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契約
這次工作坊中,我們共同創造了一個團隊契約,內容大約是保密、尊重、積極傾聽,還有互相協助以及真誠的表述和區別角色和真實自我之間的關係。
簡單地說,分享的故事被留在現場,所以我也忘記究竟分享了哪些事情,依稀記得的只剩下自己的心得和感受。
一般而言,團隊契約並不是訂定完成之後,就一定能夠順利地運作,我們常常需要回頭檢視是否達成了團隊契約的要求,而契約的內容是否需要增減。
這次的團隊契約,也讓我想起在心理劇的操作模式中,除了保密之外,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儀式,那就是「去角色」。去角色是一種保護措施,當我們離開了故事而回到當下的情境時,需要把角色剝離,以免存留在我們心中的印象會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所以當夥伴提到關於「區別角色和真實自我之間的關係」時,我很用力地贊同。
我記得很久以前參加一次一人一故事劇場工作坊,老師邀請兩位學員示範不說話的演出方式,一位學員被要求要和另一位學員說話,但另一位學員則被偷偷地要求當另一人一靠近時就要轉身遠離(本質上是Blocking)。那位不知情的學員在一直被拒絕的狀況下非常生氣,他的生氣一直持續到工作坊結束還存在,如果當時曾經進行「去角色」的儀式,我想狀況就會好一些。
對了,你問我為什麼知道?因為我就是那個飾演拒絕他的人。>_<
劇團夥伴的功能
在第二天工作坊結束時,一位夥伴W回頭和大夥兒Say good-bye時,沒留神腳底下一個高低落差頗大的斜坡,結果便扭到了左腳腳踝。
劇烈的疼痛讓W說不出話來,全身還冒著冷汗,很感謝另一位朋友的母親在第一時間幫忙處理。我則連忙走到7-11買了一包冰塊,讓W能夠冰敷。
後來在大家的幫助之下,我們坐車到了國道客運總站。我和劇團的夥伴N一起攙著W走向車站,W感到十分辛苦,於是N就說:「我乾脆背你比較快。」就這樣在眾人奇妙的眼光下,N背著W在國道客運總站快步通過,終於坐上了回鄉的巴士。
這或許就是夥伴吧!^_^
單方面的分享有時也會成為一種迫害
Stephen Karpman設計了一種簡單有力的方式來分析心理遊戲,那就是所謂的戲劇三角形(Drama Triangle),而三角形的三個角,即是指心理遊戲的主角,必定屬於迫害者、拯救者、受害者三種角色之一。
迫害者(Persecutor)貶低別人(把別人看得較低下,"It's All Your Fault"),拯救者(Rescuer)從較高的位置提供別人幫助(也是把別人看得較低下,"Let Me Help You"),受害者(Victim)則自認自己較低下("Poor Me"),有時甚至還會尋求迫害者來眨抑自己。
在這個三角形之中,三個角色都漠視了一些事情。迫害者漠視別人的價值和權利,拯救者漠視別人為自己思考行動的能力,受害者漠視自己。更有趣的事情是,這種角色分類其實會因為彼此的互動而反轉或是轉移(Switch)。拯救者有時會被受害者所迫害,而轉成受害者。
另一方面,高高在上的拯救者有時也會搖身一變而成為迫害者。有的時候迫害並不是明顯地傷害或是漠視,而是一種專業上的習性。例如,有些人因為專業經驗十分充足,會在討論的過程中充份地表達自己的想法,這種分享自己的專業用以協助比較不熟悉此一領域的朋友的作法,是非常好的事情。不過如果漠視了別人陳述自己看法的權利,就會轉變而成為迫害者的角色。
我想,許多群眾劇場就是為了讓人們產生自覺而努力著,雖然讓人們明白自己有能力,需要從旁協助指引,但是老師並不是拯救者,因為真正的拯救者是群眾自己。
這次參加佩萱的課程,發現佩萱多用引導,而沒有教導的架子,讓人覺得很舒服。有時候因為以拯救者自居,太過於希望去幫助別人,反而不小心轉變成為迫害者,那就太可惜了。^_<
挑戰與安全
挑戰的本身多少帶著不安全。
記得在一場記念黑蝙輻的活動上,前行政院長同時也是空軍出身的唐飛先生,針對當時發生的軍機訓練意外事件,分享了他的看法。他提到軍人常常得挑戰危險的邊緣以達成使命,不過有些危險卻是出自於人為的疏失,實在可惜。
這次工作坊中,有許多好玩的遊戲,挑戰著我們自身的安全感。可能是因為我自己很喜歡這類閉著眼睛的活動,所以在活動中非常快樂。
不過,在當帶領者的時候,看到了夥伴閉著眼睛的樣子,或多或少也會想要帶給夥伴一些不同於以往的挑戰(依照自己的價值判斷)。此時,或許心中也升起一種迫害者的快感吧!
每當自己覺察到這種想法時,就會告訴自己,和夥伴們一起玩,而不要陷入了帶領者和被帶領者的角色之中。有時,帶領和被帶領是一體兩面,如果沒有看清楚,反而會被「被帶領者」弄得團團轉。
信任遊戲常常會帶來信任,不過如果讓夥伴感覺到不安全,那麼信任就會立刻被破壞。信任的建立很困難,但破壞卻非常簡單,一旦破壞了,想要再建立信任就會變得難上加難。
記得以前曾帶領一個信任活動,曾發生一位學員帶著閉著眼睛的另一位學員故意去撞門的事情(故意把門拉過來讓夥伴撞到)。當時因為場地限制,我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在事後的分享中,被帶領的學員就分享著自己很不愉快的感受。
從那一次的經驗開始,我對於活動中「人心」的安全要求就變得很高,也會儘量避免「有仇報仇沒仇練拳頭」的狀況發生。
人哪,有時一旦權利在手,就會顯現出另一種樣子哩!f^_^
相遇是一種禮物
在一次小組討論中,我們各拿出一樣隨身攜帶的物品,分享著自己的故事。然後,忽然發現,我們小組三個人拿出來的物品,通通是別人送的禮物。
禮物,就成為我們呈現的主題。
因為要演出,所以我提議用禮物的角度(扮演禮物)來切入。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我想聽一聽禮物的心聲。
有的時候我們常常忘了身外之物也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透過身外之物的觀點,有時會看到特別的連結與緣份。尤其像是禮物這樣的存在,不單純只是一件物品,更可能是人與人之間重要的連繫。
也許禮物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種禮物。
在一人一故事劇場之中,有重要意義的物品,常常也是演員在舞台上即興呈現的角色。終究重要的物品常常反應著說故事人情感的投射,看見流佈在己身周圍複雜交錯糾結的網,或許也會興起一種讚歎。
下一個掉入網中的獵物(或是禮物),又會是什麼呢?我在思考著。@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