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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顏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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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 環保消息
    2010/08/06 10: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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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看到這則新聞  就覺得 政府怎麼慢吞吞地實施這些有關環保 減碳 減少垃圾的德政呢    我自己帶環保衛生筷  已經快10年了  水杯 水壺 更是 一外出就帶著   天氣熱 就會隨身帶條棉麻製的手帕  用來擦汗....而且隨時隨地有味道或 髒了  只要有水龍頭的地方 就能洗洗搓搓   一下子就乾了  環保又省面紙錢

     請大家多愛地球一點 隨時隨地減碳... 從小處做起    ----- 小艾   提醒您

     環保署將從明年元旦起,強制要求連鎖飲料、咖啡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提報「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對自備環保杯的消費者給折扣,否則業者需以每2個空杯兌換1元給民眾。

    環保署下午舉行「外帶飲料杯回收獎勵金數額及實施方式」記者會,環保署廢管處長王俊淵表示,據估計,連鎖飲料店、咖啡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每年使用約15億個一次用飲料杯,耗用大量自然資源,若遭隨意丟棄,導致排水溝渠阻塞或堆積於河岸。

    王俊淵說,大多數業者都願意配合源頭減量,環保署今年4月邀集相關業者協商後,目前已有近40個品牌、共1萬1000家門市,約7成業者有意願配合。

    廢管處科長許智倫指出,將採不限環保杯品牌,提供自備環保杯消費者折扣優惠,折扣方式包括現金折價,如700cc以上飲料優惠新台幣2元、700cc以下1元,或集點、加量等方式。

    願意配合的便利商店包括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等;咖啡業者有星巴克、西雅圖、怡客、伯朗;速食業者為麥當勞、肯德基、漢堡王、摩斯漢堡;飲料業者包括鮮茶道、茶專茶飲、水巷茶弄、牛乳大王、傑克小子等。

    飲料業者清心福全要求消費者先買其販售的環保杯,再給予折扣,對此,許智倫說,環署無法接受,仍在與其溝通。

    許智倫表示,在2011年元旦前,業者可提折扣誘因計畫表或得準備在杯子上打上回收金額。待此案公告實施後,業者若不願意配合,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2條,第1次違規將予勸導,第2次則開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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