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5 庭園靜坐共修部落──慧學法談 日誌
慧學讀本:
1.一行禪師著,《一行禪師說佛陀故事》(台北市:法鼓文化,2016年,二版)
2.性空法師講,《四聖諦與修行的關係;轉法輪經講記》(嘉義市:香光書鄉,民95)
摘記文本關鍵文句,與您同參共勉:
1.〈畢波羅樹葉〉與〈晨星出來了〉二則文章,指出: 悉達多在止觀雙運,定慧等持中,以妙鑰――萬法都是「互依而存 ( Interbeing相即相入 )」及「無自性」的真諦,開啟解脫涅槃之門,完成完全徹悟的最後一哩心路。
1) 怹在菩提樹下,日以繼夜,以金剛心安坐著,把甚深的定力集中在深入觀察自己的身心現象;從中獲得深刻的洞見,而這些洞見實相的智慧,可以說就是怹修習甚深禪定的果實,因為「由定發慧」――先修止定,以定為基礎來開發觀慧,乃至「定慧一體,定是慧體,慧是定用」――定慧等持,慧之時定在慧,定之時慧在定。
(1) 觀察到每個細胞都經歷出生(生)、存在(住)、死亡(滅)等過程,如同永無止息的川流裡的一滴水;也無法在這「身體之流」中找到任何一物是永恆不變和獨立個體的。
(2) 也觀察到融匯在身體之流中有「感受之流」,每一個感受就是一滴水,有無數的點滴又一起擠迫在「身體之流」的出生、存在和死亡過程裡;一些感受是美好的,另一些則令人不愉快,而絕大多數感受是無所謂好與壞,但所有的感受都不恆久:它們出現後便消失,就如體內細胞,生滅無常。
(3) 進而運用定力,去探察與身體、感受並流的「思想之流」。體察到思想之流的點滴在身體、感受的出生、存在和死亡過程中,與之交融、互相影響,如果思想正確,萬象的實相很容易顯現出來;但如果思想不正確,實相就被蒙蔽。只要存有錯誤的見解,身心就被困於無窮的苦海裡,如:把無常的東西視為恆常的,把無自性的東西視為有獨立本體的。
(4) 繼之推進細心專注的覺察力、洞察力去觀照所有產生負面的痛苦的精神狀態上――恐懼、憤怒、憎恨、傲慢、嫉妒、貪欲、無明。諦見到所有負面精神狀態全都是因為「無明」而生起負面黑暗之流――光明的欠缺。深刻體悟到解脫苦的竅門是要破除「無明」,是深入實相之中去直接體驗親證的;因此,一但從無明中解脫出來,所有的精神障礙便會自動消散,一如影子在太陽初升之際就會自動消失無蹤。
2) 在菩提樹下,怹微笑著,抬頭望向一片倚在蔚藍天空的菩提樹葉,它那搖曳著的尾巴就像在呼喚怹似的……
(1) 怹深深地望著樹葉,清楚地諦見太陽和星星存在其中――如果沒有太陽,沒有光線與溫暖,樹葉是無法生存的;又見到泥土、時間、空間和心識――全都同時存藏在樹葉裡面。其實那一刻,整個宇宙都存於那片樹葉之內,那「樹葉的實相」簡直就是一個奧妙無比的奇蹟。
(2) 體會到:任何一種現象的存在都有引起其他現象產生的可能性。單一之中包含所有,而所有也存藏於單一。樹葉與怹自己,彼此都沒有個別、永恆的自體。任何一樣東西都不能夠脫離宇宙其他的一切,獨自生存。樹葉和怹自己,兩者都只不過是顯現出來的現象罷了――他們根本從未生過,也是永不可能滅亡的。有了這種徹悟後,生與死、出現與消失,都一併溶解,而樹葉和怹自己的真面目隨之流露出來。
(3) 諦見所有現象的互依性,而了悟到,一切世間法皆空―― 一切事物都根本沒有個別獨立的自性。是故,怹確切地明白了「互依性」和「無我(或說 無自性)」這兩個原理,就是開啟解脫之門鎖匙;只要洞悉一切事物的空性,所有精神上的障礙都可以超越,進而從痛苦的巨輪中解脫出來。
(4) 悉達多現在明白「無常」與「無我」就是生命的必須條件。沒有「無常」與「無我」,任何事都無法生長、發展。就如一粒米,如果不是無常、無我,它就不會生長成稻;如果雲不是無常、無我,它就不會變成雨水;如果不是無常性、無我性,一個小孩就不會長大成人。因此,怹想:接受生命就是去接受無常與無我;而「有常」與「有我」的觀念都是思考上所產生的虛假分別,痛苦的根源正是來自這「有常」與「有我(有分別個體)」的妄見;體悟到這個實相道理,也就能明白一切皆無生無死、無起無滅、無一無多、無內無外、無大無小、無垢無淨。
3) 那天黃昏,悉達多在河邊行禪。怹涉進水中沐浴。夜晚將至,怹回到菩提樹下坐著,不緩不急,慢慢盤腿,端身正坐,望向遠處的河水,在輕吹著沿岸小草的微風中悄悄地細流著。夜裡的森林雖然恬靜,卻仍然活躍,各式各樣的昆蟲鳴叫著。怹把覺察力轉到呼吸上,然後輕輕地闔上眼睛,再次透過念念無間的洞察……。晚星在天邊出現了,直至晨星在天邊出現,怹就在這一夜坐中,大徹大悟,知道自己已找到解脫苦的大道,也達到了究竟離苦的目的,內心平和自在……
(1) 夜裡的第一更。怹看見自己所有過去生,和每一生的生生死死;看見體內的每一個細胞都蘊藏著天地萬物,而且更跨越過去、現在和未來。
(2) 夜裡的第二更。諦見無數世界的盛衰成壞,無數眾生所經歷的生生世世,見到這些生死,全都只是現象而非實相,就如億萬的波浪不停地在海面起伏,大海本身是不落生死的,只要波浪明白它們其實是海水,它們便可同樣超越生死,不再懼怕,而獲至內心的平靜和安穩。這個證悟令怹微笑了,怹超越了生死的網羅,怹笑了。
(3) 夜裡的第三更。雷聲忽然想起,重重的黑雲掩蓋了月亮和星星,接著滂沱大雨,怹完全沒有被動搖,繼續把覺察力觀照自心。怹見到無明能產生無限的悲憂、迷惑與煩惱,因此,更加留心覺照,在當下的每一刻裡去直接體驗生命,洞察自身內外正在發生的一切,看到一切事物的真相,獲得全面性的清楚明白的瞭解;而這份瞭解消融了悲傷與煩憂,並將之轉變為如實接受與慈悲萬物。一向以來,心被無明所蒙蔽,就像星月被暴風中的黑雲掩蓋一般;因為不停地被妄想的浪潮障蔽著,心識便錯誤地將實相分成主客、自他、存亡、生死等相對意識,從這些分別心又再生起妄見――感受、愛欲、執取和追尋之牢獄,而生、老、病、死的痛苦只是再把牢獄的圍牆加厚。看清了禍首就是無明,無明就是獄吏。怹微笑著,對自己喁喁細語:「囚禁我的獄吏啊,我此刻已看見你。你把我關在這生死的牢獄已有多少世了?但我現在已把你看得清楚透徹。從這一刻開始,你再也不能在我的周圍建起牢獄了。」三更將過,雷電已歇止了,雲層消散了,明月和星星重現天際。怹感到監禁了千百世的牢獄,突然破開了。
(4) 抬頭望去,悉達多看見晨星在天邊出現,像一顆巨鑽般閃閃生輝,它的燦爛光輝有如徹悟的歡欣笑容。怹凝望著晨星,油然而生的慈悲使怹感歎起來:「所有眾生都潛藏著開悟的智慧種子,可惜多生多世都被淹沒在生死的汪洋裡!」悉達多知道自己已找到解脫大道,到達了解脫苦的目的。怹回想起這些年來的尋覓,當中經歷過的失望與艱苦;想起父母、姨母、耶輸陀羅、羅睺羅和他的朋友,以及所有在痛苦貧困中生活的人。從怹的徹悟中流露出來的,是對所有眾生的一股深切的慈悲;怹沒有妄失自己的承諾:要把自己所發現的與大眾分享,以使他們也從苦痛之中解脫出來。
2. 關於擇滅與滅諦(涅槃)關係
1) 南傳佛教(以赤銅鐷部為主) 認為「無為法」只有一個,即是「涅槃」。雖有「有餘涅槃」、「無餘涅槃」二種不同的現起,但還是同樣的涅槃、同樣的滅諦。
2) 說一切有部系統裡認為,「擇滅」就是滅諦,不可能有「擇滅」以外的滅諦。「擇」的意思是:用無漏智慧來分析與對治一一煩惱。當我們能用思惟抉擇苦諦和集諦的智慧,令諸有漏法遠離束縛――離繫或離縛,所能得到的「滅」,就稱為「擇滅」;換言之,因為有智慧的揀「擇」分析、對治煩惱而有「滅」,所以離開所有有漏法的繫縛,就稱為「擇滅」。滅諦是屬於離繫的過程,是解脫的實現,此離繫的過程和解脫都是無漏智慧的境界;故,無漏智慧稱「擇滅」,也稱「離繫」。「繫(梵語yoga)」即是「縛」,就是所有的煩惱,因此,「離繫」是離開所有煩惱。實則,擇滅如同「因」,滅諦如同「果」。
3) 延伸閱讀:關於說一切有部論師所論究之涅槃義—涅槃即是擇滅。下面節錄印順導師著作《空之探究》,<諸行空與涅槃空>內之文句,供參閱:
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論師,對於空的意義,著重於經說的:「常空,恆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雜阿含273經)。空是無我,無我所;如雙舉「空」與「無我」而辨其差別,那末「空」是「無我所」義。……
另一方面,「貪空、瞋空、癡空」── 一切煩惱空的經義,顯然的沒有受到說一切有部論師的注意。《雜阿含890經》是以「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來表示涅槃與無為 的。「貪空、瞋空、癡空」的空,也與涅槃有關。《雜阿含262經》說:「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滅),涅槃」。……如《瑜伽師地論》卷83(釋義)說:「所言空者,謂離一切煩惱等故。無所得者,謂離一切所有相故。言愛盡者,謂不希求未來事故。言離欲者,謂無現在受用熹樂故。所言滅者,謂餘煩惱斷故。言涅槃者,謂無餘依故」。空,是離一切煩惱的意思。離一切煩惱而畢竟空寂,以空來表示涅槃。實際上,涅槃是不可表示的;空與不可得等,都是烘雲托月式的表示涅槃。……
(1) 涅槃即是擇滅
《大毘婆沙論》卷32說:「如是擇滅,亦名涅槃」。有部的論師們,對涅槃的空義,沒有重視,而對涅槃的擇滅,有相當的論究,對「一切法空性」說,是有高度啟發性的。
(2) 說一切有部主張「涅槃別有實體」
《俱舍論》卷6說:「此法自性,實有離言,唯諸聖者各別內證,但可方便總相說言:是善,是常,別有實物,名為擇滅,亦名離繫」。擇滅是「擇所得滅」,以智慧簡擇諦理,有漏法滅,但不只是有漏法的滅無,而是得到了無為的(擇)滅。
【註】印公於《性空學探源》云:"涅槃,是聖者各別內證――內心直覺體驗到的,是離言不可說的……。雖不可說,但有部他們認為是實有的;只是這種有,不是平常見聞覺知到而可說的(後代發展為:真常妙有),只能方便的用「常 ( 證不證悟它都是本來如此的 )」、「善 ( 勝義的涅槃才是純善 )」、「寂 ( 不動亂,不生不滅 )」等來形容它。……涅槃體性的擇滅無為,有部認為實有,是說涅槃離繫,有漏法不生,不單是消極的不生,是另有擇滅無為的實法,有力能使有漏法滅而不生。"
(3) 有多少有漏法,就有多少擇滅
依《大毘婆沙論》卷31說:「問:擇滅自性,為是一物,為多物耶?……評曰:應作是說,隨有漏法有爾所體,擇滅亦爾。隨所繫事體有爾所,離繫亦有爾所體故。」有多少有漏法 ,就有多少擇滅。擇滅與有漏法,是相對應的。以智慧簡擇,某法,某一類或一切有漏法滅了,就得一法、一類或一切的擇滅(得一切擇滅,名為得涅槃)。
(4) 諸有情類,普於一一有漏中,皆共證得一擇滅體
相對於一切有漏法的擇滅無為,不生不滅,本來如此。約眾生與眾生所得來說,是同一的,所以《大毘婆沙論》卷31說:「應作是說:諸有情類,普於一一有漏法中,皆共證得一擇滅體」。一人所得的無數擇滅,擇滅與擇滅,也是無差別的。
相對應於有漏有為的擇滅,不共證得而體性不二,這與大乘一切法本有寂滅性(或空性),不是非常類似的嗎?不過有部但約有漏法說而已。
【註】印公於《性空學探源》云:"如果從擇滅是一、是無相、是常寂的離言理性上去體會,則與後代大乘所說的「空性」的含義更近。……後代大乘空義上的「不自不共」,與擇滅的「不一不異」的思想,正是一樣的;不過,也稍有不同:擇滅是單在有漏法的否定上說的,空則通於有漏、無漏本性的否定,如道諦,縱是無漏,也還是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