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風暴》連載小說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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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做環保,汙染自然少。而乾淨的再生能源,是大自然的恩賜,可生生不息使用,人類要懂得珍惜才是。但推動再生能源過程中,有關再生能源發電補助問題,隨著風能、太陽能、生質能等不同的能源,每度電的補貼政策不同,引起許多爭議。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在立法院的不同版本中,有所規定。
由於太陽光電發電成本極高究竟要訂定多少價格補助才合理,見仁見智。在立法院討論此議題,不同能源的補助價格,面臨有如市場上討價還價的熱鬧場面。
為了和政府官員做政策溝通,綠能協會再度舉辦綠能論壇,希望對太陽光電、風能、生質能等發電補助政策,獲得更多人的共識。
太陽光電企業茂能公司代表發言:即使太陽光電每度電補貼達15元,仍然需要20年才回收。
能源局主管官員林平之強調:政府不可能訂定太陽光電每度電補貼,提供太高的補助金額。至於燃料電池的優惠補助則需要另訂辦法獎勵。
風能企業丁紫梅總經理說:能源局草擬的風能每度電補貼2元實在太低,建議要提高到2.5元。
但是能源局官員林平之說:風能每度電補貼2元,這樣的補助價格,已經有利可圖了。
行政院版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版本,由於各界看法不一,論壇無法獲得結論與共識。
林平之強調:不管是哪一種綠色能源的發電或獎勵補助,最後補助金額多寡,必須在立法院討論後定案,換言之是委員在立院討論後才算數。至於我們在論壇中所有與會者的意見,將呈報給委員作為修訂的參考!
其實先進國家政府,都有訂定法律補貼綠能的發電,以保障業者,鼓勵他們從事綠色能源。不過在台灣,一般人的環保意識並沒有很強烈,尤其對於綠能的發電的補助金額,有些財團覺得圖利他人,也有反對的聲浪。
究竟每一度電的比補助是多少才是合理?論壇討論過後,協會決定把這些結論彙整,交給立法院,作為委員在立院經濟委員會議時的參考。任勞任怨的王又藍秘書長認為,要尊重不同的意見,平等看待不同的聲音,這樣處眾才能融合。
台灣研擬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版本,剛開始草案研擬主要是參考德國的做法,但因民情不同,也不能夠全部比照辦理,故必須透過充分的反覆討論,大家有共識後,再進行合理的修訂。
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推動綠色能源這個法案,雖然在立法院吵吵鬧鬧,但是能夠一次又一次公開討論,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比起推動初期,社會各界對綠能是何物都不瞭解且漠不關心,如今已經令人感到欣慰,而綠能協會在全體理監事的努力下,熱烈鼓吹,引起矚目,實在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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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度
─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