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病總司令就職宣誓
2012/02/16 22:11
瀏覽637
迴響2
推薦9
引用0
余謹以至誠
向全國神經病宣誓
余必遵守神經法
盡忠職務
增進神經病福利
保衛每個神經病
無負神經病付託
如違誓言
願受神經病嚴厲之制裁
謹誓
迴響(2) :
- 2樓. 欣玥2012/02/18 08:12請問
請問總司令:沒聽過神經法呀!可以讓我們看看嗎?如果還沒制定的話現在還來得及。喔喔既然妳要求了那阿昌當然是竭盡所能的來制定一些神經法了神經病後援會神經法第一條(通則)所有法令與神經法牴觸者,神經法無效但所有法令與神經病抵觸者,法令無效第二條(罰則)神經病違反神經法者,罰站一秒鐘不得役科罰金第三條(婚姻)神經病不可相信婚姻是神聖的結婚只是愛情的遊戲或附屬品,並非必要過程若斷然相信結婚後必定幸福美滿,天長地久者依法處分之詳情請見(為什麼要結婚)http://blog.udn.com/ninyspapa/3271568第四條(作愛)神經病必須將愛情融入性交過程不可與情人從事沒有感情的交配行為違者依法處分詳請請見(我們應該如何作愛)http://blog.udn.com/ninyspapa/3296316第五條(性慾)神經病必須視性慾為神聖尊重妓女以及其他喜歡裸體的人類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愛情的根源來自於性及阿昌來說性)http://blog.udn.com/ninyspapa/5938506http://blog.udn.com/ninyspapa/5407285第六條(性頃向)神經病應尊重其他性頃向之人如同性戀,老幼戀,師生戀,一妻多夫及一夫多妻他們在彼此感情深厚的基礎下產生性行為是神聖的不可覺得噁心或鄙視他們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給陳也的一封信)http://blog.udn.com/ninyspapa/6098441第七條(青少年)神經病不可反對青少年談戀愛及作愛應該積極教導他們談戀愛及作愛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問答篇二、三)http://blog.udn.com/ninyspapa/5950271http://blog.udn.com/ninyspapa/5961934第八條(愛情觀)神經病不可鄙視他人之愛情觀念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神經病養成術高級班)http://blog.udn.com/ninyspapa/4362213第九條(大愛觀)神經病不可崇拜愛國情操及民主政治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阿昌的希望)http://blog.udn.com/ninyspapa/4344797第十條(生活)神經病必須專心吃飯,專心喝水每一口都要吃的很開心,很滿足違者依法處分詳請請見(練習我的感覺)http://blog.udn.com/ninyspapa/4203431第十一條(詐騙)神經病不可討厭詐騙集團若遇詐騙電話,必須誠心相待以騙取對方資料,檢舉對方為主要目的若無法完成任務者不罰,但神經病必須自行檢討之詳情請見(神經病遇到詐騙集團)http://blog.udn.com/ninyspapa/3330492第十二條(金錢觀念)神經病不可以把錢當成錢應該把錢當成一種流動的心靈能量違者依法處分詳請請見(錢是什麼東西)http://blog.udn.com/ninyspapa/4142505第十三條(比較)神經病不可與別人比較和競爭神經病必須相信愛的本質是一種融入隨便與他人比較或競爭者依法處分之詳情請見(競爭不是進步的根源)http://blog.udn.com/ninyspapa/4225221第十四條(政治)神經病不可談論政治話題除非確認自己已遠離了批判和對立的模式若功力不足還喜歡談論政治者依法處分之詳情請見(遠離政治話題才能找到自己的真愛)http://blog.udn.com/ninyspapa/4228993第十五條(思想)神經病不可隨便相信自己腦袋所說的話腦袋喜歡胡說八道,神經病必須詳細觀察之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神經病養成術一、二、三及加強班)http://blog.udn.com/ninyspapa/4267421http://blog.udn.com/ninyspapa/4273040http://blog.udn.com/ninyspapa/4280242http://blog.udn.com/ninyspapa/4389008第十六條(講道理)神經病不可亂說定位錯誤之大道理亦不可相信腦袋裡的教條就是真實的道理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道理必須自己產生)http://blog.udn.com/ninyspapa/4433982第十七條(有神論)神經病應相信神存在於自己的細胞裡外在的神是來自於自己內在的信念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阿昌的有神論)http://blog.udn.com/ninyspapa/6092870第十八條(訊息)神經病由內在感官接收到的訊息應該轉換成三度空間的資料並將資料拿到三度空間來使用違者依法處分詳情請見(給陳也的第二封及第三封信)http://blog.udn.com/ninyspapa/6104377http://blog.udn.com/ninyspapa/6110593夢幻天空~ 於 2012/02/18 20:18回覆 - 1樓. 孤獨水精靈2012/02/17 23:44狂賀!
神經ㄟ:
恭賀榮任~~~
舞龍 舞獅 鞭炮 電子花車 鋼管女郎 脫衣舞.....
厚! 真熱鬧
以上是我贊助的!
謝謝~~首先我要感謝我的父母是他們辛苦的生下我,把我養大我才有機會在年紀輕輕的四十一歲就當上了神經病總司令特別要感謝一路陪伴我在我最艱苦的時刻不断鼓勵我的蓮香沒有她就沒有我今天的成就這份榮耀是屬於她的還要感謝各位網友的支持尤其是孤獨水精靈贊助的精采表演讓我的就職典禮蓬蓽生輝謝謝各位謝謝~~夢幻天空~ 於 2012/02/18 20:3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