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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25)擾民
2022/05/29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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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算計鋪陳布局
步步踏上陷阱胡同
強制套上法規鏈鎖
擾民侵權剝奪權益
快速收穫內政部地政司地答覆:
查「司法機關屬託之複丈案件,
應依司法機關屬託事項辦理
對土地所有權人不得發給土地複丈成果圖。」
「地政機關辦理法院屬託土地界址鑑定作業
應依法屬託事項、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辦理圖解法土地界址鑑定作業事項
及本作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2條及辦理
法院屬託土地界址鑑定作業程序
及鑑定書圖格式壹、
訂定原則第2點所明定。
有關民事訴訟法中所稱之鑑定費用
與一般民眾向登記機關申請複丈案件
繳納規費不同
查登記機關受法院屬託辦理鑑測作業
系向屬託法院負責並提供鑑定成果
登記機關鑑定作業之收費
非民眾申請複丈案件而徵收複丈規費
故現場測量係由法院派指示範圍
複丈成果圖無須發給當事人
如您欲閱覽前開複丈成果圖
得依民事閱卷規則相關規定
向承辦審法法院洽詢並聲請閱卷。
「如您欲閱覽前開複丈成果圖得
依民事閱卷規則相關規定
向承辦審法法院洽詢並聲請閱卷」
這段解說讓人怒火再升…
認為爭議點在於:
芭樂市地政應該事前說明並告知申請人
與法院的作業程序和申請權利人歸屬地院
一般民眾怎會知道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2條?
申請人若知第222條權利人歸屬法院
自己向地政申請鑑定,
更何況都是申請人自費
何必由法院出面申請占用鑑定面積呢?
鑑定占用面積當日再請法官來勘測即可
更不會有拿不到正本面積鑑定成果圖問題
地籍測量法規
符合民眾需求嗎?
是便民亦是…
擾民?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