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到無話可說
是甚麼樣的文化 讓這群人在災區還要拍照
這些照片要拿來幹嘛?
年終辦活動的時候作來展示嗎? 年終經費核銷的時候用來張貼嗎?
還是泯滅良心的 在未來向無知的人們 展示、證明這群這群沒良心的人有去救災 ?
鄺麗貞 口口聲聲愛民如子 ~ 妳兒子若在災區裡面,妳還有沒有心情拍照 ?
陳肇敏 你稱國軍是有計劃的部屬救災 ~ 所以你拍照留念是計劃中的一環囉 ?
氣到沒什麼好講的 這種行為跟踢皮球一樣惡劣 糟蹋人民的納稅錢
我會去監察院檢舉這些人瀆職 ~
鄺麗貞大概不可能選上了吧 她若在選上 請台東人自己承擔自己失明又失智的選擇
陳肇敏這種將領可以當國防部長嗎 ? 我看他肩上的星星應該在災後被拔下來嚴懲
哼 ~ 有空拍照 ~ 想必他們也有空到監察院說明一下自己作的秀耽誤了多少救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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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已送出之陳情文
事件時間: 2009年8月13日
事件地點:台東知本
事件相關人員、機構:國防部、台東縣政府
事件具體事由:
一 事實經過
2009年8月13日,國防部長視察台東知本倍力橋搭建進度,時值救災第六日尚有許多災民等待救援與進一步的交通搶通,國防部陳肇敏部長與台東縣長鄺麗貞卻大肆鋪張排場,致使施工進度延誤三四十分鐘。
二 違法失職情事說明與違反之法令
災後搶救時間分秒寶貴,工程的速度必須與未知的天候、天黑前有限的工作時間、國軍弟兄有限的體力、以及待救災民有限的生命搏鬥。國防部長與台東縣長此時此刻鋪張作秀,儘管在他們眼中拍照的瞬間僅有幾分鐘之久,國軍弟兄從放下工程到重新上手的延宕時間卻長達半小時以上,並可能因此無法提早一天搶救尚有生機的災民。
上開情事之適用法條: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第二款-廢弛職務。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行為有損名譽。
三 其他證據
TBVS、民視新聞均有資料畫面,請 大院依職權調閱、審視。
以上
- 1樓. cjs2009/08/14 13:33.
講到國防部長,講到時間,我也生氣.
陸軍好像有先進的OH-58D戰搜直昇機,那好像是全天候的.
第二天不能先進災區拍照,再詳定救援順序嗎?
抱傷母三天三夜之事,應該可以避免吧?
我服役在八軍團工指部,就在旗山,應該第一天就可出動的.
有利器不用,您彈劾他,應該!!!
哀哀 CJS 大人 小朋友只是想要提案給監察院而已 ~ 真要彈劾他...我看很難
我真的不曉得三軍看天氣待命是什麼一回事 ...
哪天打仗的時候 工兵搭橋要看天氣 戰鬥直升機升空要看天氣 海陸搶灘也看天氣
是的 ~ 國軍弟兄也是生命 也有家庭
但國家體系給災民的是短期、殘缺的喪葬輔助 ... 給文武官員的則是終身撫卹 ...
我並非贊成用生命去換生命
但軍隊的本質就是保家衛國 .... 讓警消、義工、社會團體站在第一線...未免太過誇張 ~
金刀 於 2009/08/23 14:4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