playing Game)。負責這些課程的導覽員,主要是退休教師,具有一定的專業度,擔任導覽員也是有給職。 


整體來說,付費的導覽比一般免費的導覽更多元,甚至可作為館校(博物館與學校)合作教學的一種模式,讓學習過程更為有趣。對一般觀眾來說,付費的導覽也可以成為一種選項,尤其是已經熟悉這個領域的觀眾,如果想參與更深入精彩的導覽活動,勢必需要有更專業深入的導覽活動才能吸引他們。 

就算不推出付費導覽,如何讓導覽變得更有趣也是必要的。因為導覽員一人滔滔不絕不間斷的演說式導覽,實在容易讓人疲倦和害怕,自然也就對導覽興趣缺缺了。


博物館不僅是一個學習場域,實際上也是一個為觀眾服務的地方,要讓博物館更有魅力和吸引力,除了從展覽著手,讓展覽內容更有趣,更貼近觀眾之外,也需改善博物館的觀眾服務設施和品質,包括上述的改變攝影規定以及增設飲食空間等。由於博物館展覽畢竟還是身負教育的責任,不可能成為如迪士尼樂園般的主題樂園,因此,搭配著活潑有力的導覽活動或神秘迷人的夜間活動,也是增添博物館魅力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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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6:09回應(0)引用(0)Museum

April 15,2014

寫書的日子---有如策畫一個展覽




有些事,沒有自己親身經歷,根本不會瞭解箇中滋味.... 

比如說作家吧 如果不是完整經歷過一本書從無到有的過程,我大概會一直羨慕能成為作家的人。 

前年年中,城邦易博士出版社在找特約作者,我有幸被總編輯選中成為圖解古文明(當時暫定名稱)的作者
 
第一次見面時,總編輯曾問我一個問題,她問,你要怎麼在這本書發揮博物館學的專業? 

由於這一圖解系列的書強調的是,用淺顯易懂的文字和圖解,讓一般大眾瞭解艱深的知識,算是一本知識的入門書。 

於是,當時我的回答是 

對我來說,寫這本書就像策展一樣 

因為展覽同樣也是將深奧的知識,經過詮釋,再以淺顯易懂的文字讓觀眾瞭解,並搭配圖片與文物(展品) 而這本書也是如此,擬定大綱就像擬訂展覽的腳本,我必須思考要給觀眾(讀者)什麼樣的主題,而後思考搭配什麼圖解,以及撰寫文案。 

過程的一切,其實是十分類似的,最重要的是,考量點都是以觀眾(讀者)的角度出發。 

@我身騎白馬過三關~ 

易博士是個很嚴謹的出版社,在簽約之前,我不僅需要先試寫兩次,還有必須先把整本書的大綱擬定好,確定書寫的風格以及判斷可以勝任之後,才會簽約。過程中,很感謝總編輯一直給我高度肯定,總是說,看我的文字很享受。於是,就這麼簽訂了。 

然而等合約簽訂後,挑戰才真正開始。 

首先是必須在約定好的時間完稿,當然內容越充實的話,時間就越壓縮。因為我的完美主義作祟,因此我大概投注了和寫論文相當的時間,閱讀大量書籍之外,也參考了許多原文資料(畢竟我寫的是世界史,若是只看翻譯書,也未必能真正理解,如果我自己都不能理解,讀者又怎麼能理解,我是這麼想的。)有時,為了找一個小知識,比如美洲古文明的青銅器時代究竟何時開始,我還前往北藝大圖書館,只為了找一本名為<<Bronze Age>>的原文書。有時候真的覺得自己很愛,傻做一些投資報酬率很低的事情。但是不去做,心裡又過不去。

由於和一般書籍不同,這本書除文字外須搭配圖解說明(可能是地圖 、平面圖 、復原圖 、流程圖等等),所以也必須構思圖解的形式,以及找出參考圖片,讓出版社可以找插畫家重新繪製。因此,寫書的時間恐怕是一般文字書籍的兩倍。 

我想我最厲害的地方就是,從未拖稿。儘管時間很有限,還要應付其他案子,但我還是耗費所有力氣地完成了 

沒想到這只不過是過了其中一關而已。因為接下來,還有更嚴峻的編輯過程等著我。等了半年多,終於進入編輯。

由於與我搭配的編輯,可能有不同角度的考量,以及對我原本內容的理解邏輯不同,因此在溝通上耗費了大量的時間,也花費時間重新改寫,原稿寫得讓編輯誤解或不清楚的地方,我就先參酌原稿的文意再加以改進(這點後來得到編輯的大力讚賞,她說,我的做法很好,因為有時她提出的問題並非真正問題所在,而我改寫後卻讓她完全能夠明瞭,如果再看不懂,就是她自己的問題了)。

除此之外,圖解部分,編輯也有其他考量,因此許多圖解需要重新設計,圖解所搭配的參考圖需要重找,文字說明自然也要重新撰寫。然而,編輯的時間卻比寫書的時間要短得多,因此我每天都在跟時間賽跑,而且是百米短跑那種。不過幸好,我還算使命必達,也總是一次就改進到位,不用再多花時間來來回回修稿。(這也是之前部落格將近四個月沒有新文章的原因)

原本編輯與總編輯期待能讓這本書參加城邦四月的書展,可惜我力有未逮,還是晚了一星期。而且因為已經延後一次,不能再延後,因此距離預定出版日的前幾天根本每天都在搶時間做最後修改。只是由於距離印刷前三天,我才第一次看到全書編輯過的樣子,所以在極為短促的時間內很難盡善盡美地修改到最好,有些插畫也無法再修正,這點讓我感到有些遺憾。


出書,原來就是如此啊!
出書和做展覽一樣,都需要一股熱情和傻勁,才能有神奇的魔法,變出美好的成果來。

我真的學習了很多,就像辦完一個展覽一樣,除了學習到書本內容的知識以外,也徹底瞭解了出版過程的艱辛。雖然過程很艱辛,但是在查找資料的過程,是很有趣也還蠻開心的,尤其是當自己從原文資料中發現許多中文資料的錯誤,而在我的書中有了正確的修正時,讓人頗有成就感的。

我的第一本書,就當做是紙上展覽吧!介紹給你們~
雖然封面有點像教科書,內容也還沒百分百完美,書名實在有點長(不是我取的),但是,我真的寫得很認真,如果有錯誤也歡迎來信指教!



<<圖解定調人類格局的八大文明>>博客來介紹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3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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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8:42回應(0)引用(0)詮釋/策展

April 11,2014

澄海波瀾陳澄波大展--兼談美術展詮釋說明的思考



今年適逢陳澄波一百二十歲,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臺南市政府、財團法人陳澄波文化基金會結合國內外各相關單位暨博物館、美術館等,在台南舉辦巡迴大展的首展,展覽規劃「現代之眼」、「世界座標」、「巴黎想像」、「東方情緒」、「波光瀲灩」、「美育前線」等主題,分別於新營文化中心、台南文化中心 、鄭成功文物館和國立台灣文學館展出。

去年,拜訪嘉義時,曾前往陳澄波文化基金會參觀,曾詢問基金會人員得知,館內展出的是輸出的複製畫,真跡都由家屬和收藏者蒐藏。相較於收費的展覽或博物館展出複製畫,基金會展出複製畫似乎是有不得已的考量,雖然感到可惜,但至少基金會免費參觀,是真以推廣目的。

然而雖然是複製畫,陳澄波的畫風仍然引起我極大的興趣,因為在他筆下的嘉義、淡水、台南都變得好迷人,尤其是畫中的淡水,一個我熟悉的地方,有我未曾見過的美麗。當時基金會人員即告知,今年會有陳澄波特展展出,可以前往參觀。


隨著時光飛逝,時間已來到三月底,赫然發現,陳澄波大展即將進入尾聲,正好有機會拜訪台南,便立刻將展覽排入行程,但由於時間關係,因此我只參觀了鄭成功文物館的「東方情緒」,和台灣文學館的「波光瀲灩」。


@「東方情緒」--鄭成功文物館

展覽概述:

1924年,陳澄波留學日本,適逢日本大正時期民主思潮興起,在「反西化」、追求民族自決、回歸文化主體思考的時潮中,他和當時許多日本知識份子一樣,興起重新認識「東方」文化價值的自覺體認。

這種思想背景,加上他受邀前往上海任教的經驗,在在使他在創作上展現出強烈的「東方情緒」。

本展區即透過他的作品,包括:素描、水彩、油彩,以及一些書信文件,來呈顯、驗證這位傑出「西畫家」內在的「東方」特質。(以上文字摘自展覽官網http://120.tnc.gov.tw/premier2.php#s3)

參觀心得:

展覽文物相當豐富,包括大量的畫作和手稿,以及相關文物。一開始的展區相當有趣,除了有油彩畫作之外,還有陳澄波自己發表關於東方色彩的論述。他的文章提到,他希望透過一些線條,表現東方神秘色彩(大意是如此)。除此之外,還有日本如何修復畫作的紀錄。而後進入二樓展區,有相當多他的手稿、素描和速寫。整體而言,是個文物展品十分豐富的展覽。

然而,全部展品多達幾十件,也許不止,但是中間沒有分區,僅有樓層作為區隔,且關於展覽的說明僅有一開始的展覽總說,和二樓展場入口的說明(感覺像是結語)。畫作的展出順序無法理出一個脈絡,似乎不是依照時間先後,也不是按照材質,因為一樓和二樓都有油採出現。其中沒有任何分區,自然也沒有分區說明。每一幅畫作有簡單的label牌介紹。

所以,全部展區都是在講東方情緒?似乎有些太籠統了。
而且有些速寫和素描,我實在感覺不出來有和東方情緒可言。

最後的結語提到,陳澄波的東方情緒表現得是和諧、溫暖和親切,似乎與陳澄波本人文章論述的神秘感有些落差,事實上我從畫中也感覺不出溫暖與親切,和諧或許有一些,但有時讓我感覺濃烈,因此讓人覺得詮釋說明的功課做得有點不夠透徹。


@「波光瀲灩」--台灣文學館

這一展場主要是邀請33位詩人為陳澄波的33件作品寫詩,算是詩與畫激盪與結合的火花,是重新詮釋的一種方式。詩作比較難以理解,因此無法有太多深刻地感受。而同樣的關於畫作的說明僅有簡單的label牌(主要介紹畫作名稱 、材質、年代而已),讓對畫作感到好奇的我,無從獲得更多訊息。幸好展場有一對畫作相當熟悉的志工,解答了我許多疑惑。

以上兩個展場的畫作都十分豐富,尤其是鄭成功文物館,雖然關於展覽的說明太少,但是陳澄波大師的畫作,光是看在畫作前面靜靜地欣賞,就足以讓人感動,有些話做會讓你忍不住駐足許久,不斷徘徊,只希望他能深印腦海,再也不會忘懷。

因此,讓我重新思考了需不需要展覽說明這件事,正好最近與一位藝術創作者聊到此議題,順便提出來分享。


@關於美術展詮釋說明的思考

在美術館教育裡關於展覽說明的討論,至今仍分為兩派,一派是主張需要展覽說明,以增加參觀者對於畫作的理解。另一派則持相反理論,認為美術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將畫作以它最好的方式呈現,不需要任何展覽說明,讓觀眾自由領會藝術即可。

依我個人經驗來說,沒有太多說明的藝術展,尤其是當代藝術,常常讓我因為看不懂就離去。藝術創作者也向我表示,他認為當代藝術與觀眾之間的溝通交流感覺被忽視。原來,不僅是觀眾,即使是創作者,也希望能有互相溝通交流的管道。

21世紀的美術館與博物館都重新思考,不再以物為主,而是以人為主,亦即是重視與觀眾之間的溝通互動。透過不同的方式,如展覽說明 、教育活動等等,讓觀眾更能參與其中。當時,研究所課堂的討論,從事藝術教育出身的教授也認為,在台灣藝術教育仍未成熟,或許適當地說明仍是必需的。

這兩派說法,各有理論,做法也各有利弊,其實沒有誰對誰錯,如何拿捏也考驗了策展單位的智慧。或許以下方式可以提供參考,去年北美館舉辦的張照堂攝影展,他的展覽說明並非是固定於展牆上的,而是用一張張的說明文宣代替,每個分區一張。這似乎解決了以往的難題,不想獲取資訊,只想自行領會的觀眾可不索取,而想多瞭解的參觀者則可以藉由文宣獲得更多資訊。而且文宣可以傳遞的訊息文字比展牆來得多,內容的多寡深淺也可以彈性調整,因此,這不失為一個很好的辦法。


以上,提供給各位參考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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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1:39回應(0)引用(0)Exhibition

April 7,2014

設計展場或策辦商品展算策展人嗎---策展人的有名無實

一 多少有名無實的展覽?

在台灣,受限於中文字使用的關係,經常可見名詞的混淆。早些年,還在研究所就讀時,台灣的博物館剛剛變得熱門,「博物館」此一名詞開始被氾濫使用之際,當時造成轟動的消息是誠品書局在信義旗艦店設置了一個名為「兒童探索博物館」的遊戲區,此外也有餐廳取名為台灣故事館,商店取名為探索館等等,以及有建商以「住在美術館」為廣告文案,宣傳新建案,使用博物館一詞,似乎讓商業行為增添了一絲的文藝氣息,因此博物館與美術館瞬間成為廣告行銷新寵兒,。


當時,在課堂上我們也曾討論過此一博物館怪現象,有多少有名無實或是無名無實的博物館,多少「以博物館之名,行商業行銷之實」的案例?劉婉珍教授為文「從博物館意識談博物館人的誕生與形塑」刊登於博物館學季刊第20卷第3期,文中以「博物館性」來判別有無博物館之實,博物館性即包含「公共性」、「教育性」 以及「非營利性」等基本要件。

而如今,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的展覽充斥我們四周,小至咖啡店裡擺著幾張照片、插畫或名信片也稱之為展覽,大至五花八門的超級大展,都以展覽自稱。名詞混淆的情況也出現在展覽之中,但是多少展覽是有展覽之名,卻無展覽之實?這些展覽的性質卻南轅北轍,展覽的根本目的更有天壤之別。若是單從名稱來看,所有的展示都以「某某展」為名,根本看不出其中的差異,但是若是從展示的目的上去做檢視,就可發現其中本質上的不同。

最容易讓人混淆的莫過於展覽(exhibition)與博覽會(fair)或展覽會(exposition,簡寫Expo)。
因為兩者皆以蒐集物品作展示,且也使用解說排或標示向觀眾說明,提供娛樂且服務參觀者等多項共通點,因此容易混淆。然而從英文就可獲知其差異,若是抽絲剝繭探視兩者的本質,就更能明白。


二 展覽與博覽會大不同

根據 《博物館這一行》一書定義,博覽會是指買家與賣家交流商機的集會。展覽會則屬於非博物館性質的物件公開陳列,同義詞包括「秀」(show),如車展、花卉展都屬之。因此,舉凡世貿館、南港展覽館所舉辦的各種產品的貿易展,像是旅遊展、文創商品展等等,自然都屬於博覽會,而非展覽。同樣的,設計展也歸類於展覽會(Expo),而非展覽(Exhibition)。另外還有,知名企業所成立的商業性參觀工廠,所舉辦的商品展示,也非展覽。

展覽和博覽會(fair)、展覽會(exposition)最大的不同在於,展覽以蒐藏為基礎,並以教育為目的。而博覽會最大的目的則是為了行銷而存在,展覽會的目的也僅是展示陳列而已,不具教育意義,更沒有博物館展覽的蒐藏性。

除了博覽會之外,許多非博物館物件公開展示陳列也誤歸類於展覽,像是咖啡店裡的照片或明信片展示,這種展示,同樣不具教育目的。通常這類展示,(通常我不會稱他為展覽,只會稱他為展示,以作區別)展示者的動機,大致有以下四種(引用自 《博物館這一行》p.45):

1.吸引他人對自己或組織的注意
2.增加自己物質上的利益或目標上的達成
3.為了人際關係而作的娛樂城
4.將自己的產品與對手的做比較

基本上,這類非博物館的展示與博覽會的目的主要是「利己」的,包括增進商業貿易交流、自己或組織名聲的累積等等。相反地,博物館展覽是以教育目的,而且是非營利性的,展覽的門票收入是為了讓博物館長期營運,而非進入私人財團或盈利公司的口袋。

再進一步地比較,我們可以發現,商業性的產品展或博覽會的展示較為單一,博物館性質的展覽深度與層次則較為複雜,這是由於,博物館性質的展覽除了藏品展示之外,還透過珍貴蒐藏品的展覽傳遞訊息,並且提出問題與觀眾進行溝通與交流,刺激參觀者思考。


三 策展人,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為之?

今日的展覽活動(包含博物館展覽 、非博物館展示與博覽會等)如此之多,有些展覽活動本身的商業性質更是逐漸大過教育性,有些主題樂園也以展覽為名,這或許是因為今日主辦展覽的已不在侷限於博物館或非營利機構,而是私人公司或財團。

因此,這些私人公司舉辦的展覽,就猶如包裹著糖衣的毒藥,看似豐富了展覽活動,其實卻是一種破壞展覽的行為。尤其有些展覽以教育為口號,卻從事商業性的展覽活動,如展示複製畫,卻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是教育展,並售以昂貴的參觀門票,無疑也是種欺騙。這些潛藏商業目的的偽展覽,都會讓觀眾對於展覽的定義與目的產生混淆,對展覽也是一種潛在的傷害。

另外值得思考的是,許多設計師/設計公司負責了展覽或博覽會的展場設計,即被稱為(或自稱為)策展人了,那麼,難道策展人只是選擇東西和擺好東西嗎?

「有一件必定會困擾博物館策展人的事情是,其他人對策展這個語彙的濫用。當百貨公司在挑選鞋子時也在談論策展...人們以為策展只是選擇好的物件。」


英國歷史皇家宮殿(Historic Royal Palaces)主策展人Lucy Worsley說,博物館策展人,真正的工作是,照顧文物、藝術品等人類生產的證據,如同資料庫般地瞭解它們背後的知識,成為這個領域的專家,至少沈浸一萬個小時在這個主題上。



過去曾有策畫以行銷為目的的設計產品展(本質是博覽會),出現策展人一詞,現在更有設計師擔任博覽會的展場設計,為展場設計制訂主題,卻掛名策展人,這種種現象都是突顯出主辦者或設計者對策展人認知的不足而顯得可笑。這真是個有趣的現象,原來現在設計師或藝術總監已經無法突顯其角色與重要性了,非得"策展人"不可,"策展人"的角色明顯的被放大與濫用。

事實上,舉辦商業展者不一定能成為策展人,更遑論只是設計展場的設計師。因為,策展人最重要的工作是研究與詮釋溝通,研究是對展覽主題的研究,也包括對蒐藏品的研究,如果僅是將物件徵集之後做陳列或設計展場,整個展覽沒有提出一個具有價值或教育性的脈絡觀點,我想百貨公司的陳列人員或櫥窗設計師恐怕也可以自稱是策展人了。


四 博物館(展覽)意識的重要

每個人對於博物館的想像不同,對於展覽的想像也不同。劉婉珍教授認為,我們對博物館的知覺與想像可稱為我們的博物館意識。博物館意識的強弱,決定人們之於 博物館意義的體認與實踐行動。意思是說,能夠經常省思博物館存在意義的個體,並有具體實踐行動者,其博物館意識則越強。相反的,不曾思考博物館存在意義以及生活中與博物館毫無關係的個體,博物館意識則越薄弱。

劉婉珍教授又提到,因為存在不同實質意義的博物館,包括有博物館之名,無博物館之實者; 無博物館之名,有博物館之實者; 有博物館之名,部分博物館之實者等等,因為這些博物館性質與存在意義的不同,也產生不同的博物館人。

事實上,展覽又何嘗不是如此?策展人又何嘗不也是因著各種不同存在意義的展覽而出現千變萬化。

然而,我始終認為,唯有具備博物館意識的策展人,才最為符合原本的策展人意義,只有經常思考博物館或展覽存在意義的策展人,才是真正的策展人。因為策展人根源於博物館裡的研究員,根源於博物館展覽,因此博物館意識是真正的策展人所必備。

其他企圖藉由策展人沽名釣譽者,都不能算是真正的策展人。這類以行銷自己或組織目的的策展人,自然也與博物館策展人不同。

博物館意識與是否在博物館工作無關,即便是在博物館裡工作,若是未能省思博物館存在意義並實踐之,也是屬於博物館意識薄弱之人。


時至今日,展覽的發展膨脹至可以獨立於博物館存在,且更廣泛地影響一般人的生活。許多人不一定會去博物館,但或多或少都看過展覽(不論是有名有實,或是有名無實)。因此,專業的策展人比博物館人更為迫切需要。如果我們對於策展人的要求,僅是策劃過展覽,甚至舉辦影展書展也可稱之,使策展人完全脫離博物館而獨立存在,甚至不明白策展人的原意,那就完全遠離了最原始的策展人意涵了。

而如此一來,就如同劉婉珍教授所說,博物館容易落入臺灣現存的「隨便文化中:任何人都可以做任何事,任何機構 只要願意宣稱自己是「博物館」,就可成 為博物館。展覽也是如此,策展人也是如此,只要宣稱就可算數,那還有什麼專業或意義可言?(最可怕的就是,向來有許多人敢於宣稱,而少有人會先加以省思)


人人都可以成為博物館人,表示開 放性的意義與權力,但不表示人人都是 博物館人。就如博物館為大眾而生,博 物館可以為任何人所有,但唯有能與博 物館語言符碼互動的人,博物館才會在 此人的真實世界中發生實在的意義。----劉婉珍教授 「從博物館意識談博物館人的誕生與形塑」

同樣的道理,人人都可以成為策展人,但不表示人人都是策展人。展覽是為大眾而生,也可以為任何人所有,但是只有能與博物館展覽語言符碼互動的人,真正瞭解博物館展覽意涵的人,展覽才會在此人的真實世界中產生意義。

願你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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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3:00回應(0)引用(0)詮釋/策展

December 31,2013

2013 年度回顧:印象深刻的展覽




歲末年終,許多雜誌紛紛推出年度回顧或是TOP10專輯,年度回顧的確是一個為今年作總結的好方法。 

過去我曾說過,在台灣我不是很愛看展覽或逛博物館,因為總會看到火冒三丈,破壞興致。因此,除非真的有興趣,或是朋友推薦,不然我造訪博物館的機率並非很頻繁。然而,在2013這一年,因為工作的關係,原本有一個出版策展書籍的計劃,還有一個雜誌來採訪,而讓我為了結合更多的話題性,開始去了幾趟博物館和看展覽。雖然最後因諸多考量決定先不出版,沒想到卻開啓了我重返博物館看展覽的念頭,雖然還是會看到令人一肚子火的展覽,卻意外收獲了幾個讓人驚喜的。 


於是,做一個2013年展覽的年度回顧,或許也是為今年畫下一個句點的最好方式。 反覆思索了我這一年來參觀過的展覽裡,要寫出最佳TOP 10實在有點難度,於是改為回顧印象深刻的展覽,深刻的原因有的是令人驚艷,也有的是令人驚嚇,可看出,台灣展覽目前的問題存在,提供大家一起思考。 


 1. 國立台灣文學館常設展--台灣文學的內在世界 

 深刻度:★★★★

   
截取自展覽網頁:http://xdcm.nmtl.gov.tw/world/home01.aspx?ID=1 

拋棄傳統以清領 、日治等時代順序為主軸的敘事方式,改以作家的內心世界(關注議題)編寫展覽故事線,但時代的影子卻巧妙地隱藏其中,整個展覽主題鮮明,鋪陳的手法讓人驚豔,可見策展研究團隊之用心與功力之深厚。展示設計方面,畫龍點睛的互動裝置,讓作家獻聲,以及利用光影加深文學場景的印象,也頗為觸動人心。若能再加強展示櫃裡的展品(文學作品)與觀眾之間的連結,以及對於文學作品本身的介紹和選擇能多加敘述,就更加讓人印象深刻。 

2. 國立故宮博物院-乾隆潮--新媒體藝術展  

   深刻度:★★★

   
截取自展覽網頁:http://theme.npm.edu.tw/exh102/qianlongchao/ 

以"每個人都是現代乾隆"為策展理念,透過互動科技 、數位藝術,結合動漫、公仔、時尚等文化議題,重新詮釋乾隆皇帝對藝術的態度和和收藏。讓當代藝術家結合乾隆皇帝的收藏重新創作,賦予文物新生命。參觀者也可透過互動設計,參與其中。縱然有些創作連結度較為薄弱,有些則較難理解創作者的用意,但此展覽的用意仍值得肯定。

   







3. 國立台灣博物館:時空膠囊--琥珀特展 

 深刻度:★★★☆

   

*根據展覽網頁,展期已延長至2014/3/2

展品豐富讓人目不暇給,網頁上寫著展品高達500件之多。展覽主題從琥珀如何形成,以及琥珀中可見的生物,一直到琥珀形成的藝術品,逐一詳細介紹,中西方文化並陳,並以簡單的互動讓觀眾進一步了解展品和說明。展覽主題文字用得十分巧妙,如時空定格等,說明文字也引經據典,讓人印象深刻。

展覽以一個主題(琥珀)為中心,結合各層面學科(動植學 藝術  化石等)去呈現關於主題(琥珀)的各種面向展覽故事線中規中矩但極盡完整,算是在一片不淪不類展覽中難能可貴的。只可惜空間狹小又位於地下室,人數較多時不免有些擁擠和壓迫感。若能在展覽增加琥珀挖掘者的故事,會更讓人感動。相信日劇小海女中的勉叔(沈迷於琥珀挖掘者),會十分喜愛這個展,也認同我的想法。

   





4.亞洲現代美術館:透視羅丹--羅丹為何欠債不還教育展

深刻(驚嚇)度:★★★★★

展覽暴露出對博物館學與教育展認知的淺薄,以至於以為只要展覽具有教育意義或是有議題討論就可稱之為教育展,若是如此,有哪個展覽不是教育展?而展覽總說宣稱,21世紀美術館的首要任務是教育而不是展覽,而教育展是該館對大眾的許諾...。讓人不禁莞爾一笑的是,教育本就是博物館(美術館)基本的責任與任務,每個博物館(美術館)都是透過展覽發揮教育功能,因此展覽本就是博物館教育的一部分,教育也本就是展覽的一部分,不該脫離。既是基本要素,又何來首要任務呢?

該展以羅丹晚年的地獄門懸案為主要討論議題,並試圖介紹西方雕塑的演變,與羅丹在西方雕塑史的地位。然而,介紹西方雕塑演變的部分,僅以三個藝術家的三件作品來說明,分別是米羅的維納斯,米開朗基羅的大衛像和羅丹的夏娃,很抱歉,三件作品實在無法充足的說明西方雕塑的演變。

此外,更令人覺得嘖嘖稱奇的還有,這三件作品展出的都不是作品原作,也非複製的雕刻品,而是大幅輸出作品圖片,輸出的大小,甚至比海報還大張,就像一幅畫一樣,不清楚的觀眾會不會誤以為這圖片就是原作?用圖片代替複製品(或是原雕刻品)的做法是前所未見,而且也未註明來源出處。通常這類圖片都只是用作展板說明輔助而已,而且必須清楚註明提供者或來源。

如此一來,若日後網路搜集的照片也可以放大輸出作展覽展品之用時,我想博物館(美術館)典藏與研究者根本不需要存在。

僅有三件圖片要說明西方雕塑的演變,實在過於勉強,對於羅丹的生平與作品描述也不夠充足,因此根本無法感受他在西方雕塑史的地位。而被視為展覽主要議題的地獄門懸案,著墨的並不充分,僅以簡單幾句話潦草結束,沒有其他觀點的說明,如專家學者的討論,展覽研究明顯做得不夠深入。

既然亞洲現代美術館以羅丹的沈思者為鎮館之寶,也購入許多羅丹作品,不如好好以羅丹沈思者為主題,詳細介紹羅丹。尤其在參觀完該館其他展之後,發現沈思者的尺寸有大小之分,讓人充滿好奇與疑問,然而展覽或展品label卻未見說明,這反而造成參觀者的困惑。

總結:在大費周章的企圖用議題式手法策展之前,還不如先加強展覽的基本功,以中規中矩的方式展出。對於基本的展覽說明和資料研究都需再加強,以及對博物館學與教育展也需從新認識。


5. 亞洲現代美術館:巨匠名作--徐悲鴻(三馬圖)
    亞洲現代美術館:台灣當代名作--楊炯杕(時光封印)
    國立臺灣博物館:「台灣也有美人魚:儒艮特展」


深刻(驚嚇)度:★★★


為什麼會三個展並列呢?因為這三個展問題是一樣的。而問題就是,一個展只有一件作品的展出,能不能算一個展覽?

亞洲現代美術館的兩個展,分別位於三樓的兩端,中間還夾雜了另一個雕塑展。這樣切割空間使用,讓一件作品就作為一個展覽的作法,我並不認同。對我來說,這僅做到展示(陳列),而非展覽。展示(陳列)與展覽的差別,在於展覽除了展示物件之外,並對物件重新詮釋與安排故事線,而後提出觀點傳遞訊息和討論。因此,沒有故事線,也沒有重新詮釋,有的僅是作品介紹而已,連展覽介紹都沒辦法寫。那麼,我只感覺我到了一個藝廊或是一個藝術品拍賣現場,看到一幅比較多說明的作品而已。

臺灣博物館的美人魚特展,是在入口放置一個展示櫃,展示櫃裡有一對儒艮(一雌一雄)化石的標本。同樣的疑問,這樣一個展示櫃能不能稱得上一個特展?
與我一起前往的朋友,滿心期待地想看這個展,然而逛完整個台博館之後也找不到這個特展的展場,最後只發現入口處的一個展櫃。他不禁失望地問:這樣可以算是一個展覽嗎?

或許有人有不同意見,但對於我來說,這不算是展覽,只能算是一件標本展示而已。



6. 國立臺灣博物館:旗麗時代--伊人  衣事  新風尚

深刻(驚嚇)度:★★★☆





近十件的旗袍,展示說明僅有前方一小塊共用的label說明。


雖然展示的旗袍相當豐富,但也僅是展示而已,對於展示的旗袍說明僅有布料花紋種類和擁有者。展板的說明也十分缺乏,連最基本的來源介紹也沒有,比如最早穿旗袍的民族?旗袍為何又稱之為旗袍?雖然有大幅度地介紹旗袍的縫製方法與紐扣花樣等,但對於旗袍的介紹都只是冰山一角,未見全貌。展場之大(佔了一樓的兩個展廳),不免感到空洞。使用的展示媒介(media)也過於牽強,比如影片的故事孰真孰假,未見說明,若是虛造的故事,展出的用意何在?還有,在一個大型舞台中,穿插投影模特兒穿旗袍走台步,影像模糊只讓人覺得不夠真實。唯一覺得可取的只有,讓參觀者透過互動裝置設計出自己喜愛的旗袍樣式。

聽聞這個展覽花費許多時間籌備,我相信,因為光是要徵集這麼多的旗袍,想必需耗費不少心力。然而可惜的就是研究的不夠全面,以至於呈現出來的訊息不夠完整而只有片段感和空洞感。所謂的片段感是指,在某些部分獲得一點訊息,但就僅有一點,比如入口一進場處有兩幅畫介紹畫家筆下的旗袍,然而,也就這麼兩幅了,說明也未見深入,因此給人留下的記憶相當片段。

這個展覽或許仍能吸引少數旗袍愛好者,然而,要思考的是,展覽面對的是一般大眾,而不是僅有XX迷的獨自沈醉而已,比如旗袍展只吸引旗袍迷,或是動漫展只吸引動漫迷等。當展覽的越全面,層次越多,自然能吸引到觀眾就越廣越多元。

在一個博物館裡,若是有一個以上的展覽(非大型特展),想要觀察展覽是否受到觀眾喜愛,不妨可透過觀察展場中觀眾的停留度。像是造訪台灣博物館當日,我來回多次觀察,一樓的旗袍展展場中,參觀者始終寥寥可數,反觀不明顯的地下室,琥珀展人數始終超越旗袍展,而其中的參觀者佇足停留的時間都甚久,不乏仔細閱讀展覽文字者,由此可知孰優孰劣。






以上是今年印象深刻的幾檔展覽,其實還有幾檔展覽看完也頗為無奈,只是與上述幾個相比,問題尚輕,礙於版面僅列出三星級以上的。選出的展覽,完全憑藉個人喜好與專業判斷,絕對不是最完整的,以下有幾點補充說明: 

第一點,因為較少踏足南部的博物館和展覽,大多集中於中北部,這是不足之處。 

第二點,大部份參觀的展覽是屬於博物館常設展和一般特展,而非需另外付費的大型特展(超級大展),我個人認為超級大展好看是應該的,因為花費眾多的財力物力與人力,觀眾也付出昂貴的門票,若不好看是該打屁股的。而博物館裡的常設展和一般特展,才是博物館的日常,是它最基本的責任與要務,因此看展要從基本的看起,才能瞭解展覽的真正樣貌,就像看人要從其日常看起,而非看他宴會或表演節目(在鎂光燈下)的表現。 

第三點:當代藝術對我來說始終有一些隔閡,儘管去過當代館多回,依然無法評斷展覽好壞。此外,部分的當代藝術展侵入性較高,或是藝術家作品的表現手法較為前衛聳動(對我來說),會造成不舒服的感覺,例如北美館《迫聲音-音像裝置展》,還有國美館「TEA/超級關係 2013國際科技藝術展」,因此當代藝術展不在我評選的範圍。



yihsuanstyle發表於 樂多18:04回應(0)引用(0)Exhibition

December 13,2013

禮物:一個徵件訊息、研究所的一堂課和一個故事

 
 (圖片引用自好友Janet Lin臉書)


從在北美館工作的好友臉書上看到這個徵件訊息,內心非常驚喜。

這是為了103年兒童藝術中心開幕規劃的展覽,相當地期待看到一個給兒童的藝術空間,畢竟藝術教育在台灣還需要很多的努力和發展。而透過徵件再重新詮釋的策展方式,或許也可以讓觀眾瞭解到"策展"的真義。 這樣一個經由徵件而策劃的展覽,而且是對一般大眾徵件,不是藝術家藝術品的徵件,要如何重新詮釋,實在令人拭目以待。

展覽,最單純的,就是透過物件說故事,傳遞訊息。 
至於傳遞什麼故事和訊息,就是重新詮釋時策展團隊要去思考的。 


@展覽是什麼?--博物館所裡的一堂展覽教育課

這個徵件訊息,先讓我想起了念博物館學研究所時的一堂課。

記得那是博物館教育的某一堂課,教授要我們在下禮拜帶一樣自己收藏的東西 
到了下禮拜,每個人拿出自己收藏的東西,並分別介紹這樣東西的來源與故事 

而後,教授居然將我們的蒐藏分成AB兩組,並要求我們用AB兩組的物件規劃出兩組展覽。A組物件的主人自然成為A組策展團隊,B組物件的主人就是B組團隊。透過剛剛物件的故事與來源,我們必須重新詮釋,規劃展覽主題和展覽脈絡故事線等,以及物件的展示方式。

這堂課讓我印象深刻,或許那是我第一次認識到展覽的雛形。

最有趣的是,原本的物件因為不同的主題,經過不同的詮釋和重新組合,而有了新的故事。

展覽,其實就是這麼單純的,看物件,說故事,以及新價值和新觀念。有了這些基本的要件之後,再去想如何透過互動,讓觀眾更瞭解想要傳遞的訊息。這個互動並不一定非要是科技式的互動或是手的互動,可以是五官的互動,身體的互動,而更重要的是心的互動。如何與觀眾心靈互動,我想那才是最重要,也是最困難的。但我相信那也會是展覽最有價值的一部分。


@我的禮物--一對師生的心的互動


那麼,說到禮物,在看到這個徵件訊息時,我腦袋裡也忍不住開始搜尋,想想自己是否有收到過特別的禮物,可以提供參展的。
搜尋之後,我想起了一個禮物。很意外地,那不是歷任男友送的禮物,也不是多麼昂貴或稀有的禮物,

它,只是一個很普通的絨毛玩偶小熊,中間有著一顆愛心的那種,很常見的。(因為小熊不在身邊,所以無法拍照)
這個很普通的絨毛玩偶小熊可能是我收過的小熊裡面最普通的,但是,在我心裡,他的心意卻是最重最珍貴的。

這是十年前,我在國中當歷史代課老師時,學期結束前一個學生送我的小熊。

歷史課,前兩堂課總要先選出歷史小老師,通常都是由學生推選成績不錯的學生來擔任。幸好我長得還算討喜,所以我的學生緣一向不錯,常常很多人自願,有時總要經過一番激烈地競爭,總之,最後也選了成績優秀的副班長來當我的小老師。

但是那堂課下課後,有個看起來乖巧,聲音有點膽怯的女學生走到了我面前。這個女生,說起來並不十分起眼,但是我有印象,我上課時,她的眼睛是帶著光芒地注視著我。

她有點害羞,支支吾吾地開了口。

“老師,我可不可以拜託你一件事”

我說,"你先說說看,什麼事?"

以下內文出自: 線上博奕 | 現金板 | 老虎機 | 真人百家樂 | 線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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