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阿布與可魯
2011/12/30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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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見牠們時
牠們就惻著身體坐在西寶國小的階梯上
像是西寶國小的警衛似的,毛色亮潔,一派氣定神閒模樣
和朋友很緩慢的邊走邊聊著,也沒要特別注意牠們
也許是痴人身上帶著濃厚的友善氣味
不防其中一隻靠過來用後腳站立的搭在我身上
這才猛然發現…..
牠們倆竟同是斷了一腳,而且是同是斷了右腳
更讓人腦門發脹的是…牠們還是母子!
怎麼會是這樣呢.!
怎麼會是這樣呢.!
怎麼………………
乾淨亮潔整齊的毛色,看得出是有主人照顧的狗
體型較小的是母親,牠叫阿布
通體赤色精亮,有六歲吧
不大吭聲,個性很摾的
是在前年的10月初踩到陷阱的
當發現她的時候,也只是氣若游絲的搖了搖尾巴
讓人心頭好酸好酸


黑嘴毛色較淡的是小孩可魯,大概是三歲多
在去年四五月時被夾斷的
當西寶山傳來牠低聲的嗚咽
他們全村的人出動從山頭遍尋到山腰
後來才發現竟是在山背



對山區住戶而言,牠們本都是體力充沛活潑忠誠的夥伴
卻因人類為獵捕山豬山羌所設的陷阱而傷
如果發現的晚,恐怕也就掛了
可是聽說西寶附近像阿布與可魯這樣的狗還不少呢
阿布與可魯算是極幸運的了
因為牠倆有著良善愛心的主人
………………………………………
這些山豬、山羌、獵犬
牠們也是有知覺有家庭的動物
為了滿足人類的口腹之慾
我們從天空、山林、田野、河流、海洋
創造設計出各種殘殺其他物種的工具
我們真的需要吃那麼多嗎……


看看我們的國寶,竟有那麼多的斷掌黑熊
希望我們台灣的山林不再有捕獸夾
和平的台灣、善良的台灣、美麗的台灣
大家有份!
自然,也算我一份!
...........................................................................
這是去年為某雜誌畫的插圖
暗喻成功的代價
得歷經重重的陷阱
王冠尊貴的光亮,一如獸夾銳利的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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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紋山」這本書中的許多繪本原畫
都將於2011年12月24日起
在花蓮天祥晶英酒店的人文藝廊展出
將一直展到明年的二月29日
歡迎各位蒞臨指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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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0) :
- 20樓. JamieChao2012/01/19 12:30同意
捕獸夾真的很糟糕,被夾到的通常都會截肢~ - 19樓. 95歲兒子想起83歲父親2012/01/11 10:39你既願當肉樁 叫"吾佛慈悲"作啥?
如青兄 你既願當肉樁 叫"吾佛慈悲"作啥? 是暗示更生不看僧面看佛面嗎?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嗎?
哈哈~~如青兄真是趣味人喔 - 18樓. 95歲兒子想起83歲父親2012/01/11 10:38你既願當肉樁 叫"吾佛慈悲"作啥?
如青兄 你既願當肉樁 叫"吾佛慈悲"作啥? 是暗示更生不看僧面看佛面嗎?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嗎?
哈哈~~如青兄真是趣味人喔 - 17樓. 東方焱淼 【靜讀清修】2012/01/06 23:04深深的祈福
真的很怕看那些受傷受害的小動物。還好,它們那麼幸運,有人疼愛。比那些被洩憤的人渣虐傷的狗狗們要幸運很多。但還是看到它們就會不由的心疼,它們的樣子真的好光潔,良善。為更多受傷害的生靈,深深的祈福! ! - 16樓. 95歲兒子想起83歲父親2012/01/06 19:22一般父母一般肉
王冠尊貴的光亮,
一如獸夾銳利的鋒芒
暗喻成功的代價
得歷經重重的陷阱___這獅王與王冠 畫的傳神 妙不可言
阿布 阿魯母子"失足" 牠痛 我們何曾不痛 在心
吾兄佛菩薩心腸 眾生平等 一般父母一般肉 何忍處處陷阱 斷其足 命乎 - 15樓. 烏拉瑰本尊在此2012/01/03 07:30腿傷之痛, 不知有多痛
腿傷之痛, 不知有多痛。萬物之靈真是鬼詐且貪得無厭的動物。好在還有大部分善良的人在做拉鋸戰。狗狗和許多其他流浪動物,確實是勇士。為他倆慶幸。所有狗狗都可愛。謝謝。
- 14樓. 莫莉﹝忘川﹞2012/01/02 18:00祝福
真令人心疼!牠們真是何辜呢?
祝福如青新的一年仍收穫滿滿~
書寫四季風雲 輕夢掠過流浪的軌跡 相聚與別離都是恆長的定律 - 13樓. 天路(今日當如何)2012/01/02 14:17阿布
狗媽媽的樣子好溫柔,像我的發發。
女生狗的眼神很特別, 您發現嗎?
殘缺了肢體,不缺乏主人照顧的狗兒,好幸運!
謝謝報導分享,祝您
新年如意 健康順心!
- 12樓. 如果還能看見彩虹2012/01/02 11:53不捨...
看到阿布與可魯真是讓人不捨
另...感謝如青的慰問,流人銘感於心!
- 11樓. 阿鍾哥2012/01/01 08:21有人賣--->舉發 ! 救救貓狗 !
動物保護團體長期疾呼農委會盡速修法禁止使用捕獸夾,從嚴管理捕獸夾已是刻不容緩的重要政策,2011年6月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2,「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及第30條第1項第9款為配套罰則,「對違反法令者可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罰鍰」,意即未來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均應先取得許可,違者將處以罰鍰。動物防疫保護處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再施放捕獸鋏來捕捉動物,同時也請一般五金商號,不可販售捕獸鋏,因為此行為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並杜絕捕獸鋏在市面上流通,積極協助輔導洽購民眾,俾利落實禁用獸鋏,維護你我行路安全。民眾如發現捕獸鋏虐傷動物,亦請向動物防疫保護處舉發。
謝謝阿鍾哥
沒您的說明還不知已有立法了
慚愧
我等癡人,只曉得自己的感動
卻毫無作為
還是很多要學的呢
.........................
現下還有太多的俗事
阿壹朗讓人期待不已呢 痴人如青 於 2012/01/07 11:3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