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昨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這是落實台胞「同等待遇」政策的重要措施。取得「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在網路預訂和搭乘高鐵、機票,將更為方便,但「居住證」他編碼與「中國公民身分號碼」一樣,都是18碼,申辦時將同步被採集指紋。
新華社報導,「辦法」9月1日起實施,內容規定,台港澳居民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辦法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16周歲的台灣居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台灣居民居住證(簡稱「台居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分號碼、相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限、簽發機關、簽發次數、台胞證號碼。「公民身分號碼」由大陸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分號碼國家標準編製」。台灣居民公民身分號碼地址碼使用830000,和大陸民眾一樣都是18碼。
台灣居民居住證有效期限為五年,由縣級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應先填寫「澳港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台胞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
擁有大陸居住證的台灣民眾,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政府將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
「台居證」持有人在大陸享受下列便利:乘坐大陸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住宿旅館;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辦理機動車登記、駕照、參加職業資格考試、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等便利。
換句話說,有了「台居證」,台胞可參加社保、勞動就業、繳存和提取住房公積金、就醫、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等;子女可享受九年義務教育。此外,可以入住一些過去只接待大陸人(內賓)的賓館;容許搭火車飛機、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稱,若發生「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的」;喪失台灣居民身分等情況,其所持「居住證」應當由簽發機關宣布作廢。
「辦法」稱,「台灣居民」是指在台灣定居且不具有中國公民。
(世界)
有人說申請居住證,將來報稅
恐怕要申報境外所得,沒有這回事
申請陸居住證被查稅?兩碼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