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廠制時期
1950年7月1日,因為台糖總公司與糖廠之間多一中間管理機構——分公司,另命令傳達多一層級,遂於該日撤銷分公司,改採總廠制,而所謂的總廠在地位上與一般糖廠相等,只是對所屬糖廠有技術督導責任而已,而位於東臺灣的花蓮、臺東兩廠則為總公司直轄廠。各總廠與所轄糖廠如下:
- 臺中總廠(含潭子、烏日工場):月眉、新竹(含苗栗工場)、埔里、溪湖(含彰化工場)、南投、溪州
- 虎尾總廠:龍岩、北港、大林、斗六(含竹山工場)
- 新營總廠:烏樹林、南靖、蒜頭、岸內
- 總爺總廠:玉井、車路墘、三崁店、灣裡、蕭壠
- 屏東總廠:橋仔頭、小港、東港(含恆春工場)、旗尾
而在此時期,1958年7月總爺、蕭壠合併為「麻佳總廠」,車路墘、三崁店合併成「車崁糖廠」,可說是之後「大廠制」實行的先聲,而後1966年7月橋頭糖廠與小港糖廠合併為高雄糖廠,以試辦大廠制。另外新竹、彰化、埔里、溪州等糖廠在1950年代時停止運作,其中新竹、彰化、埔里三廠改為副產加工廠,此外台糖也新設種畜場、新營副產加工廠、關子嶺採石場、臺東鳳梨工廠、高雄副產加工廠等工廠。
- N:Co310蔗種的引進與推廣
- 臺糖成立初期時,臺灣主要用來製糖的蔗種是F108,卻在1946年左右發生突變,品質下降產量減少,衝擊臺灣糖業,當時糖政農務處處長汪楷民在台糖公司協理朱有宣協助下發函向各國著名蔗種試驗場求助,最後從南非那他爾甘蔗種試驗場取得24株C310蔗種。N:Co310蔗種是該試驗場早年從印度引進的雜交籽實改良種,比原來的F108蔗種糖分高兩度,分檗力比F108高三倍,生長期也從18個月縮短為11個月。
該蔗種引進臺灣後,先試種在虎尾糖廠宿舍附近的蔗苗園,幾經改良後在台糖公司於1953-1954年期開始大力推廣下,在到1963-1964年期這十年間平均種植面積維持在佔總種蔗面積的70%以上,最高達到94.35%,化解臺灣糖業的危機。後來為了紀念此事,於虎尾糖廠同心公園立有紀念碑。但後來該蔗種感染黑穗病,栽植面積減少,在1986年時種植面積僅佔總種蔗面積0.01%以下,但仍為優良育種材料,另外在該蔗種之後,再也沒有一個外國引進品種能在臺灣成為栽培品種。
大廠制時期
由於國際糖價波動,且台糖的固定成本偏高,為節省成本,台糖遂試行大廠制,後於1967年7月正式實施。在大廠制之下,糖廠改分為七區,每區設總廠,為獨立預算單位,負責全區之規定產量與盈虧,而一般糖廠則為生產執行單位,而總廠制時期總廠所設有的督導處則被撤銷,此外糖鐵的機車則集中由總廠調度。此時的糖廠分區如下:
- 臺中區:臺中、月眉、溪湖
- 虎尾區:虎尾、斗六、北港
- 嘉義區:嘉義、大林、蒜頭
- 新營區:新營、烏樹林、岸內
- 麻佳區:麻佳、善化、玉井、三崁店
- 高雄區:橋頭、車路墘、小港
- 屏東區:屏東、旗山、南州
而在此一時期,彰化副產加工廠民營化,成立臺灣建業公司,此外臺中區於1969年7月因原料不繼被撤銷,臺中總廠改為一般糖廠,月眉糖廠改為臺中糖廠第二工場,溪湖糖廠與臺中糖廠均改為總公司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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