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西屯公司解散登記 台中西屯稅務行政救濟 發電設備與零組件產業節稅方式
2023/03/1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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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請問公司負責人無支薪需要報綜合所得稅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該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如果該被繼承人死亡時保險公司給付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經稽徵機關按實質課稅原則認定係屬遺產,亦即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之適用,屬應計入被繼承人遺產課徵遺產稅,該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自無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無須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
Q:公司法第15條規定: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僅節錄第二項)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負返還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者,亦應由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請問如果A公司貸予B公司超過淨值40% (B公司付貨款用), 違反以上第二條應連帶負返還責任, AB公司負責人皆同一人, 借用人就是負責人, 若違反第二條借貸還有效力嗎? 有無短期融資之必要其認定重點應係資金放貸之公司方, 不該為有效嗎? 若為有效, 是否與公司法第15條第二項相悖? 於實務上, 是否有實際權益上以及民刑責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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