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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542謗法行為的辨析
2026/04/0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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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判:

甲二令於教授起敬重故開示其法殊勝

乙一.通達一切勝教無為殊勝

乙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

乙三.少勞即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

   乙四.極大罪行謗法之業自趣消滅殊勝

一.  明謗法乃最大惡行(全廣542謗法行為的辨析)

二.  若解前說二種殊勝,此罪惡即自消滅

三.  如是定解當從「白蓮華經」等而得了知

 

# 消文整理

若作是云:「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
師父:「這個合理,那個不合理。」若以這樣的心態分別,即是謗法。
老師:從自己的角度去判斷佛陀所說的是合理或不合理,這本身就有問題。前面已經說過,佛陀所宣說的一切法,都是為了引導補特伽羅成佛而說,沒有一個字不是朝向這個目標。因此,佛所說的一切法,當然全都是合理的;若說它不合理,就是謗法。
Funny:若起我執、分別心,說「這個合理、那個不合理」,就是謗法。佛所說的一切法都是為了利益眾生,佛不會說不合理的法;真正不如理的,是我們自己沒有覺察到的自心。


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
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
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
若毀謗法,其罪極重。

師父:同樣依前面的道理來說,如果我們要如理辨別,也應當知道:有些法是共聲聞學的,有些法是共獨覺學的;有些人偏向這一類,就屬於聲聞;有些人偏向另一類,就屬於獨覺。這些都應當分辨清楚,目的是幫助自己走上正確的修學之路,而不是落入執著,認為「我這個對,你那個不對」。只要一起這樣的心,就已經錯了。這裡面的道理非常細緻,非常微細。如果理解錯了,進一步變成「那這個法就不用學了」,那又是另一種錯誤。所以說:「若毀謗法,其罪極重。」這個罪是非常重的。

老師:如果判斷「這是為菩薩宣說的」、「這是為聲聞宣說的」,這其實屬於判教的範疇。
但若進一步說:「這是為菩薩講的,所以聲聞乘不用學,因為對聲聞乘沒有用。」或者說:「這是為聲聞講的,所以菩薩不用學,對菩薩沒有用。」這樣的想法,就是把佛陀所說的某一類法,執為無用、可以棄捨,甚至認為是不好的。這樣的心態,就是謗法。

我們的執著,有時候源於一種看法、一種見解;有時候則源於一種感受、一種情緒。
如果只是心裡覺得:「這個好像有點不對,我還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呢?」這還是一種思惟與探究。
但如果心裡直接生起:「佛說的就是不對的!」這樣的念頭,就表示你對自己的錯誤見解已經產生了定解。這種情況,很明顯就已經接近或構成謗法了。

Funny:把佛陀對聲聞、緣覺所說的法,執為無用、應該棄捨,這就是謗法。
我們既不懂判教,也不知道哪些是佛陀依不同根器而宣說的內容,卻還用自己的我執去妄加判斷對錯,這其實是源於自以為是的見解。再跟著無明與情緒一意孤行、隨意下結論,這樣生起的念頭,本身就是謗法。

 

 

走心收穫:(7分鐘)

1.     如理辨別,判別共聲聞、共獨覺。

2.       不以我執起分別心:「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此者非諸菩薩所學。」若如此分判,便是謗法。

3.     謗法罪之所以如此可怕而沉重,確實是佛所說的。我們的執著,有時候源於一種看法、一個見解;有時候則源於一種感受、一種情緒一念三千更是可怕。

4.       要懂得自己走上去,而不是落在我們的執著裡──「我這個對,你那個不對。」

5.       我們的執著是什麼意思是對峙大慈大悲的佛陀所宣說的法嗎?就是「我這個對,你那個不對。」那麼,這個「不對」的「你」是指誰呢?其實正是大慈大悲的佛陀所宣說的法啊!

6.       獨自前來的我們,有幸投入善知識座下,是多麼令人喜悅的事啊!

7.     生命相續前進的另一層意義:不是向外的持續增長,而是內在的穩定與持久。

8.     太陽,是對抗崩壞的自燃力;父母,是此生讓我們得以看見的自燃力;善知識,則是貫穿三生的自燃力。感恩陽光父母恩與善知識,讓我們從今生乃至三生都有幸!

9.     師父引領我們消文聽聞;老師引領我們聞思,找到下手處。

 

#農舍十年,一個「廁所」照見自己的分別心

這十年來,農舍很多事都做過:

種樹

除草

澆灌

大大小小的差事都參與過,

但有一件事,我始終沒有真正碰過——清洗廁所。

因為心裡一直有一個聲音:

「那好髒。」

所以多年來,這一塊幾乎都是良人默默承擔。

表面上好像只是分工,

其實背後藏著的,是自己一份很深的分別與執著。

#這次不起分別,才體會到「道在尿屎」

這一次,真正把手伸進馬桶底部去清洗時,

心裡忽然有很深的觸動。

原來,

道不只在佛堂,不只在聽聞,不只在莊嚴境裡;

道,也在尿屎。

這一句話,忽然不只是聽過的法語,

而是親手碰觸後,心裡真實生起的感受。

當下體會到:

不是事情髒,

是我的心先把它判成「不能碰、不能學、不合理」。

#「滾石不生苔」:不清,才是真正的髒

清洗時,也看到一個很深的譬喻。

再乾淨的水,

若幾個月不清,

池邊也會長出厚厚的水垢。

那些水垢,像什麼呢?

就像一層一層累積的:

習氣

分別

嫌惡

我執

一開始只是「不想碰」,

久了就變成「不能碰」;

一開始只是「覺得不舒服」,

久了就變成「理所當然讓別人承擔」。

真的是:

越不清,越髒。

這不只是廁所,

更是自己的心。

#原來很多「不合理」,只是我執不願學

以前會覺得:

為什麼這種事要我做?

為什麼這麼髒的工作總是我得承擔?

這合理嗎?

但這次做了之後,忽然明白:

很多所謂「不合理」,

其實只是我執不願意學。

佛法看事情,不是在分:

高不高貴

乾不乾淨

值不值得做

而是看:

這是不是一個修心的機會?

我有沒有在境上放下分別?

我有沒有從「只顧自己舒服」走向「願意承擔」?

#不須起分別判辨聲聞與佛的差別不須對不順我者燒殺損害

在這件小事上,也讓我感受到:

有時我們心裡會一直在分:

這合理嗎?

那合理嗎?

這值得嗎?

那公平嗎?

但其實,若還一直停留在「合不合理」上打轉,

很多時候都還是停在共聲聞的層次,無法策勵菩提心。

因為聲聞比較容易先從:

自保

清淨

避苦

避染

出發。

而佛菩薩更深一層看到的是:

一切境界,都是學習的因緣。

不是去分「這個值不值得做」,

而是願不願意在每個境上,

都把心打開、把執著鬆開。

#佛都是合理,是我執讓我失去學習機會

回頭看這十年,

原來不是沒有機會修,

而是自己一直把門關起來。

那扇門叫做:

嫌髒

分別

我不要

這不是我的事

於是,本來可以修的境,

就這樣一年一年錯過了。

所以真正讓人失去學習機會的,

不是境不好,

而是:

我執太重,心門太小。

佛法始終都在,

境也一直都在,

只是自己願不願意學而已。

結語

農舍十年,一個廁所,

竟讓我看見自己十年的執著。

原來修行不在遠處,

不在高深玄妙處,

而就在:

一個嫌棄的念頭裡

一次願不願意承擔裡

一個能不能放下分別裡

如今才更深感受到:

「這合理,那不合理?全是合理。」

不是事情本身都完美,

而是只要能讓我照見我執、放下分別、擴大心量,

對修行而言,

一切境,都是合理,都是佛的遍智。

一切所遇者,可能是佛轉世,更應對人起恭敬

起分別心,謗法罪大過燒塔廟,殺羅漢的五無間罪

所以管住此心是學佛的第一下手處意念是最大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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