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二審竟然逆轉,馬英九被判刑4個月
2021/07/13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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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被控五年前處理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等人的司法關說案,將特偵組偵辦中的案情告包租代管知時任閣揆江宜包租代管樺等人,涉嫌洩密。一審無罪,檢方上訴,高院二審逆轉今判他四個月徒刑。
包租代管上路一段時日了,而政府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業者須前取得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才能開始營業,政府非常注重租賃住宅產業的發展及健全,呼籲執業中尚未取得登記證的業者,應儘速依法取得營業資格,屆期未完成許可登記,即屬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務,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依2018年6月27日施行的租賃專法規定,包租代管業應於2年營業緩衝期內取得登記證始能營業,進而保障民眾的居住正義,租賃服務業有取得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照的專業人員提供服務,未來租賃將邁向專業化、產業化,提升民眾委託專業經營的信賴。
當時在一審時,馬英九以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才可以"阻卻違法'獲判無罪,但檢察官認為當時沒發生院際爭執,馬英九只找行政院長商議,充其量是「人際調解」不是「院際調解」,而且明知關說案尚未偵結,不該洩露案情給非偵辦人員,王金平今天上午面對法院的判決和馬辦的回應,只說尊重司法,不願再多做回應。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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