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關在監獄裡的犯人也可以稱為囚犯,用以強調犯人被囚禁在監獄裡的狀態。一旦犯人離開了監獄,被囚禁的狀態已然消失,就不能再叫做“囚”犯了。這是文字字義本身的限制,使用者若不注意,很容易就出現一些自相矛盾的說法,踏入文字的“陷阱”而不自知。 以下再舉一些類似的例子。
電影、電視、戲劇等通常是對一群人的表演,因此,我們可以說「電視節目是為觀眾播放的」,也常聽到廣播電台主持人以「收音機前的聽眾好」當開場白。因此,“觀眾”或“聽眾”已經隱含了一群人而不是個人的意思。
但我們可能都有類似經驗,有些談話性電視節目會開放一段時間讓觀眾或聽眾打電話進來發表意見,卻聽到主持人說:「剛才called in的觀眾…」其實是指剛剛打電話進來的某一個人而不是一群人。
有趣的是,有些打電話進來的人,明明就只有一個人,卻要說成:「我是你的忠實聽眾」。
一本書同樣是寫給多數人閱讀的,可是當有人說:「我是你的忠實讀者」卻沒有問題。同樣的,前面提到的問題語句如果改為:「剛才called in的那位朋友…」或是「我是你的忠實聽友」,或許,問題就解決了。
另一個怪異的詞是“粉絲”。有些人很喜歡某個影星,他可以說他是某影星的影迷。但現在很多人捨影迷、歌迷不用,卻要用“粉絲”。英文裡面相對於這個詞是fans,”I am a Yankees fan” 意思是我是洋基隊的球迷,這裡的fan是單數。如果是複數,可以說 ”We are your fans.” 有人將fans中文音譯就變成了“粉絲”。所以“粉絲”已經隱含了複數的意思。在此限制下,用中文說:「我是你的粉絲」就是單複數的不一致了。可是,為了單複數一致,用中文說:「我是你的粉」也很奇怪,還是乖乖的用「我是你的歌迷」或「我是你的影迷」吧。
我曾聽到一些電視節目主持人用fancy來代替“粉絲”,這就更離譜了,因為這是將英文的fans音譯成中文的“粉絲”,再從中文的“粉絲” 音譯成英文的fancy,可是fancy跟fans一點關係也沒有。
另外一個延伸出來的詞叫做“粉絲團”,本文之前提到,“粉絲”已經隱含了複數的意思,“粉絲團”就好像是將一個英文名詞的後面加上兩個“s”,可是叫“粉團”也怪怪的。我想,這“粉絲團” 的叫法還蠻fancy的。
參考資料:
1. http://video.sina.com.cn/p/news/w/v/2011-09-03/165961469711.html
Escapee has been around since at least 1876.
The fairly indiscriminate usage of ee to denote a party somehow associated with an action, well established especially in North America for a century and a half, stems from an original Norman French suffix denoting the direct object of an action.
Other examples: devotee, employee, payee, lessee, etc.
在英文中, 逃出監獄的犯人叫: escapee, 不知為何不叫做: escaper 或 escapor.
至於犯人在監獄內或逃獄在外, 都是「罪犯」, 應無疑義, 還有, 被判了刑, 而以
身體健康為由加上特權,不必坐牢, 她一樣也是「罪犯」─ 台灣的奇蹟實在太多了。
一位從美國名大學退休的助理教授, 常寫: 各位朋友們。
我總是覺得不對逕, 你以為呢?
樓下「想一想」君說SJW兄的立論無懈可擊,小肉球就來抬一下槓,兩位別介意,小肉球是槓子頭,就算找不到人抬槓,俺的左手會和右手抬槓!
*伊拉克在逃囚犯的報導--英文會說 escaped inmates 或 convicts at large,因此,講「在逃囚犯」是沒有錯的,這些人的身份本為囚犯,應在監獄服刑,現為脫逃囚犯,因為他們是做出脫逃行為的囚犯。
從語法結構來說,新聞報導標題與首段揭明這些人的目前身份與狀況以後,往下段落的鋪敘就可以簡化為「囚犯」,因為讀者(報章雜誌)或觀眾(電視)或聽眾(廣播)再看到「囚犯」就已經明白講者講的是「在逃的」囚犯。
假如開宗明義已經點明,其下的陳述可以簡省文法中的 qualifier,只要不致引起誤會。
*讀者/觀眾/聽眾--通過哪種媒介是很重要的,是通過報章雜誌或電視或廣播?觀眾與聽眾確實常被混用,這裡,俺同意格主。
不過,格主說「眾」指一群人,假如有人 call in 說「我是您的忠實聽眾」,這人明明是單數,卻使用複數形的「聽眾」,小肉球並不同意格主。
語言是任由普羅大眾去使用的,它是活性的,普羅大眾用不慣的話,某種用法便會自然被淘汰,普羅大眾一用再用的話,習慣成自然,某種用法就變成普羅大眾的慣用語。
小肉球以為 「我是您的聽眾」的語法已經習慣化,「聽眾」已經兼具單複形,其單數形為「聽眾之一」的省略。說話是要人去講,要人去聽的,當某人 call in 說「我是您的聽眾」,格主須知語義除 denotation(明義)外尚包含 connotation(隱義),言者與聽者對於「聽眾」的用法是「聽眾之一」的省略形。
格主建議把「我是你的忠實聽眾」改成「我是你的忠實聽友」,但語言要看有沒有人用,有多少人用,它是不是慣用語。
您必須承認「我是您的忠實聽友」聽起來不如「我是您的忠實聽眾」來得習慣及順耳。
此外,碰到「觀眾」, 難道格友建議 call in 的人說「我是您的忠實觀友」?沒人這麼說,對不對?
*「粉絲」--它是外來語,從 fans 轉來,收納於中文裡,並且受到中文單複同形特質的漢化影響,「粉絲」同時也變成單複同形。
小肉球認為「粉絲」的道理和「觀眾」、「聽眾」一樣,當有人說「我是您的粉絲」,他使用漢語化「粉絲」的明義兼隱義,意思是「我是您的粉絲(之一)」。
至於「粉絲團」,小肉球以為它無可厚非,那是採用「粉絲」的單數形,並且呼應日文中「應援團」對「團」的用法。語言是活的,各語言是時時相互交流的。
*「我曾聽到一些電視節目主持人用fancy來代替“粉絲”」--這個嘛,小肉球沒聽過,真的不騙您,一次也沒聽到過。
不過,俺聽過不知多少次台灣主持人對特別來賓說「我是您的 fence」,真的,發音極為標準,發成 fence。
這可不離譜,因為小肉球是名偵探柯南的粉絲,俺就開始推理了。
「我是您的 fence」:我是您的籬牆?不通,不通,撲通!小肉球鍥而不捨,繼續推理。Fence 另義為銷贓,給犯罪的人或集團銷贓的人或集團就叫做 fence。
所以故,小肉球不知聽過多少次「我是您的 fence」,而小肉球每聽一次便暗存在心,心中大大地懷疑電視主持人與受訪來賓之間有一些不法的勾搭,唉,黑道實在太横行了!
Chinese has so much room to play with, so as English!! I like your point of view, you are very straight. Fancy words attract a group of fans. Fans are using fancy trick to seduce the Rock 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