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視的定義
2007/09/18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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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小孩正在唸國小四年級,學校裡社會科的課程教的是家鄉。
鄰居是因為工作關係由南部搬到台北的,所以就在小孩作業裡,填上用電腦搜尋來的南部家居地地圖與資料,等到小孩作業被老師批改回來,居然是要小孩重新以台北的現住地的鄰里資料來作答!
真叫人啼笑皆非,隔日家長去質疑老師的作法,只得到教科書裡是以小孩從小到大居住最久的地方來作作業,講難聽一點就是硬性規定以台北來作答!
我想這可能就是目前社會上發生最多也最嚴重的問題,那就是一切的定義都隨解釋者的詮釋方式,而形成無數的新定義,有正面也有負面,或許您會認為這就是自由吧!
但是如果是基礎教育就應該更明確化些!起碼不應該創造出太過穿鑿附會的特殊定義來混淆!
想起來現在的小孩還真可悲!只是現在教育他們的這一代,可能要為他們所創造出來的新定義,殘忍的去接受未來這一代的嚴厲批判!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迴響(1) :
- 1樓. Odelette2007/09/22 11:17往往
老師比學生更需要受教育
深表同意 遠方旅人 於 2007/10/01 11:0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