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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灰
2009/03/08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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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回家的時候,樓上的鄰居在家門口抽煙。

這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在沒有菸害防制法的地區是如此沒錯。可是我偏偏就住在一個,只能在距離門窗15英呎以外的地方抽煙的城市,這意味著,如果是人聲鼎沸的熱鬧大街,癮君子唯一的去處可能是得走個10來分鐘左右,在停車場附近的法定吸煙區。

嗯,就算我家家門只有平底鞋鞋根的高度,這位仁兄的煙蒂還是在15英呎以內,可以出動喔咿喔咿……

然後,今天早上發現,我們家有第五名同居人,已經一個星期了。

這真的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室友年輕漂亮,有「好朋友」是正常的事;可是當初簽下的那紙,讓我能住進來的合約規定說,訪客最多不能停留超過三天,即使室友們同意。

(呃,室友是曾提過她父母三月中要來小住一個禮拜的事,但我好像從來沒就「五號室友」這一點被徵詢過意見……orz

如果我去跟警察說有人違反菸害防制法,或是向管理人員呈報我家室友違反合約,都沒有錯,都站得住腳;可是,我的不愉快、不舒服或不習慣,似乎又沒大到得動用公權力的地步。

規矩真的是件很有趣的事。規矩規矩,方方正正,只有黑與白,沒有妥協可言;可是人性中,卻盡是圓滑和灰色地帶。

去看看滿街在公車站抽煙的人就知道了。今年是這個城市實施菸害防制法的第六個年頭吧?可還是有人會在不該吸煙的地方吸煙,警察經過也是視而不見。我甚至懷疑,如果我去當「抓耙子」,他們會不會當我是大題小作。至於我家室友,我其實很是明白「好朋友」們無時不刻想在一起的意念,棒打鴛鴦不是我的風格;而且這位五號室友目前為止除了因為走路腳步太輕偶爾嚇到我外,一直都很安分。我甚至很感激,他們非常貼心地只在房間裡放閃光!

似乎,在別人破壞規矩的時候,我也因為放縱而成了他們的一份子。

有些明白,黑與白,是只有真的被踩到痛脚時,才會選邊站;大部分時候的我,是深深淺淺的灰。

不過,我現在更好奇,三月中塞了7個人的我們家,會變什麼樣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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