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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
2008/03/0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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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有個念頭,想要將兒子的姓改為我的。

初期是因為兒子的名字中有個電腦也打不出來的字,那是當初依循他生父家族譜所用的古字,我覺得這以後會造成兒子的許多不方便,一直想改變它。

後來,有種莫名奇妙的不悅感覺,總覺得這孩子沒跟過他生父一天,為什麼不能完全是我的?

於是我查了相關資料然後帶著載明監護權的文件和戶口名簿殺到戶政事務所去,原本可以在幾分鐘就辦好的手續卻讓我鎩羽而歸。

原因是去年5月政策改變了,現在的單親媽媽想要完全擁有自己辛苦養育的孩子卻必須備妥一個生父簽字的同意書,也就是說,如果妳找不到那個不負責任的東西,你的孩子就必須永遠冠著一個毫不相干的姓氏。

我耐著性子和辦事員討論了一下,雖然我知道她們只是依照政策行事,但終究還是不平的詢問:「孩子是我生的,我養的,我教育的,我監護的,他從出生到長大成年之前都是我要負責,離婚也已經八九年,對方從沒聯繫過…難道這樣還沒有權利能將孩子的姓氏改成我的?」

辦事員回答說:「我建議妳可以去法院申請宣告。」
法律的規定是「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1、父母離婚者。2、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3、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3年者。4、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2年者。」

到這裡,我已經冷一半了。

要經過法院的程序來回奔波是必要的,也許我有時間、有耐心,但是一般需要上班養小孩的單親媽媽們可能就會因此卻步,那麼,想辦法找回生父簽張同意書應該會是省麻煩的方式吧?其實不然,大部分人離婚不會是平靜或快樂分手的,甚至有些媽媽是經歷了家暴或是不平等待遇,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生活步調的人,要她們再次去面對困糗的過去(說不定也沒機會面對,因為根本找不到人),情何以堪?

現在的我不想抱怨這些法律條文咬文嚼字地如何不公平對待單親媽媽,我只想將該做的事情完成。

於是我第一個步驟就是開始找尋孩子的生父,離婚多年,不知道對方住處,不知道對方電話,只能運用自己的網路技能去搜尋,我居然還找到了對方的部落格,最可悲的是,我竟然只能客氣地在留言板上請對方與我聯繫。

關於離婚時的過去開始在我腦海裡被翻炒出來,這些年我並未向對方求取任何支援獨立照顧著兒子,因為早已經看開了,也不曾對於前夫的毫無責任發出怨言,但是好巧的,我總是會輾轉聽說對方到處放話說我不給他看小孩,或是聽說我失聯不讓他找到之類的話語…如果神明有眼睛,祂會看見我的手機號碼從未更改過,但是從來沒有一通電話是來關心我和孩子依靠什麼活下來,如果神明有眼睛,祂會看見一個單親媽媽只有能力搬家租在舊公寓裡生活,如果神明有眼睛,祂會看見這個單親媽媽從未昧著良心不去面對現實。

所以我根本不害怕再度面對前夫,我甚至可以驕傲的抬高下巴,據理力爭的把回子的姓氏改回來。

我所能做的,絕對比想像中的多更多。

小中2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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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 方 穎
2008/05/06 01:19
happy一下

本想留字罵罵樓下那個傢伙,但請看......http://blog.udn.com/c04g/guestbook

許多人已經行動啦!那就不勞我費心了。

去看看!happy一下也好。 


8樓.
2008/03/09 22:42
別怨天尤人~~~照法律規定的快去辦吧!!
如果神明有眼睛,祂會看見一個沒有判斷力的女人當初如何興沖沖的爬上床。

親愛的,這樣說有失公平,任何人結婚都不會是為了離婚受苦,任何人生孩子扶養孩子也都希望有個完整的家庭,但是誰能控制命運?

我說的有失公平是指對於那些很辛苦經歷失婚走過來的女人,不要這樣就抹殺了她們的判斷力,誰都希望自己永遠是那個當初在幸福婚姻當中被呵護的小女人,誰也不希望將路走的這樣痛,不是嗎?

你能有把握自己不興沖沖的爬上床就能永遠幸福?

陳小中2008/03/10 08:31回覆
7樓. 方 穎
2008/03/07 18:59
我能幫忙嗎?

小中,妳知我在哪兒啦,有需要幫忙的話,儘管放馬過來喔!

大家都是新時代女性,沒有什麼是辦不到的!

加油!


我知道,我當然知道妳最支持我了~

事情會順利的,我相信。

陳小中2008/03/10 08:32回覆
6樓. LINGNY
2008/03/07 16:28

堅持下去
以禮相待 , 直言無諱
我會的。 陳小中2008/03/10 08:33回覆
5樓. yhchin
2008/03/07 11:33
祝福與鼓勵

親愛的小中

我最早是從YAM女人私咖啡連到你的諸多作品的(哇好像好多年了)

因此對於你總有一份特別的老友feel(真是自high!)

想對你說請不要因為死板的法律影響了你的心情

法律不能變通是不得已,尤其目前有許多其他法律其實是為了保護女性

我最心疼的是有太多像你這樣的女性是完全不計較單親扶養子女的金錢

但我猜你的前夫與你聯絡時卻會要求給你一點小錢而不願讓孩子改姓

所以何必對法律反感?要玩大家一起來玩吧!

如果你還是個體戶,應該不會受上班時間拘束

我強烈建議你找尋法律扶助,直接走訴訟,不但申請子女改姓(我記得是兒子?所以前夫應該不會簽同意書,我猜上法院是難免);而且證明他從不扶養,爭回你應得的錢

雖然我遠在台北,民法也不算專門,無法幫助你(若是真幫了我豈不變包攬訴訟!)

但是我真的真誠希望,你能不要以法律手段為苦,盡量爭回應屬於你的權利

棄浪漫文學從殺風景法律的KK敬啟(若有疑問仍歡迎隨時提出)


我知道,如果找尋他本人的事沒有著落,我會積極朝法律方面進行。

這樣的事讓潛水的老友也給浮出來了,很感動。我很高興能得到妳的專業資訊,讓我更加堅定。

陳小中2008/03/10 08:36回覆
4樓. 秋濃
2008/03/06 21:01
感動

看了妳的文很感動

要堅強喔。

是的,堅強是我最需要的。 陳小中2008/03/07 07:55回覆
3樓. 阿菊
2008/03/06 11:20
加油 加油
有時,我也會有這個念頭....
你加油囉!願你心想事成!


溫度在變化,你的心,也在變化嗎?

收到,有你的祝福我一定能完成的~

陳小中2008/03/07 07:56回覆

2樓. 鐵球
2008/03/06 00:04
加油!
小中,辛苦妳了,加油撐下去喔,一定會如願的!
反正是個什麼"球"
嗯,我一定要加油~ 陳小中2008/03/06 08:30回覆
1樓. Jade
2008/03/05 10:06
^^

為你加油


謝謝~ 陳小中2008/03/06 08:31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