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判:
甲二令於教授起敬重故開示其法殊勝
乙一.通達一切勝教無為殊勝
乙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
乙三.少勞即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
乙四.極大罪行謗法之業自趣消滅殊勝
一. 明謗法乃最大惡行(全廣542謗法行為的辨析)
二. 若解前說二種殊勝,此罪惡即自消滅
三. 如是定解當從「白蓮華經」等而得了知
# 消文整理
若作是云:「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
師父:「這個合理,那個不合理。」若以這樣的心態分別,即是謗法。
老師:從自己的角度去判斷佛陀所說的是合理或不合理,這本身就有問題。前面已經說過,佛陀所宣說的一切法,都是為了引導補特伽羅成佛而說,沒有一個字不是朝向這個目標。因此,佛所說的一切法,當然全都是合理的;若說它不合理,就是謗法。
Funny:若起我執、分別心,說「這個合理、那個不合理」,就是謗法。佛所說的一切法都是為了利益眾生,佛不會說不合理的法;真正不如理的,是我們自己沒有覺察到的自心。
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
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
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
若毀謗法,其罪極重。
師父:同樣依前面的道理來說,如果我們要如理辨別,也應當知道:有些法是共聲聞學的,有些法是共獨覺學的;有些人偏向這一類,就屬於聲聞;有些人偏向另一類,就屬於獨覺。這些都應當分辨清楚,目的是幫助自己走上正確的修學之路,而不是落入執著,認為「我這個對,你那個不對」。只要一起這樣的心,就已經錯了。這裡面的道理非常細緻,非常微細。如果理解錯了,進一步變成「那這個法就不用學了」,那又是另一種錯誤。所以說:「若毀謗法,其罪極重。」這個罪是非常重的。
老師:如果判斷「這是為菩薩宣說的」、「這是為聲聞宣說的」,這其實屬於判教的範疇。
但若進一步說:「這是為菩薩講的,所以聲聞乘不用學,因為對聲聞乘沒有用。」或者說:「這是為聲聞講的,所以菩薩不用學,對菩薩沒有用。」這樣的想法,就是把佛陀所說的某一類法,執為無用、可以棄捨,甚至認為是不好的。這樣的心態,就是謗法。
我們的執著,有時候源於一種看法、一種見解;有時候則源於一種感受、一種情緒。
如果只是心裡覺得:「這個好像有點不對,我還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呢?」這還是一種思惟與探究。
但如果心裡直接生起:「佛說的就是不對的!」這樣的念頭,就表示你對自己的錯誤見解已經產生了定解。這種情況,很明顯就已經接近或構成謗法了。
Funny:把佛陀對聲聞、緣覺所說的法,執為無用、應該棄捨,這就是謗法。
我們既不懂判教,也不知道哪些是佛陀依不同根器而宣說的內容,卻還用自己的我執去妄加判斷對錯,這其實是源於自以為是的見解。再跟著無明與情緒一意孤行、隨意下結論,這樣生起的念頭,本身就是謗法。
走心收穫:(7分鐘)
1. 如理辨別,判別共聲聞、共獨覺。
2. 不以我執起分別心:「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此者非諸菩薩所學。」若如此分判,便是謗法。
3. 謗法罪之所以如此可怕而沉重,確實是佛所說的。我們的執著,有時候源於一種看法、一個見解;有時候則源於一種感受、一種情緒,一念三千更是可怕。
4. 要懂得自己走上去,而不是落在我們的執著裡──「我這個對,你那個不對。」
5. 我們的執著是什麼意思?是對峙大慈大悲的佛陀所宣說的法嗎?就是「我這個對,你那個不對。」那麼,這個「不對」的「你」是指誰呢?其實正是大慈大悲的佛陀所宣說的法啊!
6. 獨自前來的我們,有幸投入善知識座下,是多麼令人喜悅的事啊!
7. 生命相續前進的另一層意義:不是向外的持續增長,而是內在的穩定與持久。
8. 太陽,是對抗崩壞的自燃力;父母,是此生讓我們得以看見的自燃力;善知識,則是貫穿三生的自燃力。感恩陽光、父母恩與善知識,讓我們從今生乃至三生都有幸!
9. 師父引領我們消文聽聞;老師引領我們聞思,找到下手處。
#農舍十年,一個「廁所」照見自己的分別心
這十年來,農舍很多事都做過:
• 種樹
• 除草
• 澆灌
大大小小的差事都參與過,
但有一件事,我始終沒有真正碰過——清洗廁所。
因為心裡一直有一個聲音:
「那好髒。」
所以多年來,這一塊幾乎都是良人默默承擔。
表面上好像只是分工,
其實背後藏著的,是自己一份很深的分別與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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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不起分別,才體會到「道在尿屎」
這一次,真正把手伸進馬桶底部去清洗時,
心裡忽然有很深的觸動。
原來,
道不只在佛堂,不只在聽聞,不只在莊嚴境裡;
道,也在尿屎。
這一句話,忽然不只是聽過的法語,
而是親手碰觸後,心裡真實生起的感受。
當下體會到:
不是事情髒,
是我的心先把它判成「不能碰、不能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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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石不生苔」:不清,才是真正的髒
清洗時,也看到一個很深的譬喻。
再乾淨的水,
若幾個月不清,
池邊也會長出厚厚的水垢。
那些水垢,像什麼呢?
就像一層一層累積的:
• 習氣
• 分別
• 嫌惡
• 我執
一開始只是「不想碰」,
久了就變成「不能碰」;
一開始只是「覺得不舒服」,
久了就變成「理所當然讓別人承擔」。
真的是:
越不清,越髒。
這不只是廁所,
更是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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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很多「不合理」,只是我執不願學
以前會覺得:
• 為什麼這種事要我做?
• 為什麼這麼髒的工作總是我得承擔?
• 這合理嗎?
但這次做了之後,忽然明白:
很多所謂「不合理」,
其實只是我執不願意學。
佛法看事情,不是在分:
• 高不高貴
• 乾不乾淨
• 值不值得做
而是看:
• 這是不是一個修心的機會?
• 我有沒有在境上放下分別?
• 我有沒有從「只顧自己舒服」走向「願意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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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起分別判辨聲聞與佛的差別,不須對不順我者燒殺損害
在這件小事上,也讓我感受到:
有時我們心裡會一直在分:
• 這合理嗎?
• 那合理嗎?
• 這值得嗎?
• 那公平嗎?
但其實,若還一直停留在「合不合理」上打轉,
很多時候都還是停在共聲聞的層次,無法策勵菩提心。
因為聲聞比較容易先從:
• 自保
• 清淨
• 避苦
• 避染
出發。
而佛菩薩更深一層看到的是:
一切境界,都是學習的因緣。
不是去分「這個值不值得做」,
而是願不願意在每個境上,
都把心打開、把執著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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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都是合理,是我執讓我失去學習機會
回頭看這十年,
原來不是沒有機會修,
而是自己一直把門關起來。
那扇門叫做:
• 嫌髒
• 分別
• 我不要
• 這不是我的事
於是,本來可以修的境,
就這樣一年一年錯過了。
所以真正讓人失去學習機會的,
不是境不好,
而是:
我執太重,心門太小。
佛法始終都在,
境也一直都在,
只是自己願不願意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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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農舍十年,一個廁所,
竟讓我看見自己十年的執著。
原來修行不在遠處,
不在高深玄妙處,
而就在:
• 一個嫌棄的念頭裡
• 一次願不願意承擔裡
• 一個能不能放下分別裡
如今才更深感受到:
「這合理,那不合理?全是合理。」
不是事情本身都完美,
而是只要能讓我照見我執、放下分別、擴大心量,
對修行而言,
一切境,都是合理,都是佛的遍智。
一切所遇者,可能是佛轉世,更應對人起恭敬
起分別心,謗法罪大過燒塔廟,殺羅漢的五無間罪
所以管住此心是學佛的第一下手處意念是最大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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