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徒勞不為了貪圖短暫之美,因為寫下的每個字不會被沖刷。陽光下並非暢所欲言的好地方,不論有沒有觀眾,對廣場失聲的宣告仍是非常大聲的。」
寫字是種極其私密的活動,需要讓靈感們秘密集會才能召喚出神奇的念頭,如果有人目睹這樣的儀式,想必會感到驚訝又難解,為何他們搖頭晃腦又一邊碎碎念,似乎那些結構如碎屑一般的詞彙都是被抖出清出的塵霧。甚至有時寫得沈醉,墨水就好比酒精,字字落在紙上都能揮發出酒味,是醜態、是原貌,是忙著歇斯底里的力道。
私密活動所具備的緊繃張力,並不是一輩子的困獸之鬥。在某些時刻我們借酒,藉戲,任性裝瘋,妄為流淚,實現我們渴望舞台又不願交出自己的自私,像是廢墟裡一幅真摯又狂放的壁畫。而寫作的舞台這次選在馬路上,在那戲劇性的白色分隔線。
白色分隔線作為一個舞台,只接受人類的激情,我們將最深處那些過於赤紅或過於黑暗的東西,在白色的條紋上吐得一蹋糊塗,並放肆的署名。虧心事、閨房事、遺憾事都把他們從潮濕的角落拿出來曬,被辨認、被思考、被罔為人,而一切都不會有人看見。
那像是個沒有觀眾的戲院,獨留人狂舞。而我選了一支鉛筆,筆頭在磨損奇快的柏油上字字不需珠璣,只是發了狠心,徒勞的說盡缺德事。最髒的事甚至不需要依靠髒話,只需要冷血的白描,輾過去,輾回來,動詞,動詞,動詞。最傷心的事甚至不需要多愁善感,只需要語無倫次的為什麼已你徂沒門ˇ有覺‘定那時怎名你夠。
這並不是吐露心聲,而是把心理狀態照本宣科的複寫到馬路上。可是,這危險的行為注定不會洩漏出一丁點秘密,而只是尷尬的攤在陽光下,秘密也失去了其作為秘密的價值。一段話、一個字,都有訴說的對象,哪怕只是低頭瞪視自己的靈魂。柏油路上寫的文字,既不是真心話、更不是照告天下,訴說的對象不是別人、也不是自己。所以這段沒有意義的喃喃自語還是自己的嗎?
儘管我依然害怕誰會看見了,而因此站在旁邊好一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