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不過是不用理由的.....因為........
2009/02/0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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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回高雄途中接到了上週面試說明會面試者的電話
一接通就通到了哭聲.她認為第二次的面試自己的機會很大
可是沒收到報到通知書.心情很沮喪.想知道沒錄取的原因
一邊哭泣著一邊說明當初為何要離職.
現在她已知道職場的態度與倫理.知道要配合公司制度與作業
當時年紀輕..........不懂事........
其實
那天決定的不是我...在第一次面試時我已婉轉告知妳.離職員工是不會再進來了
除非有人背書.除非.除非...有太多的除非...除非是在我這邊不能發生的
我是第一關.....公司是有原則的.....放妳到第二關我已被唸到翻掉了
之前妳的履歷已在我的電子信箱出現過數次.難道沒通知你面試.你會不知道原因嗎
記的第一次收到妳的履歷時有詢問過你以前的單位.最大的致命傷是妳男友會為妳到門
市爭道理.會來電公司問明白.這樣你沒機會了
第二次面試是我動了心.看你傷心的跟我訴說過去自己的不對.放妳到第二次面試
結果讓妳更傷心
我要向你懺悔.我不該動了惻隱之心.該在第一次就告訴妳.
沒機會了.....
我實在沒辦法看到女人在哭.....我錯了.....
第二次的面試官是刻意安排的.安排一位妳不熟的面試妳....
經過了2天的自我反省.如同我在電話上告訴妳.
不要沮喪了.......把心思放在下一個工作.
過去再來一次不見的對你是好的.未來對你也不見的會太差.
因為我無法也不會告訴面試者面試不過的原因.
因為面試不過是不用理由的.....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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