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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瑣升學制度引人入錯,不該檢討嗎?
2025/07/1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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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總統到中南部勘災,若見到有人飄河求救,是該先查其是否違法進管制區,或先把人救上來再說呢?相信賴總統與其他父母官,都是「先救人再究責」。

那麼,建台高中生考科報錯案,先不管誰錯,既影響孩子未來前途,教部(與所轄的大考中心)不該緊急處理,讓23個學生先考試再說,也可考前要學生簽切結書,事後證明錯在學生,再註銷其考卷,不是嗎?

教部原跟該私立高中切割,但據大法官釋字第382號,「私立學校在實施教育之範圍內屬於行政機關」,無法切割也要共責。教部若珍惜黃金救援時間,責任自然歸高中老師,全民損失也只是增設一個考場的成本。

教育部不作為,現在變成學生與教部的官司,以及「一年的青春要如何計價」的問題。

當然教育部可說有設立機制,要學生到大考中心網站註冊後查考科是正確為由,把責任推回學生。但我問了一位天龍國的高中老師,他們班同學也都沒上網查證、只是僥倖未出錯,都市學生如此,鄉下孩子又會如何呢?

如果做調查,全國沒有超過半數學生去註冊並查驗,則此機制並無普及性,要如何說服法官去究責高中生呢?若大考中心有主動發簡訊跟考生確認資料,才有普及性而可免責。

事發至今,許多論述跟著民粹走,但「救災先於究責」仍是最重要的原則。錯失此原則並錯過黃金救援時間,最後就是全民買單。而有人怪高中端行政疏失,但教部搞了如此複雜的升學制度,老師、家長、學生要傳的資料如此多,為何連簡訊確認機制也無?

在此制度下,出錯的也不只是老師。2021年,教育部花了大筆經費委託製作維護的學習歷程資訊系統,便發生硬碟毀損的低級操作錯誤、影響七千名學生的升學資料,當初老師可加班去替錯誤善後、先護學生權益,為何教部這幾天不能緊急加班,先護學生權益呢?

也有人說不該「因咽廢食」,但有異味後咽到,不能檢討這個「繁瑣升學制度」的食物嗎?


附記:除系統毀損的低級操作錯誤,自112年起,大考中心提供給集體報名高中的資料,還發生六項錯誤。教部人員都有這麼多疏失,如何要求高中端行政萬無一失?

1. 112年大學術科考試准考證清冊檔:遺漏學生應試考區資訊。

2. 113年第1次英聽測驗報考資料檔:生日欄位應為7碼,誤植為6碼。

3. 113年第1次英聽測驗准考證清冊檔:考區名稱誤植,直接影響考生應試安排。

4. 114年第1次英聽測驗報考資料檔:第1次寄送之檔案聯絡電話與緊急聯絡人欄位資料誤植;第2次寄送之加密檔案因設定錯誤,各高中無法開啟檔案。

5. 114年學測應試提醒與應考檢查表:將1月17日星期五誤植為星期四,造成資訊混淆。

6. 114年分科測驗報考資料檔:重演加密檔案無法 TOP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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