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欺詐犯被判1.3萬多年徒刑 或只需20年就能出獄
2018/01/01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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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1日電 據外媒報導,泰國一名金融詐欺犯近日被法院判處1.3萬多年徒刑,若以80歲壽命計算,該名男子或要活165次才能把牢坐完。
據報導,泰國法院判處34歲詐欺犯普第2653項詐欺罪名成立,總計判刑達13275年。由於他認罪,刑期可減少至6637年,但根據泰國法律,吉地拉迪洛最後可能只需在牢裡度過20年就能出獄。文山區優質當舖
普第設下「龐氏騙局」,詐騙4萬多名投資人約1.57億美元資金文山區優質當舖。他以話術說服民眾投資他的理財公司,聲稱可獲得高利潤報酬,但他其實是拿其他投資人的錢營造獲利假象。
普第於今年8月落網,泰國法院已對其經營公司開罰4000萬美元,並下令普第與其公司必須賠償2653名原告1700萬美元。
以下文章來自: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80101/25229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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