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1律師認為16個漢字歧視女性應改造--大陸有進步了
2010/01/2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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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很多詞彙也是充滿歧視,若要改可能要大改才行(怎麼可能僅16個字)。
大陸1律師認為16個漢字歧視女性應改造 中廣新聞網 2010/01/21
一篇題目為(16漢字之錯:既不尊重女性,又誤導兒童人生觀?)的文章出現在大陸多家網站的討論區,作者(葉滿天)提出,有16個漢字歧視女性,應該加以改造。
畢業於南京知名大學法律系、現為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葉滿舉出了16個歧視女性的漢字,分別是:娛、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姦、姘、婊和嫖,他認為,這16個字都具有一定的貶義,讓人在學習、書寫或閱讀的過程中,從視覺上覺得這16個字與女性性別有根本的關聯,無形中降低了對女性的評價。
他建議改造這些字,並舉例說:嫖,按照詞典的解釋是:玩弄娼妓的墮落行為。嫖為形聲字,部首女為形,票為聲。常見詞為吃喝嫖賭,都是形容人不務正業、遊手好閒等惡劣行為。這個字偏旁為票,在今天大多數人會理解為鈔票的票,將女人和鈔票放在一起,這個嫖字的使用者要傳達什麼訊息及文化?他說,這個字只能說是中文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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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萱榕2010/01/25 13:15改變從現在開始
這篇文章蠻有趣的。事實上,文化內涵確切地反應在文字上,從文字的權力關係上,發現男女之間的不平等,也是傳統文化”男尊女卑”的陋習。然而,我們越去漠視這些不平等關係的同時,我們也會隨著習慣與”理所當然”地繼續沿用,久而久之,早已忘掉突破權力之間不對等的初衷,衝撞現存不平等的勇氣。因此,從文字開始,進而影響整體文化氛圍,改變的契機與曙光就會道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