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清條例滿周年成功率偏低,部分法官刁難,律師心中的痛, - 聯合報苗栗地方新聞部落格 - udn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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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清條例滿周年成功率偏低,部分法官刁難,律師心中的痛,
    2009/05/02 19: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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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債務人聲請更生程序,法院竟然要求提
    具5年的消費明細」! 法扶基金會苗栗分會義務律師陳呈雲認為這款
    的要求是強人所難,加上手續繁瑣,債務清理條例成了律師心中的痛

    債務清理條例施行滿周年,法扶苗栗分會舉行感恩茶會,會長張智宏
    獻花給陳呈雲,法扶苗栗分會債清條例義務律師難當,去年還有20
    人,目前僅餘5人。

    陳呈雲分享心得,透露他協助債務人依債清條例聲請更生程序,曾經
    補正7次還遭駁回的經驗,還有一次南投地方法院的法官要求提具5年
    消費明細。一席話引起與會人士一陣嘩然,認為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有人說:「恐怕只有前總統陳水扁帳房陳鎮慧辦得到」!

    債務清理條例去年4月11日施行,通過更生程序的比率僅1.14%,至於
    法扶苗栗分會協助聲請更生程序84人,有20件獲准更生,比率高達
    23.8%,「有您們的幫助真好!」等內容的感恩明信片,貼滿法扶苗
    栗分會的愛心看板。

    一名受協助的債務人李姓婦人現身說法,她表示,當初為了生活以債
    養債,欠了多少錢,自己都不敢看,19張信用卡欠了200多萬元,與
    債權銀行協商,一個月要還2萬700元,而她1個月薪水只有1萬6000多
    元,加上丈夫的工作不穩,她親友可以借的錢都借了,實在沒辦法。

    她含淚說,「借人家錢,本來就要還,心中很難過,也有不好的想法
    」,後來找上法扶苗栗分會協助,不用律師費打官司,地院裁定每個
    月還8000元,期限8年,她看到希望,心理也踏實多了。

    張智宏表示,債務人要勇敢面對早就存在的債務,不要輕信代辦公司
    ,有些債務人為了籌措四、五萬元的代辦費,再去借錢,無疑是雪上
    加霜,聲請更生程序還不一定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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