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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該照顧流浪狗
2006/07/1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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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中這隻狗是Shepherd,Border Collie Mix ,在北美狗收容所待收養的小狗。

每當我看到狗狗時,我就有一股想擁抱牠的衝動,然後我就有罪惡感,覺得不該愛牠比女兒還多。但心底永遠有股想摟著狗狗的渴望,狗狗真的好可愛ㄡ,只是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丟掉牠?又吃牠的肉?真不可思議,我覺得狗狗也該有自己的小家庭,而不是關在籠子裡。

臺灣的流浪狗非常多,台北延著堤防的河邊樹叢堆裡常會突然冒出一群兇神惡煞的中型土狗,這麼說其實沒錯,人尚且饑不擇食,餓狗更會露出狼性,所以是挺嚇人的。

臺灣不僅流浪狗多,連流浪貓都多的嚇人,溫哥華沒有流浪貓狗,是烏鴉太多了,聽說海邊農地野兔也迅速發展,啃食農作物,讓農民頭痛不已。因不得殺害故只有求助政府捕捉。土狼也常出沒偏遠的住宅區,老百姓不能打牠,只好用鑼鼓聲把牠嚇走。今天報上說在 Burnaby Lake 發現黑熊,但居民認為牠並無殺傷力。但聽了也讓人警惕自己,到森林公園還是小心為是。

現在臺灣有好多單身女子把她們的時間與金錢投入在這群流浪狗身上,聽說有的一個月還要花幾十萬來供牠們吃住,彷彿在辦狗孤兒院。

我打心眼裡希望她們停止做這件事,我希望這個事交給專業的單位去處理,原因有以下幾點:

¨           一般女子都是在公寓裡做這樣的慈善事業,環境、噪音控制很困難,對人對狗的健康都有不好的影響。

¨           照顧一隻狗,是簡單的,照顧一群狗,譬如從清洗、節育、維護群狗的心理衛生和每天定時該有的散步及大小便時間,都需要專業的知識,如果只是好心腸,可能並不能承擔這樣的責任。

¨           一個女子如果為了做這樣的慈善事業,自己還要工作賺錢,在入不敷出的情況下,心力交瘁,負債累累,最後該如何收拾這樣的殘局?若已婚者為此事弄得家破更不應該。

¨           我想有比照顧流浪狗更重要的事,如到家扶中心做義工,或直接到狗收容所做義工,會比自己收容牠們更好。

          誰該照顧流浪狗貓?這應該由政府全程規畫,不該讓那麼多貓狗流落街頭,對幼童常造成致命傷害。形成社會安全問題。過去臺灣是以捕殺方式處理,這真是很殘忍,放在集中營裡的牠們生活也可想而知。若有義工去幫牠們清理,牠們在那裡應會生活的更好,何必自己養二十隻狗?壓得喘不過氣來?

這隻是Husky Mix, 五個月大男狗,目前在狗收容所待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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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 金紡車
2006/07/23 23:43
唉~~

在台灣,流浪狗問題已經很嚴重了,

連我們新竹的清大、交大也都一堆流浪狗,這可是高等學府呢。

實在應該對飼主嚴格立法,禁止棄養,

這些動物真的很無辜~~

10樓.
2006/07/23 13:14
生命平等

沒錯!流浪動物太可憐了!

我很喜歡狗,每次看到路邊的流浪狗,就覺得這個社會很沒良心......

尤其是看到流浪狗被欺負時,更是替他們打抱不平!

生命是平等的,人不也是動物嗎?有什麼差別呢?

我希望每個人都能替別人著想,不管是人或其他動物都一樣......

他們不是寵物也不是玩具,更不是卑微弱小的生物!

說是寵物?不,是家人~

說是玩具?不,是朋友~

說是弱小?不,看不起他們的人才是弱小!

生命...是平等的!

9樓. 加吉:格蘭湖島遊記
2006/07/21 11:56
真不知道
大陸都在做這事了,.....
8樓.
2006/07/20 17:42
公權力在哪裡
在大陸養寵物是要有申請執照的,不可隨便養是會被罰錢,所以沒有流浪狗的問題,也不會踩到狗屎,台灣沒有強制公權力蕩然無存!好可惜喔!真爲那些流浪狗叫屈!
7樓. 溫小晴 要去溪頭一星期忙~
2006/07/20 11:00

我喜歡狗 也喜歡貓

動物也跟人一樣 喜歡被關心

也喜歡被疼惜

非常討厭那些拘狗人士

他們很粗魯的 聽說是為吃狗肉

聽了這些 我心痛了幾下

比我失戀還要痛

真的 我可以 跟屈成式發誓

不過重要是 我不吃狗肉

我最愛牠們啦

6樓. 馬丁尼
2006/07/20 05:47
好想抱抱

我也和妳一樣,看到狗狗就有一股強烈的,想要抱抱、摸摸它們的衝動,因此走在路上經常對狗狗拋媚眼或吹口哨。

別說流浪狗已經很可憐,還有人特別去虐待這些流浪狗,真是禽獸不如!

馬丁尼

5樓.
2006/07/19 23:04
同意
4樓.
2006/07/19 19:03
台灣流浪寵物泛濫
 

歸納幾點台灣流浪寵物泛濫的幾點因素:

1.台灣人易受宣傳影響,譬如電影可魯上映,就流行拉不拉多犬,風潮過後,街上的拉不拉多就是主要的流浪犬種.這問題出在教育,來自校園或社會的"尊重生命"的教育不足,導致台灣人將寵物飼養視為時尚的一部分,而不先考慮自己可以提供的自然環境或照養能力夠不夠!

2.無視於自己應當擔負的公共責任,所以發現不適合即棄養.法令的不夠周嚴,造成繁殖過盛,該責怪動物保護法的設計嗎?!台灣目前景況是百廢待舉,只好先期待先解決人的問題,再解決動物的問題!

3.台灣人過於"爛"漫,養狗出於想像的感性因素,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就丟掉了一條生命如同一個物件,這又符合另一群人的救贖"爛"漫,不顧現實收容可憐的生命,成為救贖的天使. 


3樓. 加吉:格蘭湖島遊記
2006/07/19 16:22
回應
是很難,但總得有人呼籲。
2樓.
2006/07/19 16:21
^____^

該照顧流浪狗的人是那些當初棄養的人們

愛牠們就好好的照顧牠們,而不是因為一時的流行或一時的興起而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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