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秋燈錄》
作者:宣鼎(西元1832~1880年,清朝安徽人,小說,戲劇、詩詞、書畫、篆刻、作曲樣樣精通,有天才藝術家之稱的名人。)
《夜雨秋燈錄》是以文言文書寫的短篇小說集,作者自言:
「本書非怪不錄!」
也就是一定要寫些妖魔鬼怪、神仙狐狸之類的怪談不可。
相較於1680年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寫的《聊齋志異》,宣鼎1872年開始創作的《夜雨秋燈錄》好像沒那麼熱門,以前我是聽都沒聽過,不過今天剛好無聊翻翻書櫃的舊書《古今怪海》,在疾病類怪談中剛好有收錄並翻譯一則夜雨秋燈錄裡的故事《麻瘋女.邱麗玉》,讀了之後很喜歡,就來寫寫介紹,祭拜一下宣鼎先生的在天之靈。
大略介紹一下麻瘋女這篇小說的故事架構。
主角是一名十五歲的小書生,名字姓陳,名綺,字綠琴。故事中就稱他為綠琴(好娘的名字)。長相俊美,言談斯文,再之聰敏好學,但因為後母很兇就離家出走,淪落到當乞丐的地步。
後來有一戶有錢人家要招他入贅,還答應他結婚後三天會給他五百兩銀子讓他衣錦返鄉,這麼好的條件他當然是馬上答應了。
新婚夜,掀起新娘的紅頭蓋,主角嚇了一大跳,「哇,超級美女!」當下就想脫光衣服,上前奮戰一翻,但被新娘勸阻,「千萬別上我!我家有一種怪病,在十五歲前如果沒有把處女獻給男人,就會得麻瘋病而死。」
「那好啊,給我給我,我要妳的處女。」名字很娘娘腔的主人公,辦起事來卻十足男人味,眼看就要一把脫光衣服,從容赴義了。
但新娘又再勸阻他,「不行啊,上了我,你就會得麻瘋病啊!」
「靠,這什麼設定,叫作者出來輸贏!」名字很娘娘腔的主人公只好馬上穿回外套,安靜的跑到離新娘最遠的角落蹲著。
「你不能待那麼遠,外面有七、八個手持刀槍棍棒的家丁在監視著,快回到床上來,假裝跟我辦事!但絕對不要脫衣服跟亂摸我!」
新娘名字叫麗玉,是個善良的好心女子,她不忍自己名義上的老公受死,所以假裝跟他恩愛三天,之後就目送他離去。
沒多久,麗玉就發病了,變成長的很可怕的麻瘋女,被父親丟到收容所自生自滅。這時有個老人帶著麗玉沿街乞討,歷經數年時間,才找到男主角的家裡來,那時的男主角家裡變有錢了,而且他還是個舉人。
但男主角並沒有因為麗玉有麻瘋病而嫌她,就把她養在家裡供她吃穿,半夜也陪她睡覺,沒有再娶別的老婆。
最後再來一個圓滿大結局~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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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故事很有趣,可能簡短的幾行字讀不出什麼滋味,有興趣的可以去找找原始翻譯版本。
內容就是很有人情味,男女主角情深義重啊!本來故事可以在女主角放走男主角後,發病被關在收容所就結束,這樣也算個怪談了,但後面來這麼一段千里尋夫再加患難相依的情節,感覺就很不錯,作者是個很有感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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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作者生平~
20歲前出生在有錢人家,吃喝不愁,喜好讀書向學。
20歲以後,父母死光,同樣喜好讀書向學,但只愛藝術,不喜理財,家產漸漸敗光。
26歲,好像是入贅當女婿去了,所以沒有餓死。
可惜好運氣撐不過幾年,遇到洪秀全在玩太平天國Online,清朝版圖大搬風,宣鼎在戰亂中散失家產,淪為遊民。
40歲時開始創作《夜雨秋燈錄》,並以此做而留名後世(書畫類也有被收進博物館裡,應該是水準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