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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昌鈺博士的一封信』
2008/11/1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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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無意中又看到一篇自己的舊文:『致  李昌鈺博士的一封信』...

此封信的歷史背景為319槍擊事件...

此封信,

由我與一位於法界集負盛名的姓父執輩(刑事案件權威)...

對一些所得的資料加以分析,由我抓刀此文...

再由長輩轉交於  李昌鈺博士...

事隔多年...

雖知,人微言薄...

全文如下:

李博士:您好!

這次陳總統遭槍擊案,您能在百忙之中排除萬難,不眠不休的協助鑑識,由衷表示敬意。

台灣的黑槍氾濫,眾所週知,有心人士要取得火力強大的槍枝,實非難事,而根據刑事警察局的公佈,這次槍擊事件是使用火力並非強大的土製手槍,著實令人十分迷惑。由於國內土製改造槍枝,已有相當的歷史,我們身在台灣,也有相當程度的瞭解,才想對您提出報告。 

1、土製手槍中,有相當數量是將玩具手槍來改造,其種類有電動與氣體作為動力兩大類,而氣體為動力之款式,又以高壓空氣槍威力最強,這種以高壓空為動力的槍枝,並非係以擊發底火,引爆火藥做為推送子彈的動力,則與裝填火藥之擊發方式,產生相當差異。(註:以高壓氣體為動力槍枝如附圖A所示。

2、由於刑事警察局查獲鉛製彈頭究否係純鉛,我們不清楚,只能以純鉛來作為假設,鉛(Lead)的溶點為327.5117040該溫度為鉛之 熔解/氣化點),而彈頭在火藥引爆後立即產生高溫,加上彈頭於槍管、空氣產生之摩擦,所累積的高溫能量將使鉛質彈頭產生何種物理現象,但是高壓空氣槍係以氣體之壓力瞬間釋出,與火藥引爆之狀況全然不同,那麼該查獲之鉛彈頭,能否符合火藥引爆所產生之物理現象。

3、陳總統槍傷之部位為腹部下方,根據總統府公佈之照片,顯示該子彈射入部位(即陳總統腹部右方)較出口處為高,且係直線型的槍擊傷口,

您在台南現場勘查時,刑事警察局所提供之資料能否吻合。

4、倘若,該子彈果係以火藥引爆擊發,其鉛彈頭是否該佈有火藥殘餘及高溫熔解之現象,其後在穿越衣著及皮膚時,其物理現象是否與您檢驗之結果相吻合,又因該鉛製彈頭受引爆的火藥高溫影響,該鉛製彈頭上之高溫則會將衣著上之聚酯纖維(Polyester)予以熔解,而陳總統衣着上成分相類似之材質(聚酯纖維)因遭彈頭高溫效應引致焦毀而滅失,該纖維倘有附着彈頭之情形,是否呈現為團狀之現象,據彈頭放大照片上附着物呈絲狀現象,這種物理現象,不知是否由於該彈頭之溫度較低,而非由火藥引爆的方式推送子彈,才有不同的物理現象,請求查證。抑且,高溫彈頭,留在背部何以未造成背部燙傷?

5、又陳總統受傷部位在其腹部下方,該部位係倒圓椎體形狀,不知於立姿與平躺之下受創,何者較能符合人體工學。(有關腹部之體型附圖B)

 

6、按聚酯類之成品,其主要成份(PLA)皆為類似,只有添加物料有所不同,或生產製造過程相異,而生產不同種類成品,如:PEPVCPVESPPPC、ABS等等,但該聚酯類之製品一經遇熱,因材質軟硬度不同, 是否產生不同之物理現象。因此產生一個疑問,如果使用高壓空氣槍,於槍管前利用聚酯類製成之導管,將該導管切割出長條型切口,將該切口放置於腹部,再射擊高壓空氣槍來造成槍傷,懷疑的原因,是高壓空氣槍有相當多款式能發射金屬彈頭,此類槍枝於台灣(模型玩具店)相當容易購買,因此提供給您參考。

謹將台灣現況提供並呈上相關資料,望能對李博士有所助益;冒昧之處亦請鑒諒。

謹祝 

     一切順利  闔府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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