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是美國發現的,逼台灣一定要辦,丟不丟人哪!犯案人住豪宅(跟周杰倫是鄰居),在101還有兩層招待所,在裡面吃香喝辣泡妹妹,誰知有多少人被騙、身家破滅!還有人身陷柬埔寨被虐出不來。
被抓到的引渡去大陸很可能吃槍子,在台灣被抓到的爆乳妹,僅僅以15萬交保,其餘被告則分別被以3萬至70萬元金額交保。
日前我在網路買了兩件馬甲,超商寄給我的竟然是兩件100元不到的T卹,什麼世界!
新加坡已下令要賞詐欺犯鞭刑伺候,台灣呢?台灣呢?台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