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腳小為美!裹腳纏足可以說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女子到了特定年齡後,便會用布帶把雙腳緊緊的纏繞,包裹起來,限制住雙腳的自然生長,最終構成尖彎瘦小、形如菱角的錐形。雙腳纏好後,再穿上綢緞或布面的繡花的尖形小鞋,此即為「三寸金蓮」。
然而關於纏足的起源眾說紛紜,有民間傳說指纏足始於隋朝,相傳有一女子十分痛恨隋煬帝的暴政,在他東游江都時,藉由選美接近,她將鞋底刻上蓮花,走路時地上會印出一朵朵蓮花,惹得煬帝開心,想要玩賞玉足,則召其近身。
而她在事前已將一把蓮瓣匕首用布條緊緊裹在了腳上,當煬帝慢慢解開她腳上的布條後,立即抽出匕首,沒想到事蹟敗露,便投河自盡了,而民間為紀念她,遂紛紛效仿裹足。
另一說法則為南唐李後主的一位嬪妃,能歌善舞,他命人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台,用各種珠寶綢帶裝飾,命妃子以帛布裹足,使腳變得彎曲作新月狀,小巧的腳穿上素襪在金蓮花台上起舞,舞姿便顯得更加優美。
但這些,都只是民間傳說。考據發現,唐朝時纏足已經出現,名家詩作中就有提到「耀粲織女之束足」、「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等等;在唐宋時,纏足只是流行於上層貴婦和妓女群體,究竟為何裹出來的小腳又被稱為「金蓮」呢?
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可以從佛教中的蓮花文化進行探索。蓮出淤泥而不染,在佛教中是一種美好、高潔、吉祥的象徵。而且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所以以蓮花來稱婦女的小腳實則是一種美稱。
至於為什麼還要在「蓮」前面加一個「金」字呢?這是因為中國人的傳統語言習慣喜歡以「金」來形容貴重或美好事物,常見的如「金口」、「金鑾殿」等等。
雖是美稱,但實際上對中國古代女性的身心都是一種折磨,「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便是對這種陋習的直接控訴。長期纏足不僅使得雙腳畸形嚴重,超過了三寸還會被嘲笑。而且足部比身體任何部位都隱私,除了丈夫以外的其他男子不能摸,也不行看,生活中需十分小心。
到了晚清,維新派的康有為和梁啟超等人開始大力開展反纏足運動。民國初年,孫中山正式發布命令勸禁全國纏足,這一陋習才得以徹底被消滅,中國婦女纏足的血淚史也終於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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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tjf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