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死刑不死刑的紛爭, 一向對政治冷感的我, 一點興趣也沒有, 但是要拿我繳稅的錢去供養那些壞蛋, 真的是無法從心底贊同!
如同一位藝人所言 - 那些壞人又有什麼權利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每個人生來都是平等的, 憑什麼有些人可以硬生生的以別人不願意, 甚至是自己也不願意的手段方法, 殘忍的結束被害者的生命? 當這些兇手私自行刑時, 他們心中可有絲毫的仁慈或愛心的想法或念頭嗎? 冤冤相報何時了, 固然沒錯, 但廢除死刑, 為非作歹何時了?
如果沒有任何制裁的法紀去處罰那些犯罪的行為, 那這世界豈不是混亂不清, 是非不明? 殺人放火, 姦搶擄掠, 一概以人道論之不判極型, 那公理又何在? 所有的正常的人都是那些作姦犯科的陪葬品, 那麼, 大家一起使壞好了, 反正也不需負責, 坐牢還有人民國家供應食衣住行所需, 這算盤怎麼盤算都是太划算了!
主張廢死刑者有其宗教或其他背景, 我尊重他們, 但是要拿繳稅的錢去供養那些殘忍的殺人犯, 心裡面絶對是千萬個不願意!
不由自主的想起翁倩玉的經典名曲"祈禱", 最好這個世界沒有任何犯罪, 也沒有廢不廢死刑的爭議, 這是一個可能實現的理想嗎? 或是只是一個虛擬化的"夢想"? 讓我們一起虔誠的祈禱吧!
- 3樓. 鼻塞國度2010/03/19 21:53嚴刑峻法適合現在
的確,當初我也贊成廢除死刑,但是刑罰的最終目的除了說遏止惡人犯行戕罰善人,
再來就是讓惡人也同樣也嚐到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之後,自己應該償還與受到同等痛苦的懲罰.
廢除死刑的國家,也許有其國家法治發展背景,與社會風俗的成熟與否有關,但是今日仍維持死刑的國家,我並不認為維持就是野蠻的做法(美日也仍保有),真正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看,站在社會道德倫理的維護上,廢除幾乎等同變相的慈悲.
能替加害者著想,那何不問問受害者家屬那生不如死的折麼心聲?
加害者的死,其實就是給受害者家屬一個正義的慰藉,一個不平之平的最好答案
所以我也贊同嚴刑峻法,特別是這個光怪陸離的台灣社會.
"...站在社會道德倫理的維護上,廢除幾乎等同變相的慈悲...." 非常贊同這個觀點. 究竟 "慈悲" 不能亂用的, 否則, 這世界豈不是就大亂了? 筱鹿 於 2010/03/25 06:04回覆 - 2樓. 優天使-《老師,我能愛你嗎?》2010/03/16 05:21只是見解不同,也是第一次我這事情發表。
平時,我是沒在看什麼新聞,這也是無意中看到的
但我覺得死刑有其必要性
第一、犯刑人的做為嚴重和社會不容
第二、如果只是一直學外國的無期從刑
其實,還不如叫他死了比要快。
這或許對他是一種解脫也是對家屬的
交待。(個人觀點,非口水戰,不吝指教)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失敗。我的觀點與你相同.
筱鹿 於 2010/03/16 05:34回覆 - 1樓. **J I M**2010/03/13 17:31個人覺得
死不死刑都有其不同觀點與想法
並非誰對誰錯
犯重罪受重罰這是法治社會制度下理所當然的規則
死刑沒有受到制裁這是普遍社會大眾所不能接受的
因為這是維護社會的規範
然而從某種崇高尊重生命觀念
以及以善良面確實感化人心面而言
執行死刑並非能夠真正讓犯罪後的事實改變什麼
也無法讓犯重罪的現象完全消失
以暴制暴的制裁有時會更讓事件嚴重化
犯罪者覺得反正都要死刑 再犯一次也無妨
又至於大家不甘心的卻是不願意花百姓血汗錢
來養這些死刑犯
個人覺得既然是死刑犯
1.至少不應該讓他們有任何絲毫再出現於社會犯案的機會
2.如果社會有廢除死刑的共識
應該要讓這些人加倍付出對於社會的貢獻
至少勞務付出自給自足(不能再花百姓一毛錢) 以及提供醫療人體臨床實驗
或者其他危險性的國家社會重大建設....
讓其能夠為犯重罪行為付出代價
3.受害者家屬不妨從其他良善觀點
如果一槍斃命 對死刑犯而言卻是求之不得的解脫
大家真的想如此言詞強力辯論下
就讓死刑犯這麼容易在執行槍決下
受到解脫嗎
所以說罰不罰真的是更矛盾
是啊, 這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話題; 從人性善良的角度出發, 是不是該由執法人執行適當的法律, 讓這世界不至於脫序,保障人民基本的安居樂業權利?
筱鹿 於 2010/03/14 13:37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