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領銜導演司法劇場
精心鋪梗程序設下陷阱
高潮迭起兩造廝殺互砍
喊卡清場宣佈暫時休兵
11月裡的冬季
卻是…
悶熱晴朗的好天氣
卻是…
疫情氾濫的高峰期
為了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口罩不離身、風城樸樸的
又前往至芭樂市簡易法庭
芭樂地院充滿詭異氛圍
反常往昔的散漫、喧騰
多了寧靜、肅穆的氣氛
個個崗位有人嚴守待陣
入庭定位就坐時…
赫然發現是正常版的電腦
螢幕不再小到看不見…
書記官究竟記錄什麼?!
當被告個個入庭時卻驚恐發現
路霸們超勇猛沒有任何人…
戴口罩?!
隨後開庭…
法官(自言自語):麻煩的事就是要舉證啦!
法官(不死心問):原告為何不修正訴之聲明?!
我(不滿):無法接受誤差甚大的成果圖!
法官(打開投影機):卷宗149頁就是指
違章建築查報單附註
數量或面積為概估數
如有錯誤仍應以實
際違建面積為準!看見沒?!
我(不爽):法官大人您還沒回覆
原告10月22日陳報狀中
六大提問點?
法官(問老夫之子):看的見投影機中的查報單嗎?!
她說的王八段7444地號
圍牆S平方公尺 就是指這個!
有要補充說明嗎?
老夫之子(解釋):測量員用精密儀器測成的占用面積
已經精準測量到是X平方公尺!
我(氣憤):哪有精準都是約數面積!
法官(交代記錄):成果圖作出來都是約數面積!
我(提問):法官大人長是7嗎?寬是2嗎?2x7=14是嗎?!
你們都是這樣計算面積是嗎?!
我已向地政司還有內政部申訴芭樂地政!
法官(解釋):成果圖跟我沒關係!
(又繼續交代記錄如下)
無法接受成果圖約數面積
已經向地政司、內政部申訴等待回覆,
暫停審理拆屋還地!
我(納悶):請將「暫停審理拆屋還地」
這幾個字刪除!
法官(不理會解釋):4個月內提出再審理否則撤告!
我(不語心想):再爭議也沒用!
這是一場不對等的審判!
老夫之子(插話):為什麼是向地政司、內政部呢?
而不是芭樂市政府?
我(懶得回應):心想(哼!你們真的把我當87!
認為我笨的會向 跟你們
同一個鼻口出氣的
芭樂市政府申訴嗎?)
法官(問路霸1號):有沒有補充說明?!
路霸1號:精神賠償太多了!
法官(問路霸2號):有沒有補充說明?!
路霸2號:精神賠償要實報實銷!
法官(附合認同):我知道!
法官(問路霸3號):有沒有補充說明?!
路霸3號(解釋):郵資不能算是精神賠償
那是她要付費!
法官(認同):了解!
我(怒氣心想):哼!若你們有誠意親自出面解決,
我何須花兩年時間千里迢迢跑到芭樂市
提告刑事和民事呢?!
法官(繼續問老夫之子):有沒有補充說明?!
老夫之子(積極解釋):國有財產署的人有到我家查看,
認為是極小的土地
他们都同意承租,
原告僅有1/3的持有權,
2/3持分公法人均可租用繳納國庫,
原告損害共有人利益為權力之上濫用?!
法官(轉頭問我):你說呢?!
我(憤怒不解):不是已提出國有財產署和T市政府聯署
同意原告拆屋還地的證明嗎?!
我也有話要補充說明!
老夫之子(不滿):她都在插話!
我(不理會):面積成果圖為何沒有
主管簽名背書呢?!
法官大人採信成果圖約數
計算原告的損失,
是公平對等嗎?!
法官(不耐煩):這些你陳報狀都有寫不用念了!
我(不爽):法庭有錄音…
原告依法院指示申請占用面積鑑定,
當日測量員未曾詢問 原告議點
推說依法院指示,
法官立場公正嗎?
原告沒有提出異議的權利嗎?
沒侵犯原告的基本人權嗎?
法官(不悅):你可以離開了!
老夫之子(插話):我們願意以市價買土地!
法官(又問我):如何?!
我(疑惑):現在都已演變成現有道路了!
我們不想跟老夫有土地糾紛!
法官(又問):你們不是也買土地嗎?!
我(解釋):那是買完以後才被徵收!
法官(自言自語):土地為何還是你們持有?
喔!芭樂市政府沒錢徵收!
我(又解釋):那是買完以後才被徵收!
我們不願意數十幾年後
又跟路霸老夫有土地糾紛
因為路霸老夫誠信破產!
可以離開了嗎?!
法官(附和):你可以離開了!
滿腹疑惑走出庭外心想:
好奇怪…臨時喊卡?
又要搞什麼新把戲?
地政司、內政部長回覆都不超過1個月
何必強逼我宣布…
休兵呢?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