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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颱風停班 出勤宜加工資
    2012/08/03 1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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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2012.8.2

      北北基昨晚起停班停課,台北市勞工局指出,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正常上班行經區域,只要位在北北基就可適用;雇主對於出勤上班勞工,宜再加給工資。

      昨晚6點至凌晨12點,北北基都屬停班時段。如果勞工無法出勤,雇主事後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要求補班、扣發全勤。

      勞工局表示,勞工因天災無法出勤,沒有提供勞務,雇主無須給付未出勤時數工資。為避免引發誤會,最好在出勤紀錄中註記原因。

      服務業通常沒有「颱風假」,依舊得照常上班。工資該如何計算,勞工局表示,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市府宣布停班後仍出勤,除給付該日工資外,宜再加給工資作為補償。至於加給金額要加到多少,可透過勞資會議討論確認。

    颱風天宣布放假 百貨員工:被迫上班

    【聯合報記者游文 /桃園報導】2012.8.3

      蘇拉颱風來襲很多民眾賺到「颱風假」,但桃園縣購物中心及百貨公司部分員工,卻因雇主要求,「心不甘情不願」被迫上班。業者澄清,員工可自由選擇休假或上班。

      在中壢市大江購物中心上班的員工向本報投訴說,雖然縣政府宣布昨天停止上班,但雇主不顧安全,硬要他們在颱風天上班,他們又不是軍人或警察,為什麼颱風天還一定要上班?在其他百貨業上班的員工,受訪時也有類似看法。

      大江購物中心表示,只要是大江員工,放颱風假時,均依勞基法辦理,可以選擇上班或休假,上班者也可選擇工資加倍或事後補休一天,甚至因風雨太大,搭乘計程車上班,公司也會補貼。

      大江認為,發出怨言的人,研判是專櫃員工,因部分廠商並未提供和大江員工相同的福利,才會引發不滿情緒,大江只能道德勸說廠商顧及安全,大江也願派接駁車送廠商的員工到中壢火車站。

      中壢SOGO百貨昨天也說,他們並未強制員工放颱風假時一定要上班,如果交通不便或安全上有顧慮時,員工可以選擇休假一天。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長簡透蓮表示,依勞委會規定因颱風停止上班時,如勞工出勤有安全疑慮,可以不出勤。如因服務業等業務性質需要,需勞工照常出勤,應由勞雇雙方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等事前約定。

    颱風未到須請事假雇主挨罰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 /台中報導】2012.8.1

    蘇拉颱風來襲,各界關心風雨,也在乎是否放颱風假?台中市勞工局長賴淑惠說,有勞工因風雨過大無法上班,被雇主要求「請事假來抵」,此舉已違反勞基法規定,最後被罰款2萬元,呼籲雇主不要觸法。

    賴淑惠表示,過去颱風來襲後,常有醫院、百貨業員工投訴,抱怨風大雨急還得冒著危險上班,有製造業員工不知道要不要去上班,打電話到市府詢問,也有超商店員抱怨,明明已放颱風假,店長卻要求去上班,難道不能不去嗎?

    台中市勞工局強調,各行業有不同需求,颱風天不見得都能停班,地方政府宣布停止停班、停課,主要針對公家機關與學校,勞工不見得能一體適用,建議雇主與員工溝通,明確制定颱風請假、上班規定,讓員工能依循。

    賴淑惠說,就算颱風天得上班,勞工因天氣因素確實無法到勤,雇主不能因此而不給薪水、扣休假、扣全勤紀錄或要求請事假、補上班;曾有製造業勞工申訴,因颱風天雨勢過大,無法到工廠上班,向公司口頭報備後,被要求補請事假,最後業者被罰2萬元。

    市府強調,超商、賣場或工廠有不同需求,就算遇到颱風天停止上班,不見得能放員工颱風假,但如果風雨過大,勞工居住或上班地宣布停止上班,勞工確實無法到勤,雇主不能扣薪水或採取對勞工不利的措施,否則依勞基法22條,可罰2萬至10萬元。

    颱風天上班 「不配合就降職」

    【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2012.8.8

    82颱風天風雨強勁,台北市政府宣布當天停班,仍有企業要求員工照常上班;員工不敢「抗命」,卻非常憂心發生意外。近日大批民眾打電話、寫抗議信向北市府申訴,要求重視此問題。

    勞工團體認為,「大家的生命都一樣重要」,憑什麼公務員颱風天不用上班,民眾就得出勤,生命無價,中央應修法一體適用。

    市府勞工局科長梁蒼淇說,天災是否出勤,由勞資雙方互相協商。但若雇主執意要求員工在颱風天出勤,導致員工發生意外受傷,甚至死亡,須負起職業災害賠償責任。

    投訴民眾指出,颱風天風大雨大,百貨公司「憑什麼要求人員上班?」多數行業都顧及生命安全停班,為什麼政府不能要求百貨業者比照辦理。

    也有民眾抱怨,任職公司並非服務業,老闆仍要求停休上班;冒著風雨搭公車趕到公司,工作內容卻只是例行性事務,不必要也不緊急,「根本拿人命開玩笑」。

    另有營造公司員工投訴,颱風天公司禁止休假,只好在風雨很大的情況下,出勤修補坑洞 ,非常擔心發生意外。

    更有人抗議,公司強迫員工在颱風天上班,「不配合就降職」;更離譜的是,就算配合出勤,也沒拿到加倍薪資,簡直虧大了。

    梁蒼淇表示,勞工考量安全、交通等因素,颱風可不出勤;雇主若因此扣薪、扣全勤、降職、要求扣休假等,給予不利益處分,可開罰230萬元。

    針對颱風天出勤的薪資計算方式,梁蒼淇指出,若接獲民眾申訴只領到一日薪資,會發函要求雇主「宜加給或發給加倍薪資」;至於「加給」要給到多少,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即可。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天災災害不可歸責勞資雙方,是否須出勤工作,應以生命安全為第一考量。若雇主要求員工停休上班,至少須提供必要協助,避免員工受到傷害,這應由中央修法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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